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人思想

理氣論

朱熹繼承周敦頤、二程,兼采釋、道各家思想,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哲學體係。這一體係的核心範疇是“理”,或稱“道”、“太極”。朱熹所謂的理,有幾方麵互相聯係的含義:①理是先於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的形而上者。他認為理比氣更根本,邏輯上理先於氣;同時,氣有變化的能動性,理不能離開氣。他認為萬物各有其理,而萬物之理終歸一,這就是“太極”。②理是事物的規律。③理是倫理

朱子語類

道德的基本準則。朱熹又稱理為太極,是天地萬物之理的總體,即總萬理的那個理。“太極隻是一個理字”。太極既包括萬物之理,萬物便可分別體現整個太極。這便是人人有一太極,物物有一太極。每一個人和物都以抽象的理作為它存在的根據,每一個人和物都具有完整的理,即“理一”。氣是朱熹哲學體係中僅次於理的第二個範疇。它是形而下者,是有情、有狀、有跡的;它具有凝聚、造作等特性。它是鑄成萬物的質料。天下萬物都是理和質料相統一的產物。朱熹認為理和氣的關係有主有次。理生氣並寓於氣中,理為主,為先,是第一性的,氣為客,為後,屬第二性。

動靜觀

朱熹主張理依氣而生物,並從氣展開了一分為二、動靜不息的生物運動,這便是一氣分做二氣,動的是陽,靜的是陰,又分做五氣(金、木、水、火、土),散為萬物。一分為二是從氣分化為物過程中的重要運動形態。朱熹認為由對立統一,而使事物變化無窮。他探討了事物的成因,把運動和靜止看成是一個無限連續的過程。時空的無限性又說明了動靜的無限性,動靜又是不可分的。這表現了朱熹思想的辯證法觀點。朱熹還認為動靜不但相對待、相排斥,並且相互統一。朱熹還論述了運動的相對穩定和顯著變動這兩種形態,他稱之為“變”與“化”。他認為漸化中滲透著頓變,頓變中滲透著漸化。漸化積累,達到頓變。

格物致知論

朱熹用《大學》“致知在格物”的命題,探討認識領域中的理論問題。在認識來源問題上,朱熹既講人生而有知的先驗論,也不否認見聞之知。他強調窮理離不得格物,即格物才能窮其理。朱熹探討了知行關係。他認為知先行後,行重知輕。從知識來源上說,知在先;從社會效果上看,行為重。而且知行互發,“知之愈明,則行之愈篤;行之愈篤,則知之益明”。

心性理欲論

在人性論上,朱熹發揮了張載和程頤的天地之性與氣質之性的觀點,認為“天地之性”或“天命之性”專指理言,是至善的、完美無缺的;“氣質之性”則以理與氣雜而言,有善有不善,兩者統一在人身上,缺一則“做人不得”。與“天命之性”和“氣質之性”有聯係的,還有“道心、人心”的理論。朱熹認為,“道心”出於天理或性命之正,本來便稟受得仁義禮智之心,發而為惻隱、羞惡、是非、辭讓,則為善。“人心”出於形氣之私,是指饑食渴飲之類。如是,雖聖人亦不能無人心。不過聖人不以人心為主,而以道心為主。他認為“道心”與“人心”的關係既矛盾又聯結,“道心”需要通過“人心”來安頓,“道心”與“人心”還有主從關係,“人心”須聽命於“道心”。朱熹從心性說出發,探討了天理人欲問題 。他以為人心有私欲,所以危殆;道心是天理,所以精微。因此朱熹提出了“遏人欲而存天理”的主張。朱熹承認人們正當的物質生活欲望,反對佛教籠統地倡導無欲,他反對超過延續生存條件的物質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