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西歐各國經濟的緩慢回升,社會福利開支赤字有所縮小,在財政預算中已達到相對平衡,這在一定程度上恢複了人們對社會福利製度的信心。
縱觀社會福利製度的形成發展史,可以認為它是多種因素相互影響、綜合作用的結果。沒有資本主義社會生產力的高度發展,現代社會福利製度隻能是毫無物質基礎的空中樓閣;沒有工人群眾的積極爭取,統治階級不會自動讓權放利;沒有“福利經濟學”、“福利國家”論和凱恩斯學說的興起,現代社會福利製度就沒有堅實的理論基礎。正是這些因素的合力催生了現代社會福利製度。
這裏需要著重指出和強調的是,戰後民主社會主義的突起和廣泛傳播,為社會福利製的實現奠定了輿論基礎,社會民主黨的執政或參政,則是福利國家建立的推動力量。正是他們通過政治宣傳,全麵規劃,製定政策,組織實施,率先把現代社會福利思想變成了現實。因此,最早係統研究福利理論的西方馬克思主義者約翰·沙維認為,福利國家的產生主要是社會主義運動的成果,尤其是社會民主主義政府的功績。
不難發現,社會福利製度的興衰與社會黨的潮起潮落呈正相關:40-50年代之交以英國工黨上台執政為標誌,西歐社會黨發展呈上升趨勢,社會福利製度由此而進入重建與成長階段;50年代後半期至60年代前半期,社會黨處於低潮時期,而社會福利製度則保持了社會黨執政時期的慣性繼續向前發展;60年代後半期隨著英國工黨的東山再起和聯邦德國社會民主黨的上台執政而再度出現高潮,這次上升持續了10年左右,而社會福利製度則出現了鼎盛發展的時期;70年代中期隨著瑞典社會民主黨的下台和英國工黨的失利,社會黨處於疲退階段,而社會福利製度也進入了改革調整階段。
二、內容與特點
下麵我們以英國、瑞典和德國為例,比較性地介紹和分析各種模式社會福利製度的內容和特點。由於構成社會福利製度的各項政策措施本身名目繁多,具有較強的現實針對性,始終處於變化過程之中,我們分析的視點便不在各個具體項目上,而集中於各國具有特色的內容和做法以及各國民主社會主義政黨的社會福利思想與主張方麵。
1.現代福利國家的旗幟——英國
現代社會保障製度雖然首創於德國,但進入本世紀以來,無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英國都執社會福利製度之牛耳。英式福利國家有曆史、有理論、有宗旨,完整、全麵、係統、普及,頗具特色。
第一,全麵保障。英國有關社會保障的立法規定了凡在工作年齡之內的英國公民都必須參加國民保險,從而獲得享受國家提供的各種保障的資格,凡是沒有能力參加國民保險的都享受國民補貼。英國公民一出世便可享受國家發放的嬰兒補貼;產婦有醫療補助;學齡兒童除了在公立學校免費就讀以外還享有兒童津貼;失業者可領取失業保險金或失業救濟金;病患者可以在公費醫院享受免費治療,同時可以領取疾病津貼或疾病補充救濟;老年人有退休金、養老金;死亡者家屬可領取撫恤金。此外還有各種名目繁多的補貼。整個社會保障製度的獲益麵之廣、項目之全、推廣之早,堪稱整個西方世界之首,並為其他國家所仿效。在宣布建成福利國家後,全國5630萬人口中,有1246萬兒童享受兒童補助,930萬老年人領取國家基本養老金,430萬因失業或其他原因而處於貧困狀態的人可領取失業救濟或補充救濟,有410萬家庭享受住房補貼。按照國民最低生活標準的原則,國家根據不同情況把全國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都包下來了。
第二,權利平等。英國社會保障製度區別於其他西歐國家的一個更為突出的特點是它的權利平等和一視同仁原則。英國的國民保險法規定有三個等級的保險,即薪資等級、自雇等級和無業等級。在每一個等級內,被保險的人不論職位高低、收入多寡均需交納同等數量的保險費,而後享受同等數量的保險金。後來經過修改又增加了附加累進保險稅,規定薪資等級由被保險人按工資級別交納保險費,體現了權利和義務均等的原則。“一視同仁”原則充分體現在國民醫療保健法中。英國是世界上第一個實行國民醫療保健立法的國家。1945年討論醫療保健法時,曾有人提議規定一個範圍。而當時主持製定該法案的衛生大臣比萬卻堅決主張“一視同仁”原則,對全體國民實行免費服務。“一視同仁”原則被視為革命性原則,它的實施幾乎就意味著一場社會革命。
