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不計得失,顧全大局為團隊整體利益著想(3)(3 / 3)

因為是便宜,雖然小,也有人去貪,去占。占小便宜真的會得到便宜,真的合算嗎?不然。魚貪一口食,被人釣起;猴貪一口酒,被人捉去,這正應了一句俗語:“貪小便宜吃大虧”。那麼,貪小便宜會有哪些害處呢?

其一,總占小便宜,就會丟掉自尊和人格。人不能沒有自尊,不能丟掉人格。一個人沒有了自尊,喪失了人格,還可以稱其為“人”嗎?有人說得好,人生最大的痛苦是誰也不需要他。總占小便宜的人,在人前走時會被人戳脊梁骨,又有誰需要他呢?這樣的人生難道不痛苦嗎?

其二,總占小便宜,就會毀掉個人的前途。我們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職業生涯一帆風順,前途美好。而總占小便宜,就會使這一切落空。因為貪圖小利就關注不了大事;關注不了大事,怎麼可能成就大事呢。總占小便宜,凡事以個人為中心,凡事計較個人利害得失,凡是對已有利的就是對的,就想方設法去做;凡是對自己沒利、占不著便宜的,就逃避,就推脫,那麼長此以往,就會導致是非不清、良莠不分,就像宋代楊萬裏在《唐言》中所說:“利害之心生,而是非之心昏矣。”這樣,就會什麼“便宜”都敢占:損人的“便宜”敢占,損害公眾利益的“便宜”敢占。這樣的人,即使不受處分,也會讓人心生防備之意,一個被人防備的人,誰還敢與他共事呢。

其三,總占小便宜,就會破壞團結和穩定。你想少幹活、少出力,他也這樣想,那麼任務由誰來完成?久而久之,團隊就會成為一盤散沙,就談不上有戰鬥力,這將是一種怎樣的後果呢?

人的行為受心理支配,總占小便宜這種行為屈從於人的私欲。職場本來就是一個利益之爭的地方,動私欲是大忌。公司需要的是對於公司機密能守口如瓶的員工,而不需要胳膊肘往外拐的內鬼。

趙洪祥是一家公司的辦公室秘書,他的能力特別出眾,深受老板的賞識,因為經常和老板在一起,他自然知道很多的公司機密。

有一次,公司的一位合作夥伴請趙洪祥喝酒,飯局上,這位合作夥伴說:“最近我和你們老板正在談一筆很大的合作項目,如果你能夠把你們公司的一些機密資料告訴我,這將使我在談判中掌握主動。當然,我也不會虧待你的。”

聽了對方這番話,趙洪祥皺著眉頭說道:“什麼?你是說讓我出賣公司的商業機密?”

這位合作夥伴小聲地對趙洪祥說:“我保證這件事情除了你和我知道以外,再也不會有人知道,對你不會造成任何影響。”說完,就將十萬塊錢遞給了趙洪祥。在金錢的誘惑下,趙洪祥欣然接受了,並講出了公司所有的機密。

結果可想而知,在談判中,趙洪祥的老板吃了很大的虧,公司損失巨大。事後,老板覺得一定是公司出了內鬼,就全力調查此事。最後終於查出是趙洪祥泄露了公司的商業機密。原本有很大發展前途的趙洪祥不僅因此丟掉了工作,而且他因出賣公司機密而得來的那十萬塊錢也作為賠償款被公司沒收了。

一個不能為企業保守商業機密的人無論到哪家企業都不可能得到老板的器重。所以,作為一名員工,你不要忘了自己的角色。沒有一個老板喜歡貪圖小恩小惠,以公謀私的員工,也沒有任何一家公司願意容留這樣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