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以上的分析中人們可以看出,在公共政策評估過程中的指標設計中,評估者都主要力圖兼顧公共政策的經濟性和公正性兩方麵的因素,都想從指標體係和政策結果的評價上力爭進行定性化的解釋,但是這些研究仍然是在前人的基礎上做了一些細化性的工作,而對公共政策中的價值理性與工具理性如何統一的問題,實際上並沒有做出確切的回答。
6.政府績效評估的嚐試
對政府績效進行評估,是公共政策評估研究當中的一個重要方麵,是公共管理研究當中的新領域。自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西方新公共管理運動的蓬勃興起,使其政府在社會管理當中借鑒了許多私人部門的做法,因而對政府績效進行評估一般被認為是“新公共管理”運動改革的主要手段。國外關於政府績效的研究始於西蒙的研究,這一研究導致了20世紀50年代政府在社會管理當中,將績效測量與預算製度進行了有機結合,至20世紀70年代以後,績效評估逐漸發展成為以“經濟(Economy)、效率(Efficiency)、效能(Effectiveness)”為核心的“3E”指標體係。因此,政府績效管理經曆了一個由行政成本到行政效率,再到行政效益以及政府績效的演進過程。我國關於績效評估的理論研究,據查到的相關資料顯示,大約起始於20世紀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黃達強、劉怡昌、彭和平、周誌忍、彭國甫、左然等我國一些著名學者相繼在《中國行政管理》等雜誌和有關的著作中,提出了行政效率測評、提高政府工作效益等問題,並詳細介紹了外國公共服務改革的一些情況。因此,國內外學者的研究重點自然而然地都聚居到了以“經濟(Economy)、效率(Efficiency)、效能(Effectiveness)”這三個概念為核心的指標體係的建立過程之中,試圖通過建立一種合理的社會與經濟並重,公平與效率相互兼顧的政府評估體係。然而在政府公共管理領域建立績效評估指標及其係統的過程中,的確存在著一些難以克服的問題。例如,目標的多元性;產出的特殊性;勞動的密集性;環境的互動性;信息的稀缺性,等等。這些難以克服問題的存在,使得在政府績效評估過程中的標準性指標難以確定。
以上這些問題的存在,決定了人們無論是從政府、社會、自然相互之間的整合入手,還是主要從政府的自身入手,都包含了在公共政策評估過程中對公共性與效率性追求的兩難問題,這也是政府評估與私人部門評估的根本不同之處。因為政府要兼顧更多的目標,而私人部門則完全是從專業技術出發。
此外,雖然就公共政策的直接目的而言,其目的就是要解決問題和對效率的追求,但政府公共性的本質也決定了它的行為還是要注重公平的因素。因此,有的學者認為,雖然績效評估應當盡量兼顧效率與公平,不過以工具理性思維和手段來設計的評估體係,是否可以有效地解決公共政策評估的質量問題,還需要對其合法性以及其結論對公共政策的回應度來做進一步的研究分析。盡管政府績效評估也有著這樣或者那樣的一些問題,但其績效評估仍然可以被認為是提升公共政策評估質量比較可行的方法之一。當然,政府績效評估並沒有能夠從組織結構上徹底突破傳統官僚製的束縛,但它還是吸納了許多其他的社會積極因素。因此,在公共政策評估的實踐中,要盡量注意避免將地方政府生成的績效化政策評估體係,發展成為單純的元素化評估體係,而應該將其發展成為係統性、整體性的評估體係,以此推動政府行政效率和行政效益的全麵提升。
7.政策網絡建構分析與網絡型關係的特點
“網絡”一詞原來的本意是泛指有利於接觸,後來其內涵逐漸演變成為主要是指由許多相互交錯的分支而組成的係統。據有關的資料顯示,最先將網絡分析的方法引入到社會科學研究當中的,是德國著名的社會學家齊美爾(Simmel)教授。齊美爾教授將網絡分析方法運用到了他的科學研究領域當中,並形成了一整套網絡理論的新成果。自20世紀50年代起,網絡理論在社會科學研究中開始被大規模地使用,至20世紀70年代,網絡理論已經成為了社會學與政治學這兩個學科研究領域當中的前沿性理論。特別是在政治學的研究領域,通過網絡對社會政策與政治行為影響的研究,提出了政策網絡理論與網絡政治理論的新概念,形成了政治學研究領域當中的一些新的交叉性學科。
