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手工藝及類似職業。如木匠、磚瓦匠和石匠、鋼筋水泥工、建造保養油漆工、結構金屬工藝工人等。②非運輸性的技工。如組裝工、鑽探工、精密機械加工員等。③運輸裝置機工。如公共汽車司機、調度員等。④農場以外的工人。如飼養人員、建築工作、工匠幫手、垃圾工、園藝工人、伐木工等。⑤服務性行業工人。如私人住宅服務人員、清掃服務工、食品服務人員、健康服務人員、私人服務人員、農場工人等。
第二,三次產業分類法。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最先采用三次產業分類方法,後為世界許多國家所采用。它把各類職業劃分為三個產業,即第一產業,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
第一產業是指直接利用自然資源進行生產的職業,包括種殖業、養殖業和礦業。第二產業主要指建築業和製造業,第三產業指服務業,包括貿易、商業、運輸業、通訊、教育、衛生業等。
第三,貢獻範圍分類法。以日本界屋太一為代表,該分類法於1975年提出,1985年在《知識價值革命》一書中得到係統論述。界屋太一認為,新的產業分類法應不拘泥於有形的原材料和產品,而應以所有產業中共同存在的因素,即各產業是在人類生活的何種領域、用何種“財富”形態做出貢獻,作為分類的依據。他按所生產“財富”(價值)的形態將產業分為物品、位置、時間和知識四種,然後又根據這些“財富”在哪些範圍內發揮作用,而分成生活、生產和社會三種領域。物品產業包括農林業、製造業及土木建築中的直接生產部門等從事物品生產加工的行業。位置產業主要包括運輸、倉庫保管、金融、流通等“傳統商業”。時間產業包括人壽保險、醫療、服務、社會治安以及娛樂和旅遊業等。知識產業包括教育、新聞、設計,廣告宣傳和技術開發等職業。
第四,按職業的相似程度分類。前幾種分類方法比較簡單、概括,但均未反映職業之間的關係,為了克服這個缺陷,有人提出了按職業內容及性質的相似程度進行分類。比較有代表性的是加拿大國家就業和移民部職業分析與分類係統局提出的“職業分類規範”。它把職業分成以下幾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為大組,它把職業分成23個大組,每一大組代表一大類行業,這23個大組是:①管理、行政及有關職業。②自然科學、工程學和數學方麵的職業。③社會科學及有關領域的職業。④宗教方麵的職業。⑤教學及有關職業。⑥醫療和保健方麵的職業。
⑦藝術、文學及有關職業。⑧體育運動和娛樂方麵的職業。⑨文書事務性工作及有關職業。⑩銷售職業。[11]服務職業。[12]農業、園藝和畜牧職業。[13]漁業、捕捉及有關職業。[14]林業和采伐職業。[15]采礦和采石(包括油氣田開采)職業。[16]加工職業。[17]機械加工及有關職業。[18]產品的製造、組裝和修理職業。[19]土建行業的職業。[20]運輸設備操作職業。[21]材料搬運及有關職業。[22]其他手工工藝和設備操作職業。[23]未歸他類的職業。
第二個層次為小組,共有81個小組。
第三個層次為細組,共有499個,各代表一組相互關係密切的職業。
最後一個層次為具體職業,這是分類係統內定義最為具體的一類職業,共計有11300多個職業名稱並對每種職業都有定義,逐一說明了各種職業的內容及從業人員的合格條件,並采用規範化的檢測表列舉了該職業對從業人員在普通教育程度、職業培訓、能力傾向、興趣、性格以及體質等方麵的要求。《加拿大職業分類規範》是各工業發達國家已出版的類似工具書中篇幅最大、內容最充實的一部,對不同社會製度的國家均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三)我國職業分類
我國對職業分類問題已做了大量的調查研究工作。根據社會主義社會的性質和特點,為滿足國民經濟發展,社會人口普查和勞動人事規劃指導等各方麵的需要,國家有關部門製定了職業分類標準和政策。已經公布實施帶有權威性規範的職業分類有以下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