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人思想
程顥與程頤一起,創立了“天理”學說。程顥曾說過:“吾學雖有所受,‘天理’二字卻是自家體貼出來。”“理”因此成為二程哲學的核心,宋明理學也就從此得名。二程兄弟所謂的“理”,既是指自然的普遍法則,也是指人類社會的當然原則,它適用於自然、社會和一切具體事物。這就把儒家傳統的“天人合一”思想,用“天人一理”的形式表達了出來,中國上古哲學中“天”所具有的本體地位,現在開始用“理”來代替了,這是二程對中國哲學的一大貢獻。 在程顥的哲學中,對孔子的“仁”學有新的發展。他認為,“大抵盡仁道,即是聖人”。又說:“學者須知識仁,仁者渾然與物同體,義、禮、知、信皆仁也。”他把先秦儒家“仁學”所強調的愛人、博施濟眾、克己複禮等,進一步發展成為與“萬物為一體”的境界,認為前者還隻是仁的“用”(表現),後者才是仁的“體”(根本)。這一思想與張載的“民胞物與”思想有相通之處。
在修養方法方麵,程顥提出了“定性”的理論。所謂“定性”實際就“定心”,即如何使人做到內心的安寧與平靜。他認為,要使內心平靜,不受來自外部事物的幹擾,就應該雖接觸事物,卻不執著、留戀於任何事物,“內外兩忘”,超越自我。這一“定性”的理論,是程顥發揮了孟子的“不動心”思想,也吸取了佛、道二教的心理修養經驗後而成的。
程顥和程頤的思想,人們一般統稱為二程之學,實際上兩人的思想還是有一定的區別。程顥比程頤更注重個人內心的體驗。有的學者認為,程顥的思想是後來陸九淵“心學”的源頭,程頤的思想則後來朱熹“理學”的源頭。程顥一生沒有專門的學術著作,他的講學語錄及一些書信,詩文,被後人與程頤的著作合編在一起而為《二程全書》,今有校勘標點本的《二程集》。
程顥、程頤兄弟,世稱“二程”。二程十五、六歲時,受學於理學創始人周敦頤。宋神宗趙頊時,建立起自己的理學體係。二程的學說在某些方麵有所不同,但基本內容並無二致。皆以“理”或“道”作為全部學說的基礎,認為“理”是先於萬物的“天理”, “萬物皆隻是一個天理”,“萬事皆出於理”,“有理則有氣”。現行社會秩序為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則是逆天理。提出了事物“有對”的樸素辯證法思想。強調人性本善,“性即理也”,由於氣稟不同,因而人性有善有惡。所 以濁氣和惡性,其實都是人欲。人欲蒙蔽了本心,便會損害天理。“無人欲即皆天理”。因此教人“存天理、滅人欲”。要“存天理”,必須先“明天理”。而要“明天理”,便要即物窮理,逐日認識事物之理,積累多了,就能豁然貫通。主張“涵養須用敬,進學在致知”的修養方法。二程宣揚封建倫理道德,提倡在家庭內形成像君