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事業中總是在考慮“我們如何才能打敗自己的對手”,對此,我要問一句:你要的是什麼?如果你所做的一切目的是成功的話,那麼,你隻求成功就可以了。又何必執著於如何打敗打手呢?對手是無盡的,隻有成功才是永恒的。麵對利益時,都想自己占有其中最大的部分或者全部,這種想法從長遠來看是不對的。商場上有這樣一句話:“有錢大家賺。”這次你多一點,下次我多一點,關鍵在一個“賺”字,隻有這樣,才可達到雙贏。
“雙贏”是一種良性的競爭,社會的發展趨勢是“民主”,競爭的趨勢是“合作”。人在自己處於優勢的時候常常漠視前麵的寓言。獅子在和狼的競爭中是贏了,但贏得淒慘,結果什麼也沒得到,反導致自己的被擒,這種贏又有什麼意義呢?
學會授權
一直以來,人們總是隻相信自己,對其他人多多少少總帶著幾分懷疑,任何事情都自己一手處理,即使自己做得不好也覺得心裏麵是踏實的。看看那些老總、經理,要不是這樣,他們又怎麼會淹沒在各種請示、彙報之中呢?
我認識的一位公司經理也曾經這樣,但是一件小事改變了他的做法。一次,公司的一位會計請他批示一份關於下一年內部收支的預算,並請求給出一個具體的計劃方案。但他由於太忙,這件事就給忘了。兩個星期之後,會計來取他的批示和具體的計劃方案時,正在忙碌之中的他隨便說了一句:“我現在沒有時間看這份文件,你自己看一下,然後做出一個具體的計劃,拿來我看一下就行了。”沒過兩天,這個會計就交給他一份報告,讓他沒想到的是,做得十分不錯。
這件事情之後,他深受啟發。慢慢地,他將自己的事情分成兩大類,一類是自己必須處理的事情,另一類是員工自己也能處理的事情。對於第二類事情,他不管自己有沒有時間都不去做,而是選擇自己認為有潛力的人進行培養,然後委以重任。後來,經過一段時間,不僅他變得比以前輕鬆了,而且員工的積極性也提高了,各項工作的效率相應也就提高了。
“人無完人”,你也不可能有全部的才能,因此,你也就不可能一個人做完所有的事情。如果你是一個管理者,一個經理,即使你有再多的精力和才能,也不可能做到事必躬親,你要將一些職權交給下屬,和他們一起來完成,你要做得是告訴他們如何去做,而不是自己親自去做。這樣的話,你自然也就和下屬搞好了關係,激勵了他們的鬥誌。那麼,你就不會說“你們趕快抓緊時間工作,完成不了工作就扣掉這個月的獎金”這樣的“狠”話,員工也不會因此就心藏怨恨,找機會消極怠工,在他們那裏,存在的將隻有動力。這肘,你還擔心什麼呢?地球都會為你而轉動。
那麼,什麼時候才是授權的最好時機呢?有三種情況可以考慮:
1.當你覺得下屬能夠勝任某件事情時;
2.當你的下屬更適合做某件事情時;
3.當你的下屬比你能更好地辦某件事情時。
當你將權力授予你的下屬之後,你要做的就是用行動來影響你的下屬,有什麼樣的領導就有什麼樣的下屬,就會有什麼樣的公司。戰爭之中不是常常要求將領們要“身先士卒”嗎,俗話說兵熊熊一個,將熊熊一窩”,就是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