傳統政治理論的社會中心理論和國家中心主義,在研究公共政策的過程中都將國家與社會截然分開,使得國家和社會的界限非常清晰。但是這一假設受到了戴維·伊斯頓、阿爾蒙得、德諾林格(Denuolinge)等人的批判,他們認為,國家概念的邊界是非常模糊的和不確定的,社會因素從很多方麵都滲透到了其中,其結果就完全否定了傳統的中心學說,這種否定也成為政策網絡理論產生的依據之一。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隨著西方國家各種經濟、社會、環境問題日益增加,單純地依靠官僚體製去處理這些事務,已經完全無法取得成功了,從而導致了國家功能與社會功能的分化進一步加速。具體而言,就是國家的政策主體結構逐漸出現了碎片化(fragmentation)、部門化(sectoralization)與分權化(decentralization)的發展趨勢,政策網絡理論就是在這種狀況下對其所做出的積極反應。因為政策網絡理論發展的時間比較晚,其理論體係還不夠成熟,所以學者們對政策網絡的定義可以說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眾說紛紜,但把其主要的一些理論觀點歸納起來,大致可以劃分為以下四種主要的論點:
其一,傾向從政策主體或主體關係的視角來定義政策網絡。如西方著名學者漢夫(Hanf)和卡岑施泰因(Katzenstein)等人認為:政策網絡指決策過程中包括來自不同層次與功能領域的政府、社會行動者。在探討政府與企業關係的時候他們則認為:政策網絡是指政治官員、行政官員與利益代理人三者間的相互依賴而形成的一種較為長久的聯結模式。其二,從資源依賴的角度來界定政策網絡。如西方著名學者貝森(Beson)對政策網絡就是這樣定義的,認為政策網絡是一群或複雜的組織因資源依賴而彼此結盟,又因資源依賴結構的中斷而相互區別。這裏的資源包括權威、資金、合法性、信息與組織等因素在內。其三,傾向從國家自主性的角度來界定政策網絡。如西方著名學者阿特金森(Atkinson)和科萊曼(Coleman)兩人從強國家和弱國家的現象出發,認為在某一政策領域中特定的官僚部門與主要社會部門間存在的某種程度上的製度化關係,這種製度化關係集中體現在國家能力與社會動員間力量的對比度上。其四,從治理的角度來定義政策網絡。堅持這一論點的學者們認為,政策網絡是由一群具有自主性、彼此間具有共同利益的、相互領帶的行動者所組成的關係。當政府失靈或市場失靈時,這種具有平等、協調與自我統合的政策網絡,就成為了一種公共治理模式。
如同對政策網絡分析的定義一樣,不同的學者從不同角度出發,都可以對這一事物做出合理的定義。所以就以上的那些定義,人們基本上可以歸納出政策網絡型關係所具有的以下幾個特點,即多元關係主體;複雜的關係聯結;互相依賴的行動者。
一般來說,政策網絡理論的分析途徑主要包括官僚組織、市場和社會這三個方麵的內容,政策網絡理論主要是在不同層麵上對這三個方麵的內容進行了係統研究。事實上,政策網絡理論的分析與研究,都基本圍繞著官僚組織、市場和社會這三者之間的關係在進行著,並且對這三者之間關係的討論曆時已久。美國著名學者洛伊(Lowi)從美國聯邦政府機構、國會委員會和利益集團之間的三角關係出發,對其在公共政策製定過程中近乎壟斷的地位進行了分析,從而提出了著名的“鐵三角”模式。美國另外一位著名學者赫克羅(Heclo),在通過對美國聯邦政府決策過程的考察之後指出:在一個多元社會中,相對開放的“議題網絡”已經取代了“封閉的控製圈”。
在公共政策評估中引入政策網絡理論來指導實踐是具有非常重要意義的,尤其是在我國公共政策製定和公共行政領域進行協商式的民主,或者建立網絡化的政策結構是完全具有可行性的。特別是在我國公共政策製定、執行、分析與評估的全過程當中,引入除政府機構、人大和其他正式社會團體性力量之外的包括個人、非公有製因素等在內的監督主體、管理意見提供者、政策效果的評估和維護者,那麼對我國的公共政策實踐將是非常有益的。人們可以預想到的是在未來的某階段,當我國的民主化平台建構到了可以形成理性化的時候,以及高度秩序化、合法化的利益訴求得以完全實現的時候,我國的公共政策製定、執行、分析和評估階段就有可能會超越基於獨白化的官僚製思維,從而真正提高我國公共政策的評估質量和效率。
政策網絡理論指導下的公共政策實踐,一定會極大地促使社會組織結構和信息交流方式的根本性改變,這是許多學者通過研究之後所堅信不疑的。因此,他們認為,通過徹底改變了的社會組織結構和話語分析,必定能夠促進公共政策評估質量不斷提升,特別是將對公共政策評估的合法性與合理性的雙重提升起到決定性的作用。這種決定性的作用,首先體現在對官僚製的超越。網絡理論一般被認為是對市場和政府失靈的彌補,是突破了市場和政府兩種極端傾向之後的產物。而政策網絡所具有的特點,完全是對建構公共能量場的一種回應,所以在這種實踐之下,單向度的社會話語轉向了多元性的社會表達,是對現代政策利益訴求方式的一種有益補充。其次是對公共政策評估合法性的提升。
