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反,六科給事中後來完全走歪了,這些品級低權力大的言官們,因為他們的仕途升遷終究還是受內閣輔臣們影響,所以最後科道言道往往就淪為了內閣輔臣們的喉舌,成為黨爭的工具。
不得已的情況下,皇帝最後用自己最信的過也唯一還能用的子家奴太監們,太監們不可能跟內閣、六部的文臣們一條心,然是對立的,所以最後才形成了直到明亡時的中樞權力三架馬車。
曆朝曆代,雖然官職名稱不同,但總的來,終究離不開權力分割,互相掣肘這樣的一個核心的。
皇帝隻有通過這種分權的方式,才能控製朝堂。
對於呂宋來,呂宋都督府隻是一個府級行政機構,而大唐的縣州都是一元製,隻有到道一級,才開始搞四衙分管。
呂宋若隻做為大唐治下的一個都督府,那麼這種架構是有利的,但如果做為一塊外世封地,一個自治的獨立王國,這當然是不利的。
就如曆史上唐朝的藩鎮之亂一樣,晚唐五代,藩鎮割據,各個藩鎮多是以藩鎮的形式存在著,控製著一兩個或數個州,各節度使衙其實就跟初唐的都督府類似,隻是又兼領了行政監督司法等諸多權柄。
但到底,節度藩鎮都還是一元製,所以晚唐藩鎮割據經曆了很長的時間,藩鎮內亂更加嚴重,本質上就是這種組織架構上有先不足。
到了後梁後唐等五代時,因為吞並其它藩鎮,然後建朝立國,這才能改變這種先缺陷。
直到北宋建立,才算是徹底的改善了那些大坑,從此進入穩定期。
呂宋都督府絕不能最後演變成一個藩鎮節度,更不能將來動不動內亂,必須從一開始就把這些架構上的缺陷堵上。
行政院的長史和司馬沒有什麼實際的權力,權力直接分到六曹參軍事手上,由他們分管呂宋的行政。
而內閣,負責決策。
內閣成員,由呂宋大都督挑選賢良,授予學士頭銜,然後入閣輔佐,本質上來,內閣學士屬於呂宋大都督的秘書助理,他們行使的其實是大都督的權力,因此他們的決策權其實是建議權。
在程序上,呂宋諸州縣的事務,層層上報,最後報入分管的六曹之中。六曹給出初出的處置意見,然後呈報內閣。內閣學士們與大都督商議,或者代大都督先商議出處置決議後,以票擬的形式,呈報大都督。
一般情況下,大都督對學士們的票擬做出批複,但考慮到以後秦家子孫肯定不是個個都跟他秦琅一樣有這能力,所以秦琅提前準備,特設一個機構,類似於司禮監來代大都督批紅。
原本他打算這個機構叫樞密院,不料皇帝居然搶先搞出了一個樞密院,還專管軍事,秦琅隻好換個名。
“暫定名字為軍機處吧。”
內閣和軍機處都采用多人議事,不分主從高低,而是以輪執筆的方式,定期輪值,避免出現一人獨大的情況。
內閣和軍機處,本質上都隻是大都督的秘書、顧問機構,他們手裏的權力,是代行大都督之權,所以不管是內閣票擬還是軍機處的批紅,大都督都是有隨時否則的權力的。
這是很關鍵的一點。
本質上來,內閣和軍機處都屬於決策機關,是代大都督決策的。內閣因此還獲得草擬公文的權力,類似於中書舍人草詔,秦琅也把這個草令之權一分為二,給軍機處也分了一半的草令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