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小說憶事0(1 / 2)

(第4章)傑搖了搖頭,走進餐廳吃東西去了。我對著鋒鋒聳了聳肩,無奈的說道:“好象是我有跟他過不去,我去逗逗他啊。”“OK!”

一進餐廳就看見傑拿了一大堆東西坐在桌子上慢慢的吃著,我一屁股坐過去,“喂!”

傑看都不看我,“幹嘛?”

“你怎麼淨挑我喜歡吃的啊?”剛剛隨便一瞄,發現桌上的東西大多是我愛吃的,這家夥,總算做了件讓人高興的事。

“少自作多情了,我們喜歡吃的東西本來就差不多。”傑邊咬著火腿,不快的回答道。

“好好好,我自作多情行了吧。晚上有沒有活動?”

“明知故問。”傑白了我一眼,那模樣甚是嚇人,他果然有當黑道老大的本錢。

“那晚上到外麵轉轉吧,看有沒有什麼好玩的。”

“嗯。”

雖然傑隻‘嗯’一聲,不過我知道,那就代表沒事了,嘻,這麼多年的相處,我對他還是了解頗深的,也許他對我也一樣吧,怎麼說我們也是兄弟不是,雖然不是血肉相連的那種。這一大桌子東西傑肯定是吃不完的,嗬嗬,當然是有預留我的份咯,我吃,我吃,我吃吃吃。俗話說得好,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白吃誰不吃,我覺得這話說得特別在理兒。

現在,我和傑兩人悠閑的走在S市最繁華的步行街,隨意的看著路邊的店鋪,賣衣服的,賣鞋子的,個個音響開得轟隆隆的響,恨不得把人耳膜給震裂了。不過,習慣成自然,多來個幾次,也就知道哪兒最吵哪兒比較清靜了,就像步行街以南那一塊兒,賣個性小飾物的,就比較安靜,有的時候實在是受不了這吵鬧的氣氛,就會到那邊去休息一陣,隨便買一兩個小商品,手機掛繩,或是戒指什麼的,不過買歸買,這些東西派上用場的概率是0.0001%。往往一帶回學校就轉手了,要不給鋒鋒,相比起我們而言,他倒是比較喜歡那些掛飾的,不過他很挑,不好的給他他也不要。有的他不要的就隨便給哪個看得順眼的女生了。

看累了,走著走著又到南區了,嗬,可能潛意識裏知道哪兒讓自己感覺比較舒服吧!不知道為什麼,以前我和傑沒事的時候也會來這逛逛,毫無目的的閑逛,似乎很悠閑自在,可是今天我總是感覺怪怪的,有種不祥的感覺,但具體又說不上來到底怎麼回事,悶……

“今天帶個什麼給鋒鋒啊?反正都來了,不給他帶點東西好象太不夠意思了。”畢竟我們的夥食都是他全包的,哈哈!

“隨便。”

“……”我就知道,回回都是這句。得,我還是自己拿主意吧。看著周圍紛雜多樣的精美飾品,一時還真不知道要買什麼好了,所以說逛街不是男生該幹的活兒。(好吧,我知道是我自己要來的,可要不是因為太無聊,鬼才來逛街咧。)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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