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哪個節目組也不會啟用一個剛肇事過的藝人擔當角色,臨陣換角是一定的。
也就是說,剛到手的四百萬,很有可能就立馬打水漂了……
最後,在張徹的腦子裏,還有一個最“完美”的解決方式,那就是……殺人滅口!將後麵被撞的人及其同伴一起幹掉,再毀屍滅跡!
剛才他注意過,身後幾百米就是一座木橋,橋下那條河看起來水位很高,而且由於暴雨水流湍急,屍體之類的東西肯定會被衝出一個十分誇張的距離,直接被衝進大海也不是沒可能,所以隻要處理到位,再輔以一些必要性的偽裝,配上現在的天氣,張徹完全有自信做到天衣無縫!
這樣做的好處就是自己完全不會受到什麼損失,接下來節目照錄,400萬照拿,完美!
但是,這個方案依舊有一個不確定因素,那就是韓玉兒,畢竟包庇肇事逃逸隻是輕罪,即便穿幫,她依舊可以一推二六九,裝作“我根本不知道”的樣子。
但包庇一個殺人犯……那可完全就是性質上的不同了!以韓玉兒的素質,張徹覺得她很難做到守口如瓶。
換句話說,假如開車的隻有張徹自己,這個選擇確實是最佳方案……
這時,一隻芊芊玉手按在張徹肩上:“怎麼了?壓到石頭了嗎?”
張徹扭頭,一眼看到故作平靜的韓玉兒,很顯然,這女人並非沒有意識到到撞人,隻是如同自己預料的一樣,她的第一反應就是逃避責任,采取自己之前思考過的第一種應對方式:逃逸。
但已經考慮過前因後果的張徹,當然不會做傻事,所以他毫不猶豫的掙開韓玉兒的手:“不是石頭,撞人了!”
韓玉兒表情明顯錯愕了一下,隨即臉色露出一絲懊惱,但張徹知道,她懊惱不是由於撞人,而是由於自己沒按這個女人的想法逃走!
但張徹卻沒工夫跟她解釋,指了一下她的包,用命令的語氣道:“報警,打120,立刻!”說完下車,快步向後走去。
外麵瓢潑大雨,天黑的跟鍋底似的,後麵出事的地方也停著一輛車,應該是拋錨了,大燈亮著,勉強可以看到,一名中年人正在彎腰,試圖扶起地上一名傷者。
張徹快速朝傷者跑去,同時觀察了一下對方:地上的傷者是個中年女子,那名試圖扶起她的是名中年男性,按常理推斷應該是兩口子,男的一臉慌張,女的麵如白紙,顯然已經陷入休克。
他又瞥了一眼對方那輛拋錨的車,頓時有些納悶:這也是一輛老款的老爺車,難道他們也是節目組的人?不過看兩人手腕上並沒有戴腕表,也就是說,最起碼不是嘉賓。
不過這種鬼地方,還開著同樣的老款老爺車,這兩個人跟節目組有關係的可能性極大!
這個判斷,讓張徹徹底放棄了“如果對方態度十分惡劣,那麼殺人滅口、毀屍滅跡也未嚐不可”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