一般來說,在社會、國家之外更多元素的廣泛應用,將會極大地促進人們積極地、主動地將公共政策、政治行為、政府等原本通過管理技巧、政治教化、行政命令等方麵所產生的合法化危機進行彌補和改變,所以在這種實踐下,不僅是在經濟和政治等領域,甚至是在文化等領域內都可以極大地提升政府決策時的合法性要求;最後是對公共政策評估工具理性的提升。從表麵看來,傳統的拍腦袋式決策是一種效率最高,速度最快的決策方式,但是這裏所講的公共政策評估工具理性,不僅僅講的是那種單純的效率性,還包括了社會因素、經濟因素、甚至社會心理因素等在內的更為廣泛的效益性概念。
公共政策的根本目的是為了解決實際性的公共問題,但在公共政策實踐過程中的價值因素也同樣重要。而政策網絡下的公共政策評估,雖然有的時候也可能會因為太多聲音的融入而顯得沒有效率,但人們在這裏需要明確是,多元化的社會參與,既是對公共政策合法性的提升,更是對公共政策結果取得更高效益的有力保障。例如,在傳統的機製下,雖然技術專家也參與到了公共政策評估的過程當中,但技術專家的作用與影響是非常有限的,技術專家的意見很少能夠及時有效地反饋傳達給公共權力的上層,於是公眾對一些公共政策公平性懷疑的目光,自然而然地投向了技術專家參與公共政策評估的低效性。因而在公共政策評估的這一實踐過程中,能夠不斷地反映出一些官員瀆職或腐敗的情況,但是在政策網絡化的公共政策評估當中,正是由於突破了這種一元化、命令式的信息通道,從而使得公共政策更加公平、合理,這也是對公共政策結果的一種有效保證和對公共資源的一種有效節約。
8.其他提升公共政策評估質量的可行性方法——以全麵質量管理(TQM)為例
全麵質量管理(Total Quality Management)本是1961年由美國通用電器公司質量管理部的著名專家菲根堡姆(A.V.Feigenbaum)先生首先提出來的,它的核心理念是要求每一個企業內部當中的各個部門都必須做出質量發展、質量保持、質量改進的計劃,並以最為經濟、有效的方式進行生產與服務,從而使得廣大的用戶或者消費者獲得最大的滿意度。全麵質量管理最初僅在企業等私人部門被廣泛地應用,但自20世紀60年代末起,全麵質量管理也開始被廣泛地應用到了公共部門。在國內外的大多數文獻當中,一般都對全麵質量管理的理念、規則等作了詳細的描述,但卻一直都沒有對其概念作一個明確的界定,因此對其概念長期以來頗有爭議。然而,作為政府管理社會的一種有效工具,全麵質量管理就是將產品生產的全麵質量管理的基本理念、工作原則、動作模式等應用於政府的行政機構,以求得政府的行政機構在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過程中,能夠達到一個全麵優質、高效的管理目標。
全麵質量管理作為一種新的社會管理的有效工具,它的基本理念和內核應該包括這樣幾方麵的內容: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全員參與的質量管理;與供應商和客戶之間的相互協作;特別是還包括工作人員等在內的相關力量對工作過程進行不斷地、持續地分析。在公共政策分析和評估的過程中廣泛應用全麵質量管理,被一些專家學者認為是提升公共政策質量的一條有效途徑,這是因為全麵質量管理比起績效管理來講,更多地提出了一種質量管理的理念,從而給企業或公共組織以更大的自由空間去不斷地實踐。特別是在這一實踐過程當中,參與者及其議題的設定都隻是緊緊地圍繞著一個核心內容,即公共政策的質量本身,特別是對公共政策質量的理解,也更多的是從顧客,也就是從公共政策的承受者和成果享受者的偏好入手。因此,在公共政策全過程中,引入相關人員的協商、對話、反饋以及辯論,是有效解決公共政策質量問題,不斷提高公共政策評估質量的一種新的研究思路。
總之,新公共管理運動不斷發展,為公共管理以及公共政策提出了許多頗有見地的新觀點、新理論。這些新觀點、新理論主要包括了公共選擇和製度分析等內容。因此,在公共管理與公共政策的實踐過程當中,人們既要去關注如何不斷提升公共政策評估質量的問題,還要兼顧其合法性、合理性兩方麵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