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震撼人心,“iMac”的“非同凡想”(2 / 3)

蘋果公司的首席財務官弗雷德·安德森還認為,要想使產品的動力更加強勁,還必須增設一個磁盤驅動器,這樣它才可以成為一台正式的家用台式計算機。最終,喬布斯謙虛地采納了他的建議。這是一個很大的變化,也是一個很好的開端。在多年以前,麥金塔團隊的市場部經理在描述他們的市場開發狀況時總是說:“喬布斯每天早上都在鏡子裏看著自己,然後問自己需要什麼。”現在的情況依舊是這樣,但現在不是喬布斯自己了——他已經要求蘋果公司的其他員工每天早上也要“照一下鏡子”,而且喬布斯也能聽進他們的意見了。

此外,喬布斯還作了一個大膽的決定——新電腦不再配備普遍使用的軟盤驅動器。他引用了冰球明星韋恩·格雷茨基的名言:“要向著冰球運動的方向滑,而不是它現在的位置。”在當時,他這個做法非常的前衛,被人看做是瘋言瘋語,但最終,大多數計算機還是取消了軟盤驅動器。在喬布斯之前的設計理念裏,傳送文件可以通過互聯網或者電子郵件,他把電腦一直使用的軟盤給忽略了。他解釋說:“仔細看一下,你們就會知道這樣設計的好處。以前人們比較青睞軟盤的第一個原因是:他們沒有經過認真的思考,沒有人支持把存儲僅有1MB的軟盤轉換成存儲量可以達到4GB的存儲器。如果人們想使用小一點的文件,他們隻好借助壓縮驅動器,但這種驅動器價格又太貴,不適合裝配在普通用戶的電腦上。另外,也沒有人支持裝配這種壓縮驅動器,因此更沒有必要把這種價格很高的驅動器裝配在每一台電腦上。人們對軟盤青睞的第二個原因是:軟盤可以裝載應用軟件。但現在CD盤也具備這個功能了,而且比軟盤更好,更便宜。”這一次喬布斯自己堅決地認為他的觀點要比電腦市場的其他精英人士的觀點正確,這一次他是真的正確,他是110%的正確。軟盤早已落伍,不被需要了。

再來看看這種新型電腦的設計風格吧,它不但吸收了麥金塔電腦設計的精華,把這種設計風格帶到了一個新的時代,還保留了原先那種“喬布斯式”的設計風格。

在喬布斯的第一助理丹尼·柯斯特剛開始計劃這種未來主義的設計時,喬布斯毫不客氣地否決了最初的幾十個設計模型,而這些被否決的模型是從世界一流的菜單設計公司精心設計的幾百個作品中篩選出來的。艾弗說:“喬布斯每周都會讓我看一大堆不同的設計方案,幾乎將所有方案駁回,除了那一個或兩個。即使那些免於被駁回的一兩個方案,也還需要我們做大量工作,才能讓它們變得完美。”在喬布斯對產品要完美到無懈可擊的要求下,沒有哪個設計師可以輕輕鬆鬆地坐在公司喝下午茶,他們總是不知疲倦地工作,因為,他們深知,設計沒有最好,隻有更好。

最後,喬布斯終於在一大堆設計方案中指出了其中一個最有希望的——曲線形的有趣外觀,看上去也不像是一塊釘在桌子上挪不走的板子。“它帶著一種剛剛來到你桌上,又隨時可能會飛到其他地方的感覺。”喬布斯帶著他那“不是傑作就是狗屎”的評判標準喊著說他很喜歡。他帶著泡沫模型在總部到處走,充滿信心地向他信賴的中層和董事會成員們展示。

蘋果公司一直在廣告中宣傳自身所做的一切都“非同凡想”。然而直到那時,也沒有人可以提出究竟是什麼東西讓蘋果計算機區別於市麵上的其他計算機的。這一次,喬布斯終於找到了。他把機箱塑料外殼設計成半透明的,可以看到機器內部,這就傳遞了一種計算機能夠根據用戶的需求而改變的感覺。設計師艾弗說:“這就是我們喜歡半透明的原因。雖然有固定的顏色,卻又不呆板,可以一眼看到裏麵,有種調皮的感覺。”無論是比喻還是現實,這種半透明都把內部的工程學構造和外殼設計聯係在一起了。一直以來,喬布斯堅持要求芯片要整齊地排列在電路板上,即使它們不會被用戶看到。但現在,它們能被人看見了。通過這個半透明外殼,消費者將能夠看到蘋果公司對產品的用心,而這種用心貫穿於所有元件的製造以及組裝的過程中。這種有趣的設計傳達著簡約的理念,同時也體現出真正達到簡約所需要的深度。

但是,在如此簡約的塑料外殼中也蘊涵著十足的複雜性。為了製作出完美的產品,蘋果公司的員工甚至去了一家生產糖豆的工廠,學習如何把半透明色彩做得更富活力。每隻外殼的成本超過60美元,是普通計算機外殼成本的三倍。換成其他公司,可能會就此進行專門論證,討論半透明外殼是否能幫助提升銷量,並證明額外的成本是值得的,然後才會下決定。但喬布斯對這種論證不予考慮。

此外,他們還在外殼的頂部設計了一個內嵌的提手。它的趣味性和象征意義要大於其功能性。有人諷刺,這是一台台式計算機,有什麼人提著它到處走呢?而艾弗給出的理由是:當時,人們對科技並不“感冒”。當你畏懼一樣東西的時候,你就不會想要去觸碰它。如果它上麵有個提手,就能使這種關係變得親和——它是易於接近的,是與生俱來的,它允許你去觸摸它。但糟糕的是,要製造一個凹陷的提手需要大量投入。要是在以前的蘋果公司,這個想法肯定會被否決。但讓人驚喜的是,喬布斯第一眼看到它的時候就說了一句,“這太酷了!”盡管沒有人向他解釋過為何要這樣做,但他就是自然而然地領會了。

當然,過程也並非是一帆風順的,因為設計部門和工程部門的衝突終於浮出水麵了。喬布斯和艾弗對設計美學的需求和“異想天開”,遭到了製造工程部門的強烈反對,這些反對者以蘋果公司的硬件主管魯賓斯坦為首。魯賓斯坦提出了現實的關於成本的考慮。當喬布斯把做提手的建議提交給工程部門時,他們提出了38種不能這麼做的理由。但喬布斯的回答是:“不,我就是要這麼做,因為我是首席執行官,我認為這麼做沒問題。”結果,製造部門隻好不情願地照做了。

喬布斯對自己的設計很有信心,甚至還邀請了Chiat\Day廣告公司的李·克勞和肯·西格爾一行人來蘋果,炫耀他們正在做的事情。喬布斯把他們帶進戒備森嚴的設計工作室,展示了艾弗設計的半透明的淚滴形外殼,並要求他們給這台計算機起個名字。在西格爾給出的名稱中,其中一個是“iMac”。因為現在的年輕人都十分的自我,而以“i”為首的字母命名恰恰可以傳達出蘋果的用意在於幫助用戶打造個性,實現自我。於是,這台新型電腦的名稱由此誕生了。之後,蘋果又推出了“i”係列的其他產品,如ipod有著藝術品一樣精致、美觀、小巧的外形;ipad可以一反常規,沒有鍵盤;iphone手機的外觀也可以與眾不同,唯“我”獨尊。俗話說得好: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蘋果產品的命名總是能揣摩到用戶的心裏,很好地體現產品的設計思想。可見,企業在進行品牌設計和品牌建設中,還要講究命名藝術,給產品起個好名字也是產品設計的一個至關重要的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