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高度成就需要的人能夠以現實的態度對待職業選擇,他們願意選擇那些富有挑戰性的職業,喜歡能獨立解決問題的工作環境。在職業活動過程中,他們強烈要求能及時得到工作的反饋信息,並從完成工作中得到極大的滿足。成就需要理論對職業指導的意義在於重視對人的成就需要感的培養。成就需要不是生而具有的,而是在教育和實踐中培養起來的。因此,研究培養人成就需要的途徑和方法是職業指導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動機理論
1.動機的含義
動機是在需要的基礎上產生並推動人們行為的內在動力。一個人的擇業動機則是在其職業需要、職業理想的基礎上產生並推動個體實現自己職業目標的動力。但並不是任何狀態的職業需要都能產生擇業動機。首先,職業需要的強度要達到一定水平。如果一種職業需要僅僅是處於萌芽狀態的一種想法,由於信息量十分微弱,不足以在意識中反映出來。因此這種狀態的職業需要不會產生擇業動機。其次,還必須有滿足職業需要的誘因條件。擇業動機總是與一定的誘因條件相聯係,沒有誘因,職業需要不會憑空產生。可見,職業需要和職業誘因是形成擇業動機的兩個必不可少的條件。
社會心理學家勒溫(Kurt Lewin)曾提出一個關於人類行為的著名公式:
B=f(P·E)
意思是人類行為是個體(Person)與環境(Environment)的函數。人和環境相互作用對行為發生影響就是行為的動機,人和環境的複雜性決定了行為動機的複雜性。在擇業問題上,同樣的擇業動機,可以有各種不同的擇業行為,同樣的擇業行為,動機可能是不同的。有高尚、正確的擇業動機,也有錯誤、卑賤的擇業動機;有生理性的擇業動機,也有心理性的擇業動機;有個人性的擇業動機,也有社會性的擇業動機。不同性質的擇業動機對一個人的職業生涯有著不同的意義,具有不同強度的推動力。尤其對職業興趣的穩定性、持久性和興趣的效能有著直接影響。
無數事實證明,高尚的社會性擇業動機比個人性、生理性擇業動機對人的行為有更大的推動力量。
我們並不否認個人性動機、生理動機在職業活動中的作用,但正如愛因斯坦講的那樣:“在科學的廟堂裏有許多房舍,住在裏麵的人真是各式各樣,而引導他們到那裏去的動機也實在各不相同。有許多人所以愛好科學,是因為科學給他們以超乎尋常人的智力上的快感,科學是他們特殊的娛樂。他們在這種娛樂中尋求生動活潑的經驗和雄心壯誌的滿足。在這廟堂裏,另外還有許多人所以把他們的腦力產物奉獻在祭壇上,為的是純粹的功利的目的。如果上帝有位天使跑來把所有屬於這兩類的人都趕出廟堂。那麼聚集在那裏的人就會大大減少,但是仍然還有一些人留在裏麵,其中有古人,也有今人……。我很明白,我們剛才想象中隨便驅逐了許多卓越的人物。他們對建設科學廟堂有過很大的也許是主要的貢獻:在許多情況下我們的天使也會覺得難於作出決定。但有一點我可以肯定:如果廟堂裏隻有我們剛才驅逐了的那兩類人,那麼這座廟堂就不會存在,正如隻有蔓草就不成其為森林一樣。因為對於這些人來說,隻要有機會,人類活動的任何領域他們都會去幹。他們究竟成為工程師、官吏、商人、還是科學家,完全取決於環境。”
科學的“廟堂”如此,在“職業大家族”裏也是這樣,如果沒有一大批具有高尚社會性動機的人在各行各業無私地奉獻,社會就不能正常運轉,我們的事業就不會興旺發達。
2.擇業動機鬥爭與職業目標衝突
在實際生活中,職業需要是多種多樣的,並且處在不斷地發展和變化過程中,因此,在同一時間內往往存在幾種不同的擇業動機,甚至是彼此衝突的動機,構成擇業動機體係。在這個體係中,那種最強烈而穩定的擇業動機稱為優勢擇業動機或主導擇業動機。一個人準備職業、選擇與確定職業的過程都是由主導動機所支配的。各種擇業動機之間往往存在矛盾和鬥爭。在職業定向過程中,是選擇待遇高的職業,還是選擇最能發揮自己特長的職業;是選擇艱苦的職業,還是貪圖舒適的環境;是留在大城市,還是去邊疆;
