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新中國對香港問題的一貫立場(3 / 3)

1984年1月至4月,中英舉行了第8至12輪會談。英國在談判中理解到維持英國1997年後的治權已無希望,策略上有所轉變,對1997年後的行政管理權作出讓步,爭取英式港人治港。英首相致信中國領導人,表示理解中國的主權立場。此後,會談有了較快的進展。4月至7月,中英雙方舉行了第13輪至19輪會談。中國的立場是:過渡時期確保香港的繁榮,過渡到成立特區、港人治港;中英互相協商有利於協議執行,有利於過渡期間的繁榮,有利於中英友好。英方的態度是:努力保持過渡期13年的治權,承諾1997年將一個繁榮的香港交給中國。

英國外交大臣傑弗裏·豪5月16日晚向英國議會下院的報告中談到了中英之間談判取得的突破和對中國政府立場的進一步的理解。他說:“不可避免地,香港的前途必須聯係一個極其重要的事實來看,即:租借香港92%的土地的租約將於1997年期滿。這一無人能夠忽視的現實意味著,香港的前途必定要同偉大的、曆史悠久的中國聯係起來……想要達成一項協議規定英國在1997年以後在香港繼續治理,這是不切實際的。我們在得出這一結論之前,探索過一切可能性。但是,離現在隻有13年,租借香港92%土地的租約就將期滿。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得出結論,我認為,集中精力找其他辦法來獲得保持香港的穩定、繁榮和生活方式的延續性的保證是正確的。”(新華社倫敦1984年5月16日電文)

這期間,鄧小平於1984年2月22日正式提出了“一國兩製”這個命題,並用以解決香港問題。他在《穩定世界局勢的新辦法》一文中指出:“我們提出的大陸與台灣統一的方式是合情合理的。統一後,台灣仍搞它的資本主義,大陸搞社會主義,但是是一個統一的中國。一個中國,兩種製度。香港問題也是這樣——一個中國,兩種製度。”(《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49頁)“一國兩製”的主張,為解決香港問題的會談增加了重要的推動力。

5月25日,鄧小平同誌在會見港澳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時指出,“我國在恢複行使對香港的主權後,政府有權在香港駐軍,這是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的象征,是國家主權的象征,也是香港穩定和繁榮的保證。”“香港是中國的領土,為什麼不能駐軍!沒有這個權力,還叫什麼中國領土?”(《人民日報》,1984年5月26日)

經過中英於8月至9月的第20輪至22輪會談,終於在9月18日全部達成協議。26日兩國會談代表周南和伊文思分別草簽了中英《聯合聲明》。這一《聯合聲明》於1984年11月14日經全國人大六屆八次會議審議通過;英國議會下院和上院也分別於同年12月6日和10日一致通過了《聯合聲明》。12月19日,中英兩國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在北京正式簽字。

《聯合聲明》這一國際條約的形式,具有國際法效力和法律約束力。在這一重要文件中,更加清楚地體現了中國政府對香港問題的一貫立場。

《聯合聲明》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收回香港地區(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以下稱香港)是全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複行使主權。”“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並考慮到香港的曆史和現實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決定在對香港恢複行使主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聯合王國政府聲明:聯合王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將香港交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聯合聲明》申明了中國政府將要對1997年後的香港行使主權後的基本方針。

中英《聯合聲明》標誌著香港沿著“一國兩製”的道路回歸祖國已進入了過渡期。這一聲明,使得百年國恥一朝得雪,炎黃子孫無不振奮。聲明是實現祖國統一大業的重要步驟,是“一國兩製”構想的勝利實踐。聲明也揭開了中英關係史的新篇章,為和平解決曆史遺留問題樹立了良好的典範,並且有助於世界的和平與繁榮。

這正如1984年9月27日《人民日報》社論所指出的:“香港曆來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收回香港,恢複行使自己的主權,這是祖國統一大業的一個組成部分,是十億中國人民的共同夙願和神聖責任。現在中英兩國政府通過外交途徑進行友好談判,終於達成雙方滿意的協議。離開祖國一百多年的這塊土地,經過一個過渡時期之後將重新回到祖國的懷抱。圓滿解決了香港問題,我們在實現祖國統一的道路上就邁進了一大步。全中國人民有理由為此而感到鼓舞和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