第五章:陳林初戰(1 / 2)

過三刀原名不叫過三刀,真名早忘了。這貨原是徐州的一奴隸,主人極為嚴酷,過三刀一怒之下把主人砍了,從此一發不可收拾。殺人越貨,恨極天下富人,先前還隻是打劫富人富商,慢慢的連窮苦人家也不放過,手段越發殘忍。

過三刀有些武藝,一般人抵不住其三刀,便橫屍於野,故得名過三刀。加之殘忍非常,時日久了,隊伍越來越大,等流竄到汝南的時候已經有400多號,多是窮凶極惡之徒。也不知道為何,就在野人嶺盤踞下來了,可能也是看重野人嶺橫跨三縣的地界,官兵不好討伐,這過三刀有些見識。

眼見糧熟,過三刀等人,蠢蠢欲動,連日派小嘍嘍四下打探,卻不想驚動了安陽縣尉袁通。袁通與陳理縣令商議,得陳林獻計,征借縣內馬匹,整軍備戰,隻等有過三刀行蹤,便殺個痛快。

此次征借馬匹乃是陳林出計,陳家並起頭不僅出馬50,還是連人帶馬齊出兵,由陳林帶領。那邊張霸聽說陳林帶五十護院欲與縣尉一齊剿匪,也要張庭與他家丁護院。用張霸的話,某家豈能輸了陳林那廝。不得已,張庭也隻好與其50騎。

因陳家張家皆是出兵50,並有少爺帶領,這兩家的騎兵由自家帶領,隻要聽袁通將令行事,其他小戶征來的馬匹一律由袁通分配郡兵騎上,自然是他人指揮不動的。

陳府雖大,能養馬卻跑不得馬。故而陳家護院平日練習馬戰多是到城外,這幾日陳林與張霸也是在城外與自家護院跑馬,另有縣尉袁通也帶領幾十郡兵練習騎術,但見塵土飛揚,戰馬長嘶,好生熱鬧。

說這縣尉大人沒有騎兵,也是情有可原,須知一匹戰馬要八至十二兩黃金,戰馬吃的糧草是騎兵的兩倍,雖說戰馬不要餉銀,卻不是一個縣養得起的。

而陳家一年的收益卻有過萬兩黃金,自然有馬。若不是礙於法令,陳老太爺早把護院煉成重騎兵。東漢有令,士族私兵不得過五百,不可著重甲,違者按謀反罪。

雖說如此,陳家護院的裝備依然比郡兵好上不少。郡兵所用的刀不過是普通樸刀,值800文一把,陳家護院使的卻是上好的五十煉鋼製手環刀,值一兩黃金。這袁通才有一把的鋼刀,陳家護院人手一把。鎧甲倒是無分別,均是布甲,郡兵是使不起鐵甲,陳家是不能著重甲。

但說十來日,隻是三方勤奮練兵,卻無甚過三刀的行蹤。這日陳林便要帶著護院出城演練,還未及出門,卻有一軍士來報,縣尉有令,城東集合人馬。陳林一聽,滿懷激動,要開始了嗎,對一少年而言,騎馬馳騁沙場建功立業方是男兒本色。

陳林就要出門,卻聽到林氏高呼:“我兒留步,我兒留步。”陳林忙上前扶住母親,林氏又說:“刀劍無眼,傷了我兒可如何是好啊,不若不去也罷,使護院前去即可。”

旁邊陳理也跟著出來,卻說:“慈母多敗兒,護一方太平卻是我陳家職責所在,我陳家乃安陽大族,既有賊盜擾民傷命,身為我陳氏子弟不可退縮。”

陳林聽得陳理所言,也是豪情萬丈,對父母拜道:“孩兒定不辱陳家威嚴,敬請雙親寬心,小小蟊賊能奈我何,孩兒去也。”說完大步出門去,接過護院手中韁繩,跨步上馬,便領著50員護院飛馬而去。身後陳理直言:“我兒成長已。”,林氏卻直哭。

城東外,陳林率護院列隊,位於大軍左側,中間是80郡騎兵,右側乃是張霸80騎,騎兵後軍乃是600郡兵。刀槍林立,戰意四起,三方人馬聚在一起,高下立辨。但見郡兵人人目光呆滯,張家護院倒是精神,可見也常有*練,隻有陳家護院立於馬旁,不發一語,站如直鬆。陳林回身看了看自家護院,笑了笑,陳家護院,雖不敢妄言敢勝朝廷正規軍邊軍,卻是也是不差,兵在精不在多。

陣前,袁通渾身戰甲,腰胯寶刀,立於軍士臨時搭起的一丈校台上,焚香拜過天地,轉身對眾人高呼:“袁某得趙太守信任,任安陽縣尉,現有無知匪類,不思忠君報國,犯我郡縣,傷我縣民,今日定要將其歸案,全軍出發。”

陳林袁通張霸三人騎在馬上走一起,陳林就問:“袁大人,我軍往何處去?”

張霸也一臉期待的看著袁通,袁通見如此,隻好如實相告:“軍中斥候來報,過三刀一夥一個時辰前出野人嶺往南走。”

陳林一想,安陽野人嶺往北往東均是他縣,往西乃是張家的田莊鄉村,往西南就是縣城,往南卻是陳家田地所在。有三處,分別是頂尾村,木葉村,小雞村。頂尾村小雞村更南邊一些,如此看來過三刀極有可能是奔木葉村去了。

想到此,陳林稍作思考,對袁通說:“大人,過三刀去向乃是我陳家田莊,最近乃是木葉村,我料這夥人目標應在木葉村。不若這般,我等騎兵直奔木葉村,將步弓分兵,令其直往木葉村回野人嶺的半途設伏。賊人在木葉村搶糧,見我軍來,必不敢久做糾纏,必回野人嶺。我騎兵隻在後追趕,待其退至我步弓伏擊處,前後夾擊,定能全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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