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領導準則 ——“民可使由之”章句甄讀(2 / 3)

由此想到從“五四”開始的反孔。

現在,學術界、思想界與青年才俊已經開始討論由激烈反孔表現出來的激進主義傾向,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簡單的否定,全盤西化的思潮對民族文化發展的負麵影響,這些討論,對我們正確認識“五四”新文化運動,繼承“五四”積極成果,發揚“五四”精神,都是很有必要的。我認為,就反孔來說,如果反的是由皇權專製塑造出來的精神偶像孔聖人,批的是注出來的偽孔子,是完全正當的,完全必要的。但若到今天,還執著於造出來的孔聖人、注出來的偽孔子就是真實的孔子,拒絕以科學方法、曆史唯物主義態度來重新研究、重新認識、重新評價孔子,那就不免刻舟求劍、削足適履之嫌了。今天的尊孔,已不同於曆史上的尊孔,是通過“五四”反孔的否定,否定之否定的尊孔。尊的是孔子所倡導的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人文精神。因此,今天的尊孔派可能與曆史上的尊孔派有很多觀點與價值取向的分歧,而與“五四”的反孔派更多共同語言。

還說康有為。他的學生梁啟超覺得老師這樣為孔子辯護,說服力不夠,就用重新句讀的方法來正義。他在《孔子訟冤》一文中說:

此句正讀應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譬如關於君主立憲,民眾已有此知識,就立刻實行之;民眾尚無此知識,就開發民智,創造條件,準備盡速實行之。

龐樸先生說:“此說雖巧,然驗諸漢語習慣,終嫌未安。”他沒有具體說哪點未安,而我覺得,在這樣的句讀、解釋中,把“民可”理解為認識程度可以了、夠格了,這在古漢語中是絕無僅有的。古漢語若出現“民可”這樣的話,也是民眾認可,而不會是民眾的被認可。雖然沒有總結成為語法規則,但古漢語還是有語法規則的,否則就不能進行正常交流。也許梁啟超也感到此說未安,因此,到他寫《先秦思想史》時,不僅回到通常的句讀,而且解釋也回到何晏、朱熹的路子上:

《論語》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二語,或以為與老子“愚民”說同,為孔子反對人民參政之證。以吾觀之,蓋未必然。“不可”二字,似當作“不能夠”解,不當作“不應該”解。孟子曰:“行之而不著焉,習矣而不察焉。終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眾矣。”此章正為彼文注腳。“可以有法子令他們依著這樣做;卻沒有法子令他們知道為什麼這樣做”,此即“民可使由不可使知”之義也。例如“慎終追遠,民德歸厚”;“故舊不遺,則民不偷”。使民厚,使民不偷,此所謂“可使由之”也;何以慎終追遠便能厚,何以故舊不遺便不偷,此其理苦難說明,故曰“ 不可使知”也。儒家無論政治談教育談,其第一義皆在養成良習慣。夫習慣之養成,全在“不著不察”中,所謂“徙善遠罪而不自知”,故“終身由而不知”,乃固然也。然則欲以彼二語構成儒家反對民權之獻者,非直冤酷,亦自形其淺薄也。

誠如龐樸先生所言,這段話除了加上“民權”之類的新概念外,“沒有什麼新意”。但郭沫若在《十批判書·儒墨的批判》中,基本重複了梁啟超的說法:

要說“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為愚民政策,不僅和他“教民”的基本原則不符,而在文字本身的解釋上也是有問題的。“可”和“不可”本有兩重意義,一是應該不應該;二是能夠不能夠。假如原意是應該不應該,那便是愚民政策。假如僅是能夠不能夠,那隻是一個事實問題。人民在奴隸製時代沒有受教育的機會,故對於普通的事都隻能照樣做而不能明其所以然,高級的事理自不用說了。原語的涵義,無疑是指後者,也就是“百姓日用而不知”的意思。孟子有幾句話也恰好是這兩句話的解釋:“行之而不著焉,習矣而不察焉,終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眾也。”就因為有這樣的事實,故對於人民便發生出兩種政治態度:一種是以不能為正好,便是閉塞民智,另一種是要使他們能夠知才行,便是開發民智。孔子的態度無疑是屬於後者。

龐樸先生認為,最後兩句,把“不能”又分為“正好”與“不好”,是郭沫若加上去的新意,但此新意也有限得很。但如果不是時代使批孔成為主流思潮,盡管這種始自何晏、繼以程朱的解釋先天不足,經梁啟超、郭沫若兩位大家的闡述,很可能成為定論。反孔成為主流,這兩家之言就被淹沒了。

南懷瑾先生的《論語別裁》中有關的一段話,很有意思地描述了這段公案:

