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用脫節
長期以來實行“統包統配”的勞動就業製度,個人幾乎沒有選擇職業的自由,造成專業不對口或職業與自身特性不符合的現象普遍存在。由於用非所學、用非所長,自我實現的需要不能滿足,其才能也得不到充分發揮。處在這種狀況中的人們,大多難以安心現有工作,而渴望走上理想中的職業崗位。因此,他們希望有一個重新選擇職業的機會。
2.個人條件的變化
首先是個人文化水平的提高,使其對提高自身素質和改變自己的社會地位產生了新的需要,因而希望轉換職業,以滿足自己更高的要求。
其次是個人興趣的變化。隨著人們的年齡、知識結構和知識水平的增長,人的職業興趣也在發生變化,當新的職業興趣產生後,要求變換職業也就是自然的了。
再次是個人身體條件及健康狀況的變化。有些工作對人的身體條件有特定要求,隨年齡的增長,人的身體條件會發生變化,以致於不能從事原有的工作,而不得不變換職業。
3.擇業標準的多元化
有人追求高收入的職業,有人看重職業的穩定性,有人追求職業的社會地位,以滿足求名心理,有人選擇職業的標準是求閑、求便,也有人喜歡選擇富有挑戰性的職業,更有人把對社會做貢獻作為擇業的標準。多元化的擇業標準使人們朝著各自追求的職業方向轉換。
4.第一次職業選擇的失誤
由於過去對職業指導重視不夠,人們在第一次選擇職業時沒有接受過職業指導,因而職業選擇往往帶有較大的盲目性。當人們一旦意識到第一次選擇失誤時,他們就會設法重新選擇自己最滿意的職業。
另外也有人是因為人際關係緊張,工作環境或勞動條件較差,被企業辭退或為解決自己的實際困難等原因而轉換職業。
(三)職業轉換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職業轉換的目的在於尋找更適合的職業,使勞動者個人能夠更得心應手,更輕鬆愉快地工作,充分發揮個體的特長,為社會做更多的貢獻。如果不明確職業轉換的目的和意義,必然會使職業轉換帶有盲目性,甚至程度不同地有一些不健康的因素。因為好逸惡勞、唯利是圖、逃避困難、隨波逐流、好高騖遠等原因,必然導致見異思遷,頻繁轉換工作,盲目從眾,追求所謂“熱門”職業。這是極不可取的,也最難於找到理想職業。所以職業轉換作為職業選擇的一種特殊形式必然遵守選擇職業的原則,在了解社會需要和個人特長的基礎上選擇最能發揮求職者特長的職業。除此之外還要注意以下三個問題:
第一,轉換後的職業要優於原有職業。所謂“優於”原有職業,並不僅僅指新選職業在社會地位、工作報酬、工作條件等方麵優於原有職業、更重要的是強調新選職業必須更加合乎個人的素質狀況。如果人們轉換職業後,新職業不比原有職業帶來更多,更好的效益,不比原有職業更有效地刺激勞動者工作積極性,那麼轉換職業就是多餘的。
第二,轉換後的職業要與原有職業相似或相近。種類繁多的職業類型中有不少職業具有性質上的相近、操作上的類似和知識技能方麵的可融性,它標誌著某些職業崗位上的從業人員可以相互置換的可能性。就一般情況而論,應盡量選擇那些和原有職業相近的職業。這樣一是可以使職業轉換者的自信心在新職業崗位上得到進一步強化。二是增加轉換職業的成功機會。因為原職業崗位上的經驗可遷移到新職業崗位上去,為順利地適應新職業提供基礎,這也是用人單位所需要的。需要指出的是這種與原有職業的相似是就一般職業轉換而言的,如果一個人的特殊才能和愛好與原有職業相差甚遠則另當別論。
第三,轉換職業既要慎重又要果斷。一方麵要教育擇業者慎重對待和珍惜自己選擇職業的權利,反複權衡各種選擇的利弊得失,通過反複比較確定自己的最佳職業。同時也要指出果斷性的重要作用,一旦選定了職業轉換方向就要排除一切幹擾和各種誘惑,不要徘徊觀望,而應果斷抉擇,否則隻能會貽誤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