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除了在全國範圍內劃分為道之外,還確立了府製。這是地方行政區劃的一種新創舉,對後世府製的發展產生了重要的影響。按照府的形式與地位,可以分為三種類型。

第一種,京、都所在設置的府。從唐玄宗開元元年(713)起,凡是京、都所在的地方,為了提高它們的地位,與普通的州相區別,而稱為府。最早隻有京師長安所在的雍州叫京兆府、東都洛陽所在的洛州稱河南府。後來,又把北都太原所在的並州稱為太原府,西都鳳翔所在的岐州稱為鳳翔府,南京江陵所在的荊州為江陵府。還將皇帝到過的地方也升為府,如蒲州升為河中府,華州升為興德府,陝州升為興唐府,益州升為成都府,梁州升為興元府。這樣,到了唐代末期,一共出現了10個府。

府的長官稱為“牧”,由唐朝的親王掛名遙領。實際上,主持府政的是“尹”。府尹之下的官員有少尹、司錄參軍事及六曹參軍事,這些官員職掌的事務與唐朝的諸州相同,隻是規格略微高一些罷了。

第二種,都督府。唐朝時主要設置在國內重要的地區。我們在前麵提到過,都督一職起源於東漢,到曹魏時已成為常設之職,並具有了都督區的雛形,東晉以後,都督兼任州刺史,兼管軍民,都督區也趨於穩定。到了北周時,都督又改稱為總管,唐代初年沿襲了這一舊製。

唐高祖武德七年(624),又改總管為都督,下轄數州,負責管理軍民兩政。都督辦理公務所在的州,稱為都督府,而將屬下的其他的州稱為支郡。在武德中期還規定,凡是轄有10州以上的都督府,則稱為大都督府。到了太宗貞觀二年(628),又將大字去掉,隻留下朔方一州仍稱大總管府。據史書記載,貞觀十三年(639),除了靠近京城附近的九州,全國的所有州縣,分屬41個都督府。

到了景雲二年(711),武則天又省並諸都督府,把全國境內的所有州縣,置於24個都督府的統轄範圍之內。都督除兼任一州的刺史外,還是所督各州的軍事長官,而且還把本應屬於按察使職權範圍內的監察刺史以下官員的工作交給了都督。但是當時有很多人對這一做法持反對意見,認為這樣一來會使得地方分權過重,不利於中央集權的統治。因此,沒過多久,24個都督府之製就被廢止了。

開元十七年(729),唐玄宗又把都督按權力的大小分為上、中、下三等,此時共有都督府40個。後來隨著節度使的出現,都督的權力便被節度使替代,都督的名稱也就逐漸消失了。

第三種,都護府。唐時設置於沿邊要地,目的是為了加強那裏的少數民族的統治。唐朝前期,國力強大,先後滅掉了東突厥、薛延陀、西突厥和高麗,使邊疆少數民族紛紛內附。為了有效地管理這些少數民族的地區,唐朝統治者效仿漢朝設置西域都護府的先例,從太宗貞觀十四年平定高昌設置了安西都護府之後,到武則天當政時期,先後設立了安東、東夷、安北、單於、安西、昆陵、池、北庭、安南等都護府。後來,隨著情況的變化,一些都護府被撤銷了,到玄宗開元、天寶年間,隻剩下安東、安北、單於、安西、北庭、安南等六個都護府了。下麵,我們就來對這六個都護府的具體情況作一下介紹。

安東都護府:這是唐朝在東北邊境設置的都護府。朝鮮半島在公元4世紀,也就是我國東晉時期,已形成了高麗、百濟、新羅三國鼎立的局麵,其中高麗位於半島的北部,新羅占據了東南,而百濟則位於西南一隅。到了唐朝初年,情況依然是這樣。當時,高麗、百濟經常聯合起來,進攻新羅,新羅便轉向唐朝求救。貞觀十八年(644),太宗派兵前去攻打高麗。到了第二年,唐軍雖然連下高麗好幾座城池,但是在安市(今遼寧海城南營城子)遇到了高麗軍隊的頑強抵抗,加上唐軍又碰上了天寒糧少的難題,於是,隻得班師返回。

高宗時,繼續對朝鮮用兵。他采取了迂回的戰略方針,先令蘇定方等人率兵,從成山(今山東半島東端)渡海,攻滅百濟。唐朝在其地設置了五個都督府,讓百濟自己人來擔任都督、刺史、縣令等官職。等到在百濟站穩了腳跟,唐朝便對高麗形成了南北兩麵夾擊的態勢。

乾封元年(666),高麗國內為爭奪王位,發生內亂,高宗便乘機派李等率軍進攻高麗。總章元年(668),唐軍攻下高麗都城平壤,高麗投降。唐朝將其地分為9個都督府,42個州,100個縣,讓高麗人擔任都督、刺史和縣令,與漢官共同進行管理。然後,又在平壤設立了安東都護府,對這些都督府、州、縣進行總的統轄。當時,安東都護府的轄境非常廣闊,大約相當於今遼寧遼河以東,吉林鬆花江和頭道江西南,以及朝鮮北部與西部地區。但不到10年的時間,在高宗上元三年(676),由於當地民族的反抗,安東都護府便內遷到遼東故城(今遼寧遼陽市)。第二年,又移到新城(今遼寧撫順北)。後來又遷到了平州(今河北盧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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