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1 / 2)

十二歲的沈一一,單純依舊,在電視劇的浸染下,也懂了一些情和愛,真懂還是假懂,那就不得而知了。

是的,十二歲這年,沈一一喜歡上了一個人,沒有理由的喜歡,想讓他看到最好的自己,想讓他關注自己,也想讓他喜歡自己。

當沈一一總是忍不住看張誌遠時,這種行為被餘霜鑒定為:喜歡。簡單的兩個字很好的解釋了沈一一這種莫名其妙的行為,為了更好的證明,餘霜還列舉了一大堆可以說明:

沈一一喜歡張誌遠。

“一一,你到底有沒有在聽啊?”一個人自說自話大半個小時的餘霜看著正忘乎所以的盯著張誌遠的沈一一,伸手在她的眼前晃了晃。

“啊,”回過神來的沈一一,略有些慌張,又有些不好意思地說:“在聽……在聽呀”說著還嘿嘿一笑。

餘霜無奈的撇撇嘴。

看著一臉天真的沈一一,餘霜在心裏歎了口氣,可真是個傻孩子,可餘霜也忘了,自己也還是個孩子呢。

“我真的喜歡張誌遠啊?”沈一一有些不確定的問道。

“你不喜歡會時不時的盯著他看?不喜歡還總能在人群中一眼找到他?”說著還戳了一下沈一一的腦袋,“你這個小腦瓜裏是不是總會冒出他的身影?”

沈一一想了想,肯定地點點頭,“這到是真的”。

啪啪,餘霜拍了拍手,“我就說吧,你就是喜歡張誌遠!”

沈一一連忙捂住餘霜的嘴,“噓!”還比了個靜聲的手勢,說道:“就不能小聲點?你這是想全班都知道啊”

將激動得站起來的餘霜按了下來,沈一一好笑的說:“真是服了你了。”

自知理虧的餘霜對沈一一討好的笑笑,“這不激動了一點嘛”

嘿嘿。確定自己的心意後,沈一一越發對張誌遠關注起來,不久後,文平也知道了這件事,時不時的撮合起兩人,比自己的事還要熱衷。

小時候的喜歡其實很明顯,在加上處在不加掩飾的年級,大多數人都看得出來。

沈一一的同桌就是其中一個。

沈一一稱為怪人的同桌叫應傑,之所以叫他怪人是因為,他就是人神共憤上課不聽講,考試不複習還能穩坐年級第一的天才。既是天才,也是怪才,更是老師又愛又恨的對象。沈一一卻認為他是個怪人,脾氣怪,總是想一出是一出,還嘲笑自己的智商,更跟自己時不時拌個嘴,但正常的時候還是有點優點的。

“哎,沈一一”。

“幹嘛?”沈一一轉過頭麵對著應傑,繼續趴。

應傑湊上前去,“你明天做點吃的來唄”。

“再說吧”,沈一一有氣無力的回道。

“我要吃那個……”

應傑還未說完,沈一一就一下子抬起頭,咬牙切齒道:“你還挑?”

“額……不敢不敢”。

看著縮回去的應傑,沈一一才又趴了下來。

第二天,沈一一帶著昨晚親手準備的小菜來到學校,午飯時剛一擺在桌上,應傑就急吼吼的吃了一口。

“沈一一一你就在吃的上麵有點用”。應傑含糊不清的說道。

沈一一一聽,直接拿蓋子蓋了起來,一雙手還壓在上麵,“門在你左手邊”。

“什麼?”應傑不解道,“唉,哎?你幹嘛啊?”

“滾出去!”

應傑眼看沈一一真生氣了,忙笑著說:“別呀,嘿嘿,以後誰敢說你笨,我第一個不放過他”說完,小心翼翼的從沈一一的手下,掏出飯盒,到一旁大快朵頤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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