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中國的神聖領土。19世紀英國殖民主義者經過多次侵略戰爭,以不平等條約的形式建立了在香港的殖民統治。100多年來,收回香港主權,洗刷民族恥辱,一直是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
1997年7月1日的香港將會吸引全世界的目光。這一天,五星紅旗將在所有香港政府建築物上升起,在香港飄揚了150多年的英國米字旗隻能還在英國駐港總領事館等有數的機構繼續飄揚。象征香港回歸祖國懷抱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將正式使用。
為了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經過嚴格挑選和教育訓練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港部隊將於1997年7月1日零時正式進駐香港。
1997年7月1日香港將舉行隆重的政權交接儀式,民間將開展多種形式的活動,與內地共同慶祝香港的回歸。
不僅如此,人們更加關注的將是另一個具有本質意義的事實,那就是1997年7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正式生效——香港回歸的標誌。
《基本法》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我國憲法製定的全國性的法律。它的正式實施,標誌著香港新的曆史階段的開始,也標誌著香港新政治體製的建立,標誌著香港的回歸。從此,香港將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而存在。這是由於:
(1)《基本法》代替了殖民主義法律
在《基本法》製定之前,英國政府的《英皇製誥》和《皇室訓令》規定了英女王對香港的主權,規定了香港殖民政府立法、行政和司法機關的組織與職權,是英國統治香港的根本法。香港立法機關及其製定的法律對英國皇室和國會處於從屬的地位。港人毫無選擇地接受英國政府的各項法律及其特有的概念、術語和曆史傳統。盡管香港法律經過100多年的發展和演變,對經濟的發展起過一定的保證和促進作用,也能基本適應香港殖民統治的需要,但是,這套舊法律體係確定了香港殖民統治的性質。香港回歸以後,原來的殖民統治性質的法律將隨著我國對香港恢複行使主權而消失。
(2)《基本法》的生效標誌著香港主權回歸
香港的主權狀況將隨著《基本法》的生效而發生根本性的變化。這些變化主要表現在:
第一,結束以港督為標誌的殖民主義政治體製。
港督是鴉片戰爭後英國占領香港後殖民主義的產物和象征,集行政、立法大權和一定的司法權於一身,又是香港政府的首長和香港的三軍總司令。《基本法》的生效將結束香港現行的殖民主義政治體製,就必然結束港督殖民主義的統治。
第二,英國撤走在香港的駐軍,中國人民解放軍進駐香港。
按照中英《聯合聲明》及附件一的規定:“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防務的部隊不幹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駐軍軍費由中央人民政府承擔。”人民解放軍部隊於1997年進駐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國防的需要。
人民解放軍駐港部隊是經過嚴格挑選和教育訓練的。江澤民主席在深圳視察駐港部隊時題詞:“保持人民軍隊本色,維護香港繁榮穩定。”我駐港部隊將實行封閉式管理,不幹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地方事務,駐軍兵力也不會超過英駐港部隊的規模。這體現了中央政府充分尊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
第三,香港現行立法局、行政局及英國樞密院司法委員會宣告結束。香港現行的立法局、行政局都是港督的主要谘詢機構,真正的立法權、行政權都掌握在港督一人手裏。樞密院司法委員會所實行的訴訟製度也體現了殖民主義色彩。中國對香港恢複行使主權,香港殖民主義政治體製必須宣告結束。
《基本法》的正式實施是香港回歸的標誌。《基本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日常立法的依據和基礎,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基本法》的頒布為我國解決香港這一曆史遺留問題、保持未來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礎。
1997年是香港曆史發展的轉折點,長達一個半世紀的英國殖民統治將從此宣告結束。香港這顆璀璨的東方之珠,將會隨著她回歸祖國的懷抱而放射出更加奪目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