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應親戚故舊有所假貸,不若隨力給與之。言借,則我望其還,不免有所索。索之既頻,而負償冤主反怒曰:“我欲償之,以其不當頻索。”則姑已之。方其不索,則又曰:“彼不下氣問我,我何為而強還之?”故索而不償,不索亦不償,終於交怨而後已。蓋貧人之假貸,初無肯償之意,縱有肯償之意,亦何由得償?則我無責償之念,彼亦無怨於我。
——《袁氏世範》
白話
碰上親戚朋友向你求借錢財器物,你不如估計自己的富裕程度後,無償地送給他些。如果說借給他,那麼你便存有期望他償還的心思,免不了日後向他索要。可索要的次數一多,求借者反而會心生惱怒,說:“我本來就想還你的,可是你不應當頻頻索要啊!”如此你也隻好按下不提,如果你不去索要,他又會說:“人家又不透露一點要的意思,我又為什麼一定要忙著還呢!”因此你索要他不會償還,不索要他同樣不會還,到底會鬧到雙方結下怨恨而不可收拾。大凡生活窘迫的人來求借,一開始便沒有要償還的意思,即使有肯償還的意思,又用什麼來償還?
家訓史話
南北朝時的徐勉,曆任侍中、尚書仆射(相當於宰相),身居要職,卻從不置辦家產,不購買土地,把自己的俸祿分給親族中的窮人和生活上有困難的人。他的同事和朋友勸他不要這樣,應給子孫後代留下點積蓄。徐勉總是不緊不慢地說:“別人給子孫遺留財產,而我反其道行之,給子孫們遺留的是清白。”接著他又說:“子孫後代如果自己有才能,將來可飛黃騰達,高官厚祿,日子也會好過的。如果自己無才能,就是給他留下萬貫家產,也會被揮霍一空,終歸他人所有。”
古訓今鑒
管仲有言曰:“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此話是唯物的,是說人隻有具備了一定的物質基礎後,才能顧及禮、榮辱。但孔子曰:“廉者不受嗟來之食。”又有說:士窮乃現節義。可見人貧至不得食,到絕境之時,仍有保持自己品性與節義的人在。所以袁氏在分析借後索還與不索還兩種情況時,心理描寫確是合人情合道理。其中求借者之所想雖甚無賴,可因惱羞成怒終歸是實際情況。袁氏提出“不若念其貧,隨吾力之厚薄,舉以與之。則我無責償之心,彼亦無怨於我。”誠是應付親戚故舊中借貸人的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