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逃跑(1 / 2)

雨,傾盆大雨。整個天地之間好像都處於一個水世界。這種天氣下基本上沒有人在外麵活動。當然了,基本上是指大多數人,一般人,不包括特殊人物,也不包括二般人。

魯智勝就是個二般人,也是個特殊人物。說他是二般人,說他是特殊人物並不是說他是個能力者。能力者作為人類的保護神,雖然占剩餘人類總人數的比例不高,但是也不是什麼二般人,也不是什麼特殊人物。他特殊再什麼地方呢?

在異位麵和地球位麵接觸的時候,整個地球都被閃電洗了一遍。很多人被電死了。他也被閃電掃到了。但是他沒死,反倒因禍得福。他當時在用《魔獸爭霸》裏的編輯器編輯英雄和裝備。閃電掃到他的時候把電腦也掃到了。當閃電消失之後,他發現自己成了一個能力者,還擁有了自己編輯的英雄的技能和裝備的能力類似的能力:

稀裏糊塗中他就成了一個槍械專精的能力者。經過九死一生之後,他來到了居住點。這個居住點是一個很大的小區。這裏能成為居住點的原因隻有一個:忽然出現了一個買賣能力者武器裝備的商店。

作為一個能活著到達居住地的能力者,他賒購了一杆重型狙擊步槍:口徑20毫米的QBJ-20型狙擊步槍,一個基數三百發子彈;兩支QBS-20型20毫米大口徑手槍,兩個基數一百二十發子彈。

這是威力最大的狙擊步槍和手槍,和威力成正比的是重量。但是魯智勝不知道為什麼,在成為能力者之後力量,敏捷等方麵的身體素質極高。這兩種一般人用不了的武器在他手裏就像沒有重量一樣。

他在這裏在等待怪獸。賒購武器的債務現在還沒有還清。所以他現在每次獵殺怪獸賣的錢除了補充各種物資,就是還賬。今天他來這裏是為了狙殺異位麵的怪獸。

從異位麵來的怪獸的屍體遠比地球上原來就有的動物變異後的怪獸的屍體要值錢。他要趕緊把錢還清。背著狙擊步槍,披著雨披,他在荒野中大步開走。他要去的地方距離居住點有點距離。那裏原來也是個小區,但是那裏現在已經是異位麵怪獸的聚集點了。

聚集在那裏的怪獸是一種叫做荒野狂狼的怪獸。這種怪獸有兩個長長的和象牙一樣的獠牙,全身毛發是黑色的。當然了也有不是黑色毛發的:白色毛發的精英荒野狂狼,金色的王者荒野狂狼。精英荒野狂狼是有智慧的。至於王者,那一個就能把湛海市平了。

那裏他偵查過了:隻有荒野狂狼,沒有精英荒野狂狼。獵殺上十幾頭,他的債務就沒了。無債一身輕。他不想每天一睜眼就琢磨著還賬。他想睡個安穩覺。

他走的很快。即使在這個貌似沒有人荒野中,他也沒有使用自己的能力。因為他不能保證別人是不是也和他一樣擁有別的能力。現在是末世,所有的道德,法率都已經不存在了。如果硬要說有什麼規則是大夥兒都遵守的話,那就是:力量即正義,強權即公理。你有力量,你說的話就是規矩,就是發律。

所以,不要說在野外,就是在居住點,如果你有足夠的實力,殺人也無所謂。他不想殺人,但是也不想被人殺。因此,保留一點秘密,保留一些底牌還是必要的。

他走的很快。每一步都會將地上的積水帶起。褲腿早就濕透了。至於鞋,裏麵已經是水的世界了,隨著他每一步都會發出撲哧撲哧的聲音。但是這不能阻止他的前進。他要還債。

商店不是黃世仁,他也不是楊白勞。早點還完債,攢點錢,然後。。。。到時候再說吧,對於以後,他沒想好。或者說就沒想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