第三,行政劃一。統一完整的管理係統是英國社會保障的又一特征。在有關社會保障立法頒布生效後,英國政府宣布廢除了以往各種不規範的保險項目,新的社會保障項目由中央衛生社會保障部主管。衛生社會保障部處理政策性問題並監督各區級機構的業務,區級保險局負責處理本區保險金和津貼支付業務,同時監督各地方委員會工作。全國共有900餘處地方保險辦事處,負責收繳保險稅和發放保險金。家庭津貼也由地方辦事處初步審核後交中央機關審批。失業保險業務由勞工部屬下職業交換所辦理,醫院的國有化為社會保險機構免除了辦理大額醫療保險的麻煩。這樣的社會保障行政管理在西歐是首屈一指的。
第四,理論充實。和其他國家不同,英國的福利國家是經費邊主義者和民主社會主義者等社會改良家長期鼓吹,勞動人民反複鬥爭,統治階級多次讓步才形成的。在整個過程中,英國的社會學家們就資本主義工業化給社會生活帶來的問題進行了無數次廣泛深入的探索,極大地豐富了社會福利的理論文獻。從馬克思、恩格斯對資本主義的批判到亨利·喬治對社會貧困現象的揭露,從韋伯夫婦的社會調查到貝弗裏奇報告,從庇古的平均收入理論到席卷西方世界的凱恩斯主義,都是源發於或根基於英國,成為英國社會福利理論之樹的肥壤沃土。
在英國福利國家的建設過程中,英國工黨占有不可替代的一席之地。工黨一貫倡導“社會平等”和“公正”,對社會心理的改變起了導向作用,並因此贏得了公眾的信任和支持。戰後歐洲發生了普遍左傾的變化,這種左傾在英國表現為人民對社會改革(不是對社會革命)的強烈要求,這種要求把英國工黨推上了戰後英國政治舞台的中心。“福利國家”由工黨政府首創正是戰後初期英國這種社會心理的具體表現。
在工黨通向執政的道路上,它始終把社會福利視為社會改造的目標之一。1945年工黨競選時提出的政策主張的基礎,是早在1918年6月工黨會議上通過的政策性聲明《工黨與新社會秩序》。它是由韋伯夫婦精心設計和製定的。其中包括被韋伯本人稱為實現當時社會改造的“四根支柱”:第一,實施“國民最低生活標準”,包括最低工資、起碼勞動條件和48小時工作周;第二,工業的民主管理,強調工業國有化的必要性;第三,主張用向高收入者和資本征收重稅的辦法來支持社會福利事業;第四,主張利用財政來擴大全民教育文化事業。本世紀以來,工黨的社會主義學說已三易形態:早期以生產資料公有作為社會主義的核心和標誌;50年代提出以“社會平等”代替“公有”;80年代又突出強調“自由”對社會主義的意義和價值,但福利國家的思想是貫穿始終的。1988年3月,工黨在全國執行會議上提出要“改革社會保險”,“使社會保險現代化”,“更換安全網”,從而“確保生活保障”。工黨已把福利國家視為其“最輝煌的事業”,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說,工黨是英國福利國家的奠基者。同時,由於工黨是戰後初期歐洲最大的社會民主黨,重建社會黨國際的積極倡導者和實際領導者,因而,工黨提出的“公平分配收入”、“充分就業”、“混合經濟”等福利國家理論和執政經驗,也被西歐大多數社會民主黨所接受,產生了廣泛的示範效應。
2.現代福利國家的櫥窗——瑞典
在西歐福利國家中堪與英國媲美的國家隻有瑞典。瑞典的社會福利製度源於英國,又超過英國,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被譽為,“從娘胎到墳墓”的國家,比英國的“從搖籃到墳墓”更勝一籌。由於福利的四大標誌在瑞典表現得更為完整充分,因而瑞典幾乎成了福利國家的同義語,在許多人眼中,瑞典成了所有琳琅滿目的福利國家櫥窗中的楷模。
第一,混合經濟。瑞典社會民主黨人把私有製的主導地位看成職能社會主義社會化目標的必要前提,兩者混合生長。這種製度的核心是私人企業對生產的絕對支配權和政府對穩定經濟、控製分配的重要作用。在生產領域,私人資本占90%,比英、法、意等國都高;在分配領域,國家支配的國民收入比重為51%(70年代),其他西歐國家則為35%-40%,轉移支出、社會保險之類的收入分配占國民生產總值的2%,也大大高於其他西歐國家;在消費領域,公共消費量占國民生產總值的23%,其他西歐國家是13%-16%;在信用領域,公共儲蓄為儲蓄總量的45%,公共信用供給占總供給量的40%;此外,在財政、貨幣和勞動市場上國家都對私人企業施加了重大影響。按照混合經濟是私人企業生產物質產品,國家分配社會財富和對經濟進行適當幹預的定義,瑞典的各項有關指標在所有福利國家中獨占鼇頭。
第二,充分就業。瑞典社會民主黨人認為,“在很大程度上,自由、平等和團結的概念隻有在勞動生活中才能體現其真正的含義”,“隻有充分就業才是實現公正分配福利的最有效的辦法。同其他政策相比,充分就業的政策對實現平等發揮著更大的作用”。因此,社會民主黨把反對失業的鬥爭視為黨的基本任務。從30年代起,瑞典政府就把“充分就業”看作經濟政策的首要目標,調動了從宏觀就業到微觀就業的一切機製,來保證失業率不超過1%-2%的目標。從政策上看,為此目標製定的勞動市場政策是瑞典的創造。據瑞典官方統計,繁榮時期失業率在1.5%左右,危機時期不超過2.5%-3.0%,這個失業率與30年代蕭條時期的25%相比,與戰後各西歐國家危機時期較高的失業率相比,都是較低的。
第三,收入均等。在社會民主黨人眼中,建立平等是全體人民具有同等價值的表現,是自由的先決條件,因此,“黨的目標就在於取得財產分配、收入和權利的平等,以及平等地享有文化和教育的機會”。政府主要通過“團結一致”的工資政策,各種累進稅,國家公共開支補貼,各種轉移收入來實現收入均等。稅收前個人收入方麵,瑞典在就業收入、個體經營收入、純利息、紅利和租金方麵,與澳大利亞、英、美、加、德相比,占其總收入中的比重處於最低和較低水平,而在社會保險轉移方麵的比重不僅最高,而且還大大超過其中大部分國家。瑞典累進稅達54%,高於所有西歐國家,通過實現國家從高收入階層到低收入階層的垂直再分配和從私人部門到公共部門的水平再分配,整個社會的收入水平差距縮小。如收入1.2萬克朗以下者在稅收後獲得了新的8%-10%的轉移收入,而收入6萬克朗者則損失原收入的18%,收入15萬克朗者稅率高達80%,收入轉移25%。此外,像養老金、病假補貼、醫療、教育保險等轉移收入和收入替代也提高了社會收入再分配的水平。如果我們把減少收入不平等作為衡量一個社會民主黨成就的標尺,那麼瑞典社會民主黨可以說是相當成功的。1980年的基尼指數表明,瑞典的不平等是最低的,其次是荷蘭和挪威,再次是德國、英國和瑞士、加拿大,荷蘭和法國屬於不平等程度較高的,而美國則屬最高。
第四,社會福利設施完備。社會民主黨認為,“要把足夠的資源用於向每個公民提供生病、殘疾、失業和晚年的經濟保障,要根據需要而不是每個人的經濟實力使公民得到照顧、教育和關懷”。在瑞典,從產嬰補貼到養老金乃至鰥寡孤獨家庭的補貼應有盡有。政府在社會服務方麵的開支占國民收入的比重,1975年為24.8%,高於法、意、英,居福利國家前列。在社會福利設施方麵,瑞典占有突出地位的項目有:基本年金項目,瑞典是世界上第一個建立普遍的有捐的老年人年金保險計劃的國家。年金項目種類繁多,規定細致,條件優厚;國民保險服務,其開支大,超過德、法、荷、英、美,是社會開支中最大的一項;家庭和教育津貼,在校大學生可享受貸款補貼,父母中隻有一方撫養的家庭,兒童除一般津貼外,還有相當於該津貼兩倍的額外補助。
綜上所述,由於瑞典幾乎在福利國家的所有要素上都具備了優越於其他福利國家的特性,因而被稱為福利國家的楷模。
在推行社會保障,創建福利國家的過程中,瑞典社會民主黨起了關鍵性的作用。社會民主黨自1932年上台後,先後執政長達50多年,瑞典福利國家就是在其執政時期形成的,整套的社會保障製度是在其領導和推動下建立的。社會民主黨人曾用三個步驟來界定他們的長期戰略,即獲得:一、政治民主;二、社會民主;三、經濟民主。從某種意義上說,社會民主黨是瑞典福利國家的締造者和社會改革的推動者,福利國家是社會民主黨“福利社會主義”思想的產物。如果說英國工黨在福利國家理論方兩對西歐各國產生了突出的影響,那麼,瑞典社會民主黨則在福利國家的政策實踐方麵起了獨特的示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