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強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切實維護農村社會穩定
就當前農村社會治安存在的不穩定因素而言,它是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進程中呈現出來的不利因素,是各種經濟矛盾相互交織、錯綜複雜的消極傾向,要解決這些問題,僅靠專門機關或職能部門是不行的,還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和支持。要充分依靠和發動群眾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構建農村社會治安防控體係,使之形成製度化、網絡化,促進社會治安“打、防、控”一體化的發展進程,切實維護農村社會穩定。
當前解決農村社會治安問題的主要措施應從以下幾個方麵入手:
1.加速兩個文明建設進程,促進農村治安
(1)要盡快建立和完善適應當前農村發展的教育機製,進一步提高農民素質。利用生動有效、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廣泛深入地在農村中開展科技、文化、衛生、法律“四下鄉”活動,活躍鄉村農民文化生活,在幫助他們學科技的同時,提高他們運用法律程序解決問題、矛盾的意識,使農民知法、懂法,自覺地用法、守法。通過開展各種文化教育和豐富多彩的農民業餘文化活動等,提高農村整體素質。並充分發揮共青團、婦聯等群眾團體的作用,用傳統的美德和社會主義道德塑造人、感染人、凝聚人,不斷推動農村精神文明建設。
(2)要合理調整產業結構,全麵發展農村經濟,促進物質文明建設。加快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促進經濟發展。努力壯大集體經濟,減輕農民負擔,要組織農民發展生產,盡快脫貧致富。這是廣大農村長治久安的物質保證。
2.大力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農村行政管理功能
這是穩定農村社會治安秩序的組織保證。農村基層組織承擔著貫徹黨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證落實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的職責,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解決社會矛盾中起舉足輕重的作用。要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民主建設和法製建設,完善村民自治機製,強化治保會、調委會的功能,使其能夠發揮應有的作用。建立健全以農村黨支部為核心,以農村治安保衛委員會為龍頭的群防群治組織,發揮他們在維護農村社會治安秩序工作中的陣地控製作用,建立健全和完善農村社會治安聯防隊、護村護寨隊等群防群治網絡,結合實際依法製定切實有效的工作措施和激勵機製,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並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使之形成製度化、規範化、經常化,促使農村治安防範組織形成一個強有力的防控網絡體係。
3.進一步加大對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
對農村各種刑事犯罪活動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對農村發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要盡快處理,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使農民確實看到違法得到處理,犯罪得到處罰,以震懾違法犯罪,取信於民;要堅持嚴打方針,嚴厲打擊盜竊、搶劫、殺人、強奸、傷害等危害群眾安全的刑事犯罪,特別是各種侵財性犯罪,維護農民合法利益。要開展經常性的專項整治,對治安混亂的集鎮、村莊和城鄉接合部,組織力量集中整治。對於製販假農藥資、坑農害農、破壞生產、嚴重侵害農民利益的案件,堅決予以嚴厲打擊。對於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動,要露頭就打,防止其形成氣候。
4.建立完善農村調解組織
農村調解組織是農村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他們生產生活在農村,與廣大群眾一起生活,一起勞動,最了解群眾的思想動態,對民間發生的矛盾糾紛最容易掌握第一手資料。因此,建立完善農村調解組織,力口強對他們的業務指導,發揮他們在農村第一線積極化解民間糾紛的作用,這是將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防止矛盾激化的重要途徑。
5.充分發揮婦聯、共青團等群團組織在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中的作用
將創建“文明社區”、“五好文明家庭”、“青年突擊手”等活動與綜合治理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倡導健康、文明道德的生活風尚,教育廣大農村婦女潔身自好,向她們灌輸農業科技知識和法律法規知識,引導她們勤勞致富,提高她們防護意識。教育廣大青少年愛國、愛家,遵守社會公德,營造健康向上的文明的生活環境,遠離黃、賭、毒,大膽抵製封建迷信等不健康、不文明的生活方式,消除各種妨礙社會進步的社會醜惡現象。同時,建立學校與家庭、教師與家長為一體的法製教育紐帶,將法製教育納入少年兒童的啟蒙教育,從小培養他們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自食其力、勤儉節約的良好習慣,樹立“愛祖國、愛人民、愛集體、愛勞動、愛社會主義”的思想。引導他們健康成長,促使他們逐步成長為對國家、對社會有用的棟梁之材。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業、農村、農民問題始終是關係全局的重大問題,建設社會主義法製國家、實現社會的全麵小康,離不開廣大農村的發展與進步以及廣大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否則依法治國就無法得到全麵落實,“法製社會”的目標也就不可能完全實現。因此,加強農村的法製建設,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改善農村的法製環境,實現農業與農村工作法治化,其意義深遠而重大,特別是在我國經濟體製改革不斷深化,市場經濟迅猛發展的新時期,盡快實現農村的法製現代化,將盡可能地縮小農村與城市的差距,以早日實現我國社會的全麵小康,而農村法製現代化的實現。
§§第八講 農村文化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