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替夫還債』張林英(1 / 1)

張林英,女,1953年出生,山西省潞城市店上鎮赤頭村村民。

張林英19歲從平順嫁到赤頭村,很快成為一名莊稼地裏的行家裏手,一家人的生活雖然艱難,卻也其樂融融。1993年,丈夫因病去世,留給張林英除了無盡的悲痛,還有2萬多元的外債。從此,靠著6畝薄田,張林英含辛茹苦,省吃儉用,懷著一顆誠信之心,曆時13年還完了丈夫留下的2萬多元外債,把3個孩子撫養成人。

為了還債,張林英不得不讓兩個兒子早早輟學,一個在家種地,一個外出打工,隻為了一年能多收幾十斤玉米,一天能多掙幾元工錢。為了還債,張林英一家節衣縮食,吃的糧食多是自家種的玉米,逢年過節才用玉米換點白麵大米,土豆要從秋天吃到第二年的夏天,衣服是穿了一年又一年。為了還債,張林英遭了多少白眼,幾乎沒有了做人的尊嚴:“你家的豬大了,要不我先捉走吧”,“你家這組沙發,我抬走頂了債算了”,櫃子讓人搬走了,電表也被拆下來抵債了……上門催討的債主來了一批又一批,張林英家徒四壁,卻沒有絲毫埋怨:“都是窮老百姓,誰也不容易啊。”

王家50元,李家80元,哪年哪月哪日哪時還了多少,還欠多少,在張林英的賬本上,每一筆都記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13年來,張林英不但還清了鄉鄰親友的外債,還分20多次將鎮信用社即將列為不良貸款的近萬元貸款全部還清。鎮信用社的工作人員至今還記得,張林英的還款全是1元、5元、10元的零錢!鑒於張林英的誠信,信用社把她列為“三星級信用客戶”。

“一分都不能少”,這就是張林英13年一直堅守的信念,這就是一位普普通通的農村婦女,用柔弱的雙肩詮釋的誠實守信的內涵。她當之無愧地榮獲長治市首屆“道德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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