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強拆的問題,這裏麵的情況比較複雜。媒體上曾經報道過有的地方開發商與黑社會勾結強拆,我不是不相信那樣的事情,但是我認為出現那樣的情況政府是肯定有責任的,除非是政府的主要官員在其中有巨大的經濟利益。我一直認為隻有喪心病狂的官員才會愚蠢到那樣的程度。
在我以往的工作中所遇到的強拆,最多的還是個別的釘子戶漫天要價。作為地方政府來講,其實在很多時候也很為難——地方經濟需要發展,但是個別人的需求太過分,所以在那樣的情況下政府就隻能采取強拆的方式。總不能因為某些個人的利益而阻礙了一個地方經濟的發展吧?
在講完了紀律之後我就談到了補償標準的問題。我還是堅持按照全省最高標準對拆遷戶進行補償,這其中的道理很簡單,因為即使是按照最高標準對拆遷戶進行補償,最終政府都是最大的獲益者。因此,我覺得政府應該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盡量考慮老百姓的利益。
關於拆遷補償的問題,不是當地政府想給拆遷戶補償多少就是多少的,這涉及到一個整體的問題。假如我們製定的標準過高,那麼接下來就會產生連鎖反應,就會造成別的地方同樣的工作難做,而且還會因此讓我們成為官場上的眾矢之的。
做好事不一定會有好的回報。這一點在官場上的表現尤為突出。
最後,我對所有的副職進行了分工,要求每一個人分片去做好征地工作中的相關事宜。我這樣分配的目的很簡單,那就是為了職責明確,誰出了問題誰去處理,誰出了大問題誰擔負責任。
我沒有給自己劃分責任區,因為我是一把手,我有更多的事情要去做,不能把自己束縛在這樣的瑣事上麵。
其實我是知道的,在座的有些人對此會很有意見,但是我不會去理會這樣的事情。因為我是一把手,有權決定這樣的事。
安排好這件事情後我就去到了省城,因為發改委主任給我打來了電話,他告訴我說有重要的事情需要和我一起協商。
我有些性急,在電話上問對方究竟是什麼事情,結果對方卻“嗬嗬”地笑著對我說道:“你到了後就知道了。”
當一個性急的人在遇到這樣的情況下是毫無辦法的,唯有苦笑。
到了省發改委主任的辦公室後,他才笑嗬嗬地告訴我說:“高新技術創業項目都已經批複完成了,接下來的工作你們可以抓緊時間開展了。”
我心裏有些失望,因為我知道這是遲早的事。
不過他接下來就告訴了我另外的一件事情:
“汪省長才主持召開了省政府常務會議,其中就專題研究了省城到東江高速路項目的問題。
會議決定,這個項目由汪省長親自掛帥擔任項目聯絡小組組長,常務副省長、省發改委、省交通廳、省商委的一把手任副組長,由你任這個聯絡小組的辦公室主任。馮市長,今天我請你來的目的就是想和你研究一下接下來需要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