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加強對拓寬農村文化市場的政策調控。按照普遍服務原則,運用市場準入、資格認定、價格調節、財稅優惠等政策,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在出版物發行、電影放映、文藝表演、網絡服務等領域,積極開發農村文化市場。重點推動麵向大眾的文化產品和服務進入中西部和老少邊窮的農村地區。通過各種有效的調控,把發揮市場機製積極作用和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係有機結合起來,努力使廣大農民群眾享有更加充分、質優價廉的文化產品和服務。

18.探索農村文化設施運行管理新機製新辦法。統籌文化、教育、科技、體育和青少年、老年活動場所的規劃建設和綜合利用,努力做到相關設施能夠共建共享,著力解決農村文化設施分散、使用效率不高的問題。

對電影院、劇院等設施,在確保其功能不變的前提下,鼓勵其進入大型文化企業集團,也可以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運營模式,采取公辦民營、公開招標、委托經營的方式,更好地提供文化服務。機關、學校內部的文化設施,有條件的要采取多種方式對農民群眾開放。

19.規範農村文化市場。堅持一手抓繁榮、一手抓管理的方針,大力加強農村文化市場管理,營造扶持健康文化、抵製腐朽文化的社會環境。加強和充實縣級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隊伍,充分發揮鄉鎮綜合文化站監管作用,健全農村文化市場管理體係,加強執法力量,加大監管力度,提高執法水平。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違法違規活動,取締無證經營。重點加強對演出娛樂、電影放映、出版物印刷和銷售、網吧等方麵管理,堅決打擊傳播色情、封建迷信等違法活動,確保農村文化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六、動員社會力量支持農村文化建設

20.繼續開展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文化對口支援活動。積極探索“三下鄉”活動的長效機製。對重要項目和產品采取財政補貼,以政府采購的方式,直接送到農村。充分發揮流動文化車、文化小分隊的作用,使“三下鄉”活動小型化、經常化,努力做到靈活多樣、行之有效。鼓勵和組織專業文化工作者到農村輔導群眾文化活動。把農村文化建設納入對口扶貧計劃,建立和完善東部地區對西部地區、發達地區對欠發達地區、城市對農村的文化援助機製,支援農村文化建設。

21.積極引導社會力量捐助農村文化事業。重點捐助文化站(室)、圖書室等農村文化基礎設施建設以及農村公益性文化實體和文化活動。動員城市單位和居民以各種方式捐贈電視機、收音機、計算機和農民群眾需要的圖書雜誌、音像電子出版物等,可由捐助者直接交付農村,也可由民政部門、人民團體和有關民間組織負責組織發送。鼓勵權利人許可基層文化單位無償使用其作品或錄音錄像製品。社會力量通過依法成立的非營利公益性組織或國家機關向農村文化事業的捐贈,納入公益性捐贈範圍,按稅法的有關規定稅前扣除。對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22.積極組織開展農村文化服務活動。在“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和“高校畢業生到農村服務計劃”中增加農村文化服務的內容,鼓勵應屆大學畢業生深入廣大農村從事文化信息傳播、活動組織、人員培訓等活動。有關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因增加農村文化服務內容而需要擴大人員規模和經費等問題,確保農村文化服務活動的順利開展。

七、加強對農村文化建設的組織領導

23.高度重視農村文化建設。各級黨委和政府對加強農村文化建設負有重要責任。要把農村文化建設納入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財政支出預算,納入扶貧攻堅計劃,納人幹部晉升考核指標,確保農村文化建設各項目標任務的實現。建立農村文化建設目標責任製,把農村文化工作列入創建文化先進縣(市)、鄉鎮和創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鎮等相關評價體係。建立健全基層文化單位的評價機製,將服務農村、服務農民情況作為文化單位工作的重要考核內容。推動農村文化建設的法製化、規範化、製度化。

24.切實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各級財政要統籌規劃,加大對農村文化建設的投入,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範圍,不斷提高用於鄉鎮和村的比,例。保證一定數量的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用於鄉鎮和村的文化建設。中央和省、市三級設立農村文化建設專項資金,確保農村重點文化建設的資金需求。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25.加強農村文化隊伍建設。采取有效措施,穩定和發展專兼職結合的農村文化隊伍,逐步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農村文化事業單位的人員實行從業資格製度。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事文化工作。采取多種形式,充分發揮專業藝術人員的積極性,加強農村文化隊伍的教育培訓。積極培養農民文化骨幹,充分發揮民間藝人、文化能人在活躍農村文化生活、傳承發展民族民間文化方麵的作用,鞏固農村文化建設的群眾基礎。注意發揮農村文化經紀人的作用。對做出突出貢獻的農村文化單位和基層文化工作者予以表彰獎勵,在全社會形成關心支持農村文化建設的良好氛圍。

26.落實有關部門責任。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要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認真製訂農村文化建設規劃,因地製宜,分類指導,完善政策,明確措施,抓好各項工作的貫徹落實。建立黨委、政府農村文化工作聯席會議製度,明確各有關部門職責,密切協作、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農村文化工作。宣傳文化部門要充分發揮主管部門的職能作用,搞好綜合協調。群眾團體要努力發揮在農村文化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有關部門對農村文化建設特別是重點文化工程,要加強專項監督檢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意見的精神,結合實際,製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意見貫徹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