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讓孩子正確麵對受到的冷落(2 / 2)

講給孩子的故事

快樂是買不到的

一天早上,一位母親把3個未成年的兒子叫到身邊,分別給他們每人1塊錢,希望這些錢能夠幫助他們過得快樂,母親還要求孩子們,在天黑以前都必須講講自己的快樂故事。三個兒子答應了,各自去尋找快樂。

不一會兒,大兒子捧著兩隻蟈蟈回來了,每隻蟈蟈都待在用竹篾編成的小簍子裏,清脆地叫。媽媽問:“怎麼這麼快就回來了?講講你的快樂吧。”兒子說:“我一出門,看到一個鄉下人在賣蟈蟈,5毛錢一隻,我用1塊錢買了兩隻。聽蟈蟈唱歌蠻有趣味的。”母親點點頭。

大兒子剛說完,二兒子也回來了,他兩手端著一隻小瓷皿。按照約定,他給媽媽講述道:“我往集市那邊走,看到有一群人逗蟋蟀,我就圍著觀看。最後一隻大紅蟋蟀把所有的蟋蟀都打敗了。我好說歹說才從攤主手裏買下它來。”說著他掀開蓋,讓大家瞧。果然大紅蟋蟀神采飛揚,活蹦亂跳的樣子著實惹人喜愛。媽媽看了也很滿意,點頭微笑。

臨近中午,大兒子聽蟈蟈叫的興致漸漸衰退,二兒子逗蟋蟀也覺得乏味了。可小兒子還沒有回來。日薄西山了,還是不見他的蹤影。當夜幕降臨、萬家燈火的時候,他才氣喘籲籲地走進家門。他滿臉的汗水,渾身的汙垢,簡直成了一個泥巴人。

“怎麼會如此狼狽?我的孩子。”母親關切地問。

“嗨,這一整天簡直是倒黴透了。”小兒子便對母親訴說他的倒黴事情,“我用您給我的錢租了一根魚竿,買了一些魚餌,要去郊外的湖邊釣魚……”

“我不記得你會釣魚呀?”母親說。

“是的,我不會。所以我想利用這個機會學會釣魚。”

“學會了嗎?”

“沒有。我拴好魚餌,下好竿,可我總是把不準起竿的時機,不是早了就是晚了。好幾次,我挑起竿一看,魚餌都吃光了,該死的魚卻逃跑了。最後一次我把魚餌全部放上去,要釣一隻大魚。這下子倒真的釣著一隻大魚,可惜我拽不動,結果我被拉下了水,大魚把魚竿也拖到湖中央去了。”說到這裏的時候,兩個哥哥都哈哈大笑起來。

“魚竿可是租的,你怎麼辦呢?”

“是呀,我打算下水捉魚。弄幾條大魚給魚竿主人,他或許一高興,就不叫我賠錢了。”

“捉住了嗎?”

“摸著不少,可一條也沒有捉住。那些魚都很油滑,剛觸到鱗片,它們就像精靈一樣溜掉了。”

“我猜想,你肯定在淺水裏摔過很多跟鬥。”

“可不,一尺多長的大魚在水麵掀起浪花,很有衝勁呢。我有好幾次被它們掀倒。”

“給我講講你跟魚竿主人交涉的情況吧。”

“我跟他一五一十地說了,請他原諒。可他最後還是讓我做了四個鍾點的小工,才算了結。”

“人家還是優惠你了呢。”這時候,母親也忍俊不禁了。

“是這樣的,他說再遇到這種情況,就不僅僅是掃地、倒垃圾、整理貨架,還要……”

“肯定是這樣,這很公平。不過現在讓我關心一下你們兄弟的快樂故事吧——哥哥們用錢去買快樂,但你們買到的是玩物,不是快樂,你們幾乎沒有什麼過程可以回味;弟弟雖然一無所獲,但快樂的過程卻回味雋永。孩子們記住:快樂是不能購買的,快樂不是玩物,而是豐富的人生體驗。”

告訴孩子

快樂是金錢買不到的,想要得到快樂就隻有去經曆、去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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