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劉在一家電視台工作,由於某同事比小劉多五年的工作經驗,而小劉又是剛到,因此小劉對其心存尊敬,視為前輩,所以,剛開始還以為與他關係非常友好,然而實際上完全錯誤。因為同事小趙對小劉說:“你是否做了一些令前輩疏遠你的事?前輩似乎對科長說了許多對你不利的事情,你最好注意一點。”

原來是小劉和前輩商量了許多有關公事之後,總會在公司附近的酒吧一起飲酒,當時前輩說了許多對科長的不滿及工作的不如意事,小劉於是也放鬆警覺,說了一堆有關科長的批評及科內的問題。據說前輩就根據這些話,再加油添醋地向科長打小報告。

由於這件事情,小劉對前輩的態度轉變,並采取警戒的態度,而前輩在情感上明顯地表示對小劉的不滿,並且在工作上,不管是明或暗,都總是扯小劉的後腿。小劉原對工作充滿幹勁,認為公司是富有意義的場所,但由於與前輩發生不合後,開始覺得公司是灰色沉悶的工作崗位。

如果在工作崗位上應酬得不好,像小劉一樣,大部分的人都會認為是對方不好相處,以致無法建立良好的關係。這一類人,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因為人際關係的培養是相對的,而不是孤立的,不和睦的事,是雙方的問題。不過,大部分的人都覺得自己是正確的,錯的應該是對方,從而僅看到對方的缺點。誠然,就像小劉一樣,這是錯誤的。

於是,這就涉及到應酬的問題——下麵看看美國“最佳雇員”洛斯特身為下屬是怎樣協調他與上司的工作的: 美國賓州人洛斯特曾被評為“最佳雇員”。他的工作是替一家百貨公司處理文件。他當選後,對記者透露他的“應酬術”時說:“我隻是盡量地幹。”他的上司,百貨公司的總經理說:“洛斯特並不是個唯唯諾諾的人,你要他辦事,他總是答以‘很好,我盡量做’,但一小時後,他會告訴上司,說他辦了一個鍾頭,但還沒有做好十分之一,看來當天很難完成了,如果有誤公事,我再去想想辦法吧。”

他的應酬真的成功,因為上司的自尊心被維護了,他得到的答複是什麼呢?不出下麵兩個:(1)“這樣啊?明天也行。”(2)“我叫別人來幫你。”。

站在上級的一方,通常是較容易控製場麵的。控製場麵,該是一種義務,而不是權利——既然是義務,你不妨使對方輕鬆一些,千萬不要讓他有“緊迫感”,這也涉及到協調的問題了。

有人以為命令行事是講求效率的善策。但心理學家指出,其實任何人,都喜歡自己拿主意做事,除了故意怠工者外,誰都有“按自己的方式做事”的意欲。身為上司的人,如果充分利用這種心理,不隻可以維持對方的自尊心,也可使工作事半功倍!

許多上司對於下屬常有“衝口而出”的習慣,明知需要“尊重”他,但講起話來那種意識卻一去不複返。

因此,上司對下屬的應酬,應有下列三個原則:(1)完全記得部下的名字;(2)完全避免傷害對方的自尊心;(3)盡量使用可以鼓舞對方的字眼。

這不止適用於單位裏麵,也適用於生活的其他方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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