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清正廉潔的作風(3 / 3)

經過廉政風暴的洗禮,香港的社會風氣大為改變。廉政風暴之前那些沒有反腐敗信心的人們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絕大部分的人們都認識到反腐敗的意義,具有反腐敗的信心,廉潔的風氣興起,有力地促進了香港的商業繁榮。

香港廉政風暴如此成功,除了領導人的決心大以外,其他成功的因素都屬於那裏的中國同胞。廉政公署的骨幹都是中國同胞。我們的同胞在香港那麼複雜艱難的腐敗風氣之中,都能夠展示出卓越的才幹。在我們具有十幾億人口的大陸,難道就缺乏反腐敗的人才嗎?不會的。一旦條件具備,我們相信,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我們會堅定地、有效地進行一場反腐敗的鬥爭,使得我們的各級權力部門和經濟部門,充盈著廉潔的風氣。我們應該具有這樣的反腐敗的信心。

(5)加強監督,保持廉潔

黨的十四大以來,針對黨風廉政建設方麵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經黨中央批準,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先後作出了一係列的保證幹部廉潔自律的對策和規定,這對於消除腐敗現象、規範領導幹部的行為起了很好的作用。據統計,1992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釋和製定規範性文件460餘件,最高人民檢察院作出司法解釋和製定規範性文件190餘件,中國已經初步形成一套具有自己特色的反腐倡廉法規體係。同時,為了適應新的曆史條件下從嚴治黨、從嚴治政的需要,黨中央依據黨章陸續製定了一批重要的黨內法規。中央紀委、監察部製定了100餘項條規製度。如:1997年3月中共中央頒布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試行)》,1997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頒布了《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1995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頒布了《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收入申報的規定》,1995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頒布了《關於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內交往中收受的禮品實行登記製度的規定》,1995年5月國家經貿委、全國總工會頒布的《關於國有企業實行業務招待費使用情況向職代會報告製度的規定》,1997年1月中共中央紀委、中共中央組織部頒布的《關於提高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質量的意見》,1997年2月中共中央頒布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2004年2月中共中央頒布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從目前已經被揭露的大量違紀違法案件看,一些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之所以屢禁不止,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和部門的領導幹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失去了法製的強製性和嚴肅性。

當前我們的廉政工作存在著五個方麵的明顯滯後。一是權力監督滯後。包括黨的權力和政府權力。二是政策準備滯後。很多改革政策出台前缺乏政策性分析和準備工作。三是預測和導向滯後。很多重大政策出台前,不做預測、不做試點,常常是一聲令下,全麵鋪開,出了問題再去算後賬,從而使得一些幹部缺少應有的警惕性和思想準備。四是反饋機製滯後。有些是等到問題成了堆、危機出現才做決策。五是清理工作和懲戒工作滯後。對黨內一些腐敗分子和其他不適合做共產黨員的同誌長期不做懲罰、清理,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黨的威信。

由於種種原因,反腐敗形勢不容樂觀。據報道,隨著中國反腐敗力度的持續加大,打擊貪官外逃問題備受關注。2003年上半年,內地共有8000餘名黨員及黨員幹部外逃。數據顯示,2003年上半年,內地共有6528名黨員及黨員幹部失蹤,8371人外逃,1252人自殺,其中縣處級以上幹部外逃3908人,占外逃總數的近一半。黨的十六大指出:“堅決反對和防止腐敗,是全黨一項童大的政治任務。”僅在2003年,先後就有李嘉廷、劉方仁、程維高等13名部級腐敗幹部落馬,一批省部級官員被判刑或查處,還有一些高官被“雙規”。社會各界越來越強烈地感受到黨中央反腐敗的決心和力度,同時也認識到腐敗現象的嚴重性。2003年底,《華商晨報》的一篇文章歸納了高官腐敗的類型種類。在2003年落馬的這13名高官之中,有各自不同的類型,值得警戒。“貪財好色”型:原貴州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劉方仁,被開除黨籍;“妻兒失教”型:原雲南省委副書記、省長李嘉廷,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獨斷專橫”型:原河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程維高,被開除黨籍,撤銷其正省級職級待遇;“表裏不一”型:原國土資源部部長田鳳山,有嚴重違紀問題,正在調查;“以權謀私”型:原貴州省副省長劉長貴,被開除黨籍;“追求享受”型:原山東省政協副主席、省工商聯會長潘廣田,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知法犯法”型:原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田鳳岐,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喪失信仰”型:原河北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叢福奎,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晚節不保”型:原浙江省副省長、省國際信托投資公司董事長王鍾麓,被開除黨籍,並移送司法機關;“為兒牟利”型:原遼寧省原副省長劉克田,被罷免副省長職務,移交司法機關;“職務犯罪”型:原中國建設銀行行長王雪冰,被判有期徒刑12年;“無恥貪婪”型:原安徽省副省長王懷忠,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此案仍在審理當中;“司法腐化”型:原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麥崇楷,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追繳其餘在案的財物。實際上,這些高級幹部貪汙受賄的不同類型,既說明了腐敗發生的渠道,也指明了人才和幹部保持廉潔的重點。

反腐倡廉是個係統工程,需要加強黨的思想教育,加強黨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同時必須加強作風建設和製度建設,建立健全監督製約機製。監督製度和監督機製的建設更具有長遠的意義。實際上,在目前黨的民主監督機製的建設中,實踐已經提出了權力監督的重點。

對一把手的監督製度。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關鍵是怎樣避免過錯的延續和擴大,進行有效的製約和監督。一個人永遠正確的情況是不存在的。一把手具有掌握全局、做出方向性決策的重大影響作用,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就是抓住了重點。缺少對一把手的監督,就有走向錯誤的危險。黨的十六大就提出了“重點加強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的監督”的任務。

對決策集團的監督製度。黨的領導班子是各級黨的決策集團。群眾在實踐中明確地認識到,一個地方的領導班子,是決定這個地方麵貌的關鍵因素。“問題就在主席台”這個諺語雖然不夠科學,卻也道出了問題的重點。黨的十六大提出“強化領導班子內部監督”,就是加強對決策集團的監督。

對提拔幹部的監督。多年來,黨員幹部和群眾強烈反映,在提拔幹部問題上的腐敗是最大的腐敗。近些年來,社會上存在的“跑官”、“賣官”現象比較嚴重,有的掌握組織大權的腐敗分子甚至把各級官職明碼標價,像商品一樣出售。提拔什麼人,重用什麼人,怎樣選拔人,不但是人才使用的導向,也是影響一個單位政治麵貌的大事。黨員和群眾通過提拔新幹部的情況,就能夠對這屆領導班子作出大致的評價和判斷。能否真正把堅持馬克思主義的人、正派的人、有作為的人,提拔到領導崗位,關係到黨的興衰存亡。

對政治路線的監督。一個黨的政治路線正確與否,是決定一切的。政治路線對了,民主監督製度就能夠不斷加強,黨的事業就興旺;政治路線錯了,就會壓製黨內民主,就會使黨的事業遭受損失甚至滅亡。路線是靠人來製定和堅持的,人也是可以改變路線的,關鍵在於是否懂得並堅持馬克思主義。隻有全黨不斷開展學習馬克思主義理論的活動,才能形成對黨的政治路線的有效監督,才能保證政治路線的正確性。

§§第三章 科學思想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