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野人嶺強人(1 / 2)

東漢熹平四年,已到了五月,天大旱,又起蝗災,各地多有田園受損,一遇天災必有人禍相隨,饑荒一來,盜賊四起,更有易子而食殺人越貨,人性如此脆弱,早已被生存的本能泯滅,安陽縣也不例外。

安陽縣位於汝南郡最是西南,北東西三部皆是汝南地界,往北是荊州,卻有連綿大山相隔,無人可翻越。安陽縣東北角有一大山,坐臥安陽新息召陵三個縣,當地人將此山喚作野人嶺,因山中有野人出沒而得名。前年開始,山上出現一夥強人,也不知有幾人,隻知很是凶惡,縣尉幾次出兵無果而歸。

也因為這樣,安陽縣的田地多在西南,野人嶺卻占了安陽縣五分一的地界。陳家的田莊全在南線,北線乃是張家,隻有縣城附近有三個村莊與西北一個村莊歸縣城管。

這日陳林兄弟剛從路先生那來,換過衣物,就要練習射箭,林安就來了,人未至聲已來:“表兄,表兄”。

陳林順這來路看去,可不是這三五大粗的表弟林安嗎,此人當真是聲爆勢急啊。陳林問到:“今日光顧著見先生學習了,也不知你這廝可安好?”

“哈哈哈哈哈,你不與我玩耍,用功讀書,我能奈何,父親說了,日後少不得要幫你忙,無些本領卻不行,這幾日我卻是在家與父親學刀法呢,難得父親回來一趟。”

林安的父親林德,也就是陳林母親的兄長。管著陳家往北的商隊,去時運著南方的貨物往幽州而去,回時則販北方的馬而歸,一年來回三四趟。

“父親說了,我也年長,這次出門便帶我一起,也好讓我多學習學習。”

“哦,這是好事,隻是你我兄弟卻要分別。”陳林真心為林安開心,少年的想法總是想快快長大,好為家裏做事,林安卻是第一個有事做的人了,隻是陳林跟林安的感情也深,難免傷懷。

“無妨,父親說要我多學本領,將來表兄做了大官也好分我一個小官當當。”說完,嗬嗬嗬的傻樂,這缺心眼,這話都說出口。

陳林知道林家是靠著陳家發跡的,以後也還是,所以才對林安說了這番話,想不到,這傻小子竟然說出口來。陳林也不介意:“那是,不過這話可不能說與外人聽,況且你又不識字,倘若你能把《孫子兵法》背全了,我便答應你這貨。”

“好”聽完陳林說的,林安更樂了,仿佛現在已經是大官了一樣。

“今日就在我家吃酒,我吩咐下人到你家告知你父親,要其莫擔心。”

“好”林安又是傻樂。

陳林說完把弓放下,拿起兩把漢式手環樸刀,順手拋了一把給林安:“現在吃酒好早,先陪我耍耍刀,看你當得不當得大官。”

林安人愣武起刀來可不愣,進退有序,左右開攻,兩人你來我往鬥得不亦樂乎。林安的刀法學自父親林德,林德武藝高強,馬步皆可,在安陽界內,除了縣尉和黃龍還有張家的護院隊長,其餘人根本擋不住林德幾刀,便得敗下陣來。

按理說這樣的武藝,林德有自傲的本錢,可是林德自己卻不這麼認為。據他所說,有一年在幽州,遇見一人,隻兩個回合,林德便敗了,那人叫王越。林德也常常告誡這些晚輩,人外有人。

而陳家兄弟的武藝均是學自護院黃龍,黃龍是安陽第一高手,林德都敵不過他五十回合。陳林悟性極高,武藝自然在林德上,卻不願出全力,乃是顧及兄弟。

兩人比了一陣,卻無有輸贏,又換鬥槍比弓,煞是不知勞累。

這東漢時期,兵器受工藝限製,隻有矛槍刀劍弓弩,乃是最常用的兵家常用器械。而武將與士兵之兵器的不同隻體現在用材上,,武將的兵器全部是好鋼好鐵,獨立的工匠所造。士兵的武器則是木與鐵的組合,由工匠大量生產,更容易斷折,疲鈍。這時候鐵是很昂貴的。

陳林也是最近讀書之後才知道的這些,給一個普通的士兵武裝起來,至少都需要一兩黃金,且不說餉銀,養步弓兵一年需要兩到三兩黃金,騎兵就更貴了,連馬一齊一年少不得要十二三兩黃金。

當然這是按照朝廷的正規軍來配備,大漢現如今大致有兵為五:

一是羽林軍,守衛皇城的禁軍,3000來人。

二是司隸軍,拱衛京師,25000人左右。

三是北五營(屯騎,越騎,步兵,長水,射聲)共有50000人

四是三河騎兵,有12000騎。

五是邊軍,用以防衛北邊少數民族,分布涼州,並州,幽州三地,50000到60000這樣。

東漢正規軍現在大約也就這樣,地方軍隊稱為郡兵國兵,負責當地的治安緝拿盜賊,一城幾百一千不等。郡兵國兵與朝廷正規軍不同,正規軍由朝廷奉養,聽朝廷號令。郡兵國兵由地方自養,但不可私自招募,聽地方長官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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