“五四運動”的時候,他們打倒孔家店,這句話也是孔子的“罪狀”之一。照字麵上講,“民”就是一般的人,老百姓。“可使由之”,叫他做就是了。等於軍隊下命令,目標正前方,距離若幹,限幾分鍾到達。隻下命令叫他去。“不可使知之”,不可以叫他知道理由,絕對服從。到了民國以來,“五四運動”前後,有好幾個人改這兩句話。康有為、梁啟超他們說,孔子絕對民主,古人對這兩句書,圈點句讀都錯了,應該是“民可使,由之”。老百姓各個知識都高了,可以公開選擇投票,給他們政治自由。“不可使,知之”,老百姓還沒有達到水準,“知之”,教育他,訓練他,先使他知。改得好像非常好。

但又有人不同意,說康、梁的句讀也錯了,應該是“民可,使由之”,看看這個社會,老百姓可以民主了,給他民主;“不可,使知之”,看看老百姓還不可以民主的時候,“使知之”,要教育他。但不管他們怎麼圈點,反正都是好心幫我們孔夫子的忙,都是主張孔子是絕對民主,不要打倒孔家店,不必要亂批評。但在我個人,早年也認為他們這樣圈來圈去有道理,現在老了,有時腦子很頑固,認為不必要另外圈點,就是原來那個樣子。事實上對於一般人,有時候隻可以要他去做,無法教他所以這麼做的原因,這是我根據幾十年的經驗來的。

南懷瑾先生根據幾十年經驗得出的解,其實就是何晏、程朱的解,也是梁啟超後期與郭沫若早期對此章的解,也可以說是儒家千百年來對這一章的定論。經過這一番梳理,我們可以看到,眾說紛紜,曆史上其實不過兩種解,鄭玄的解與何晏的解,這兩種解本來分歧也不大。鄭玄並沒有說孔子要愚民,孔子說的不過是政治的權宜之計;何晏認為孔子說的是事實情況,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孔子隻不過挑明了現實的合理性,使統治者不必在不該用力氣的地方多花力氣。政治的權宜之計就是根據現實情況來製定的,所以兩家並無原則分歧。隻是反孔派把鄭玄的解引申到愚民政策上,才有那麼多的爭論。因為在對原文的讀解上並無原則分歧,所爭的都是讀後感、引申義,而每個人對自己好不容易讀出的心得都是敝帚自珍得很,因為這讀後感不是憑空發生,可能深植根於他的宇宙觀、人生觀、價值觀、審美觀、政治觀、等等“觀”,牽一發而動全身,故而,大多是聾子對話,永遠爭不清楚的。

因此,像《還吾莊子》、《還吾老子》一樣,我要辨正的是對原文的讀解,而對由大同小異的讀解引發的讀後感之爭,我不想加入進去。

我對原文的與上述兩種讀解有原則區別的讀解,基於一下考證:

一,“使民”是《論語》中一個經常使用的,有確定內涵的概念。

《學而》篇:子曰:“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

“使民”,直譯成現代白話,就是“支使”、“調遣”民眾,意譯即為“領導民眾”、“指揮民眾”、“調用民力”。有泛指和確指(有具體所指)兩層意思。泛指“使民”,是君主、官長的一項重要職責,也就是今天所謂的行政管理。確指“使民”,就是調動、指揮民眾去完成某項任務、某個工程。“使民以時”,是確指的“使民”。在春秋戰國時代,征召民眾去完成某項任務、某個工程,不僅是無償的、義務的,而且還可能要自帶工具、武器甚至口糧。而應召去服徭役或兵役,可能耽誤百姓正常的耕織生產。所以,特別提出“使民以時”,根據時令來“使民”,避免大的工程、軍事演習(田獵)和農事相衝突。

《為政》篇:季康子問:“使民敬、忠以勸,如之何?”子曰:“臨之以莊則敬,孝慈則忠,舉善而教不能,則勸。”

這一章中的“使民”,曆來解為“使得民眾”,其實仔細讀原文,就可知道此解不對。“敬”、“忠”是為了什麼?“以勸”,用來“勸”。什麼叫“勸”?就是“鼓勵”,鼓勵誰?鼓勵民眾。所以,是誰“敬”、“忠”呢?當然應該是君主、官長,也就是統治者“敬”“忠”。否則,用民眾的“敬”“忠”來鼓勵民眾,這是什麼話?所以,後來的注家為了把這句話說通,就把“勸”解釋為“努力”,把“以”解釋為“而”,作為連詞,而不是表示條件的副詞。為什麼要這樣曲裏拐彎地解?倒不是有意要曲解孔子的原意,是因為到君權專製的時代,“敬”、“忠”變成了隻是下對上的態度,是臣下的操行,君主、官長,上對下,是不需要“敬”“忠”的。其實,在孔子時代,無論君主、臣下,官長、民眾,對待事情第一要“敬”,“敬”是事神的態度,是禮的第一要義。而“忠”,不是後世理解的“服從”、“絕對服從”的意思,是“負責”的意思,當然無論上下處事都要“忠”。從這一條的被誤解,可以看到語境變化而不能意識到,是《老子》《論語》《莊子》等先秦經典被曲解的一個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