……會產生激烈的動機鬥爭,隻有通過動機鬥爭才能過渡到行為,因此,職業指導人員需要幫助求職者權衡各種動機的輕重緩急,反複比較利弊得失,評定其社會價值。幫助求職者確定主導擇業動機,使之順利地導向行為,這是職業指導谘詢及職業指導教育的重要內容。
擇業動機和職業目標是兩個既有區別又有聯係的概念。在簡單情況下,二者常常是一致的。你想當農藝師,便報考了農業大學。想當農藝師既可能是你報考到農業院校的擇業動機,也可能是你奮鬥的職業目標。在更多的情況下,擇業動機和職業目標又是不一致的。如前所說,同一職業目標可能有不同的擇業動機。同樣,擇業動機相同也可以表現出不同的職業目標。都是為生理性擇業動機所驅使,可以去當一個自行車修理工,也可以去當理發師,還可以去當搬運工……;都是為精神性擇業動機、社會性擇業動機所驅使,可以把當醫生作為自己的職業目標,救死扶傷為醫學事業做貢獻;也可以去當一名人民教師,把培養祖國需要的人才作為自己的追求目標;當然,還可以去當一名售貨員或服務員,以自己熱情周到的服務贏得顧客的稱讚……。可見,同一擇業動機,可以做出多種職業選擇。
職業目標是由擇業動機產生的。在行為麵前有目標吸引,在行為背後有動機驅策,因而使擇業行為獲得了極大的推動力。在職業目標之間也常存在矛盾和鬥爭,不及時解決職業目標衝突,往往會導致心理衝突。有些人平時高談闊論,似乎胸有成竹,但麵臨多種職業目標選擇常常不知所措,甚至不知道自己能幹什麼。這就是職業目標衝突引起的心理衝突。正確選擇職業目標是解決衝突的唯一途徑。
職業目標的矛盾引起心理衝突有以下幾種類型:
第一。雙趨勢衝突。當一個人麵臨兩個具有相同吸引力的職業目標,但隻能選擇一個,又不知如何選擇時,就出現了雙趨式衝突。職業定向不確定,無興趣中心的人,尤其容易發生這種現象。例如:一個中學畢業生,麵臨升學的選擇,既喜歡生物學,又喜歡文學藝術;探索大自然的奧秘和做一個“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對他有同樣的吸引力,這就會引起職業目標的雙趨式衝突。當然,對於中學生來說,是升學還是就業本身就會構成雙趨勢衝突。
第二,雙避式衝突。如果一個人的職業理想和目標是當汽車司機,但由於種種原因,隻有清潔工和汽車修理工兩種職業供其選擇,而這兩種職業都不符合他的職業目標,但又必須選擇時,就會出現職業目標的雙避式衝突。
第三,趨避式衝突。有這樣一些職業目標,它含有吸引和排斥兩種力量。如某化工廠有著優厚的物質待遇,也有豐富的文化娛樂設施,對人有較大的吸引力,但它環境有汙染,工作有危險,又使人望而生畏。又如,個體職業有著可觀的經濟收入,但它的收入不穩定,要承擔一定風險……在這些職業麵前應做出何種選擇必然會發生心理衝突。
解決求職者職業目標衝突,首先要以樹立正確的擇業動機為基礎,不能患得患失。擇業動機鬥爭常常是使人在不同職業目標之間遊離的原因。其次,要幫助求職者,麵對現實權衡利弊,分析自己知識狀況、能力水平、身體素質、目標遠近以及其它主客觀原因。不能好高騖遠,要從實際出發考慮自己的職業理想和職業目標是否合乎實際。如果一個人想當醫生,又喜歡自然界的工作,那麼可以選擇獸醫的職業;既喜歡經常活動,又想從事寫作,那可以建議他選擇記者職業。但如果一個人既要薪金高,又要圖清閑,這樣的職業在商品經濟社會很難找到;既想四處旅遊,又要不離開家庭的職業似乎也不存在。應該讓人清楚,很少有一份工作能滿足一個人所有的期望。在職業目標衝突麵前,要以最重要的期望為選擇目標做出迅速果斷的選擇。
3.擇業動機與擇業行為
擇業動機對人的擇業行為概括地說有三種功能:一是始發功能。它能引發一個人產生某種擇業行為。二是指向與選擇功能。它使人的擇業行為沿著特定的方向發展。三是強化和保持功能。良好的擇業行為結果會使動機得到加強,不好的擇業行為結果會使這種行為動機受到削弱以至不再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