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這發簪你熟悉嗎(1)(2 / 3)

朝歌冷冷的看她,由於帷帽遮顏,誰也看不真切誰的臉。

到底是在人家的地盤上,秦絮扭身便走了。

待秦絮離開,打理此商鋪管事的趕緊請兩人進去坐下,朝歌吩咐道:“日後若看見這秦姑娘,直接請出去。”

管事的趕緊應下。

沈為民氣得沉著臉,一時無話。

家裏的事情都鬧到外麵來了,這讓他臉上一點麵子都沒有了。

朝歌又詢問了幾句鋪裏的生意,讓拿帳本出來,她要看一看進帳出帳的單子。

管事的也就忙把帳本拿來了,她則坐下來翻看了一會。

她學過算帳,也跟著晚歌一塊做過帳,這些帳單她是看得明白的。

從帳上來看,每天的收入還是很樂觀的。

等她把這個月的帳單翻完後問:“多久報一次帳?”

“三爺交待過,半年報一次帳。”

三爺人懶,一個月查一次帳他嫌麻煩。

“以後每個月報一次帳。”

之前一路查帳的時候也都是這麼交待的。

太多的帳積壓在一起,會比較麻煩。

每個月一清帳,反而會更輕鬆,一目了然。

管事的有些驚訝,這位姑娘一副她當家作主的姿態。

沈為民這才說:“照朝歌說的做。”

之前朝歌一路哄著他,他又見朝歌確實是懂帳的,就樂意讓她幫著查帳了,那樣他就可以更輕省一些了。

等離開的時候沈為民還是挺不高興的,兩人上了馬車,打道回府。

路上的時候他氣得他忍不住和朝歌念叨:“秦家的人,不論是姑娘還是公子,沒有一個是東西。”

朝歌安慰他道:“你還在生氣呀,別氣了別氣了,等過段時間,誰還記得夕歌殺人的事情。”

怎麼能不氣。

等等,朝歌在說什麼?

沈為民忙問:“你說夕歌殺人?”

他不能不為自己的女兒證一下清白:“夕歌沒殺人。”

朝歌輕輕歎口氣,輕聲說:“也就我爹老實人,才會相信夕歌沒殺人。”

她拿出那隻夕歌的發簪,當初還給了她,她果然轉手就去當鋪當了。

朝歌當然不會讓她把這發簪當掉,所以又贖回來了。

“爹,你看看這發簪,眼熟嗎?”

夕歌是他的女兒,她許多的首飾都是她爹買了送給她的。

她朝歌都熟悉的發簪,他那樣疼愛夕歌,送她的禮物又怎麼會不熟悉。

他疑惑:“夕歌的發簪,怎麼在你的手上?”

朝歌不能不提醒他一句:“那日張翠翠就是拿了這個發簪進府的,說是從他兒的手中拿到這發簪,我當時怕這事鬧大一來有損沈府的顏麵,二來怕夕歌擔罪,就為她開脫了。”

經她一提,沈為民是想起有這麼一回事來。

那時朝歌說了句:這樣的發簪,到處都有得賣呀,倒也不能證明便是夕歌的。

後來朝歌又說:我們府的姑娘豈是你拿一根發簪就可以汙蔑的……

當時場麵一度混亂,這發簪後來被朝歌拿走了,這事他又給忘記了。

今日再看這發簪,雖然是一模一樣的發簪到處都是,他卻知道這發簪就是夕歌的,這發簪是在她過12歲生日的時候,他特意買來送與她的,上麵特意打造了12顆小小的珍珠。

每年她過生日,他都會送她發簪,上麵打造一些小珠子,代表她的年紀。

沈為民看著這發簪,通體發寒。

朝歌輕聲說:“也正因為有著這樣的證據,那邊才會不依不饒,但父親你大可放心,明天我就派人去張翠翠他們家,給他們送一百兩的銀子,告訴他們劉姨娘已經被趕出沈府了,他們見劉姨娘不在咱們府上了,又撈不到旁的銀子,便不會再鬧了,他們與劉姨娘到底是一家人,時間久了,這一切都會過去的。”

沈為民聽她這般說,微微回過神來,問她:“夕歌為何要殺人?”

“她雖然與劉暢訂了親,可張翠翠又怕她到時候悔婚,或者又是想到她女兒生前的情況,未婚先孕,後來卻死於承恩和夕歌的手上,因著報複或別的心理,在咱們府上的時候,便讓劉暢玷辱了夕歌,夕歌心高氣傲,一心想嫁的是門名望族,自然是不會放過他,待他出府之時,便痛下了殺手。”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