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7章 地主家也沒有餘錢(2 / 3)

說起這重賦,據說是因為國初之時,因為蘇鬆等地原是張士誠的地盤,抵抗頑強,因此滅了張士誠後,在蘇鬆課以重稅。

黃宗羲跟著管家去了家裏的糧倉,發現倉裏果然堆的滿滿的,仔細的抓了幾把,發現都是當季新糧,且曬的很幹,吹揚的很幹淨。

“這怎麼回事?”

“大爺,你還不知道嗎?朝廷最近新下了詔,各地田賦更改,統一為南方畝稅二十斤,其中國稅十五斤,地稅五斤。而北方則畝稅十六斤,國稅十二斤,地稅四斤。另外不論南北,每畝皆加征一斤糧,為丁銀。”

管家解釋了一會,黃宗羲聽明白了過來。

“你是說,以後田賦每畝隻征二十一斤糧,折銀四角二分。然後再沒有附加,沒有火耗,甚至這四角二分還包括了所有的火耗附加和丁銀在內,不再另征丁銀,也不再征免費勞役?”

管家咧嘴,山羊胡子都在抖動著。

“就是這麼說咧,皇帝的詔書都貼的到處都是,還有公差四處宣揚,沒有錯的。想不到,新皇帝還很仁厚啊。”

黃宗羲怔在那裏,二十一斤糧,不過一鬥多點,而過去他們征多少?畝征七八鬥,這還沒包含加征的火耗,以及丁銀等。光是加征的火耗,都有好幾鬥了,若再加上丁銀,每畝產出半數多要上交皇糧。

而現在,才一鬥多點,這反而相當於過去賦稅的十分之一了。

紹興的田地還是不錯的,細心伺弄,種兩季的話,加起來畝產三四石肯定沒問題。不過因為南方土地兼並嚴重,大多數的地都在地主手裏,因此百姓既要交稅還有交租,這留下的收成自然更低了。

再遇上各種加派、加征,日子越發難過。

而現在,朝廷居然說禁止地方加征火耗,也不會再有人在糧食收獲時打壓糧價,抬高銀價,更不會有交銀時要加征火耗,實實在在的,糧賦加丁銀,按畝隻征四角二分。

“糧站已經把夏糧收過了,一手收糧一手給銀券。糧賦確實隻收四角二分,一分不多。不用押糧送糧,不用加征火耗,老漢我活了五十多年了,還是頭一次見到這樣的情形。”

“這不,百姓把糧交了,手裏有了銀券,倉裏還有了餘糧,便主動的過來把佃租還有曆年拖欠交了。”

其實百姓也不想拖欠,也不想抗租。

欠著債,就覺得背著壓著大山。可以往不拖欠那就要餓死妻子兒女,也隻能無奈拖欠甚至秔租。

但現在既然有了剩餘,那大家都會想著早點把債還了,無債才一身輕,無債才能把脊梁挺直。

佃戶也是感恩的,他們清楚的知道自己種的是黃家的田。而黃家在鄉裏,一直名聲不錯,災年之時,也會救治鄉民。遇到有人家喪葬娶親等無情之時,也會借錢。

尤其是之前朝廷要求各地減租減息之時,黃家也第一時間響應了,主動的跟鄉民們清理了債務,該免的都免了,該清的也清了,租也減了,息也減了。

大家都覺得黃家辦事公政,做事地道,現在大家有了糧,自然沒人還會再去拖欠。

“東家,不少人還多加了三五鬥,說是今年要換契,我們黃家又要破一筆財,大家都願意幫襯一把。”

黃家確實要破一筆財,換新契不隻是換契這麼簡單,還要加征一筆契稅。本來契稅隻是在交易買賣時立契後才繳稅,現在隻是換契並不是交易。可朝廷卻要加征這筆契稅,說白了,這就是一筆向大戶們開刀的財產稅。

就如漢武帝的算緡令,根據財產征稅,漢武帝是征收百分之十的財產稅,小手工業者征分百分之五。後來許多人不願申報財產,漢武帝又下達告緡令,舉報者鼓勵。

這道命令,讓當時無數的富戶破產。

而現在,朝廷要換契,開征契稅,百分之八,也一樣相當沉重的一筆稅。

不過好在,契稅比算緡令要好,算緡令是直接按財產數量征稅百分之十,而現在的契稅隻是按房屋和田產的價值征百分之八,其餘的金銀珠寶古董字畫等存款是不必征稅的。

但就算如此,對於黃家這樣的地主來說,稅也很重。因為他們最大的財產,就是田產和房屋。

黃家有千餘畝地,都是上等好田。在紹興這個地價極高的地方,一畝好田普遍價錢在百塊左右。這意味著黃家光田產就價值十萬以上,若再加上房屋和城裏的商鋪,幾處莊子。

加起來,黃家換契,差不多得繳一萬塊左右。

黃家確實有些錢,但那是過去,這些年父親去世後,家道還有點中落。再一個,家裏的錢其實多置地買田了,並沒太多的現銀。

一下子拿一萬塊出來,這讓黃家有些為難。特別是之前黃家還上繳了五年的欠繳,那也是一下子繳了上千塊。

“福伯,家裏還有多少銀子?”

“家裏現銀隻有一千來塊,銀行裏有五千塊。”

黃宗羲皺著眉頭,“鋪裏還有多少糧食?”

做為地主,黃家也在城裏有一個糧鋪,出售自家田裏收的租子,並做些糧食加工生意。

黃家千餘畝地,每年能收千餘石租,現在減租後,一年也起碼能收到七八百石租。

“店裏的糧食加上新收的租,有一千石左右。”

黃宗羲算了一下,現在糧價較貴,就算稻穀每石也能賣三塊,一千石,可以賣三千塊。把家裏的和銀行的錢加起來,再把米都賣了,也才九千。何況,銀行裏的錢可以隨時取,但糧食卻不可能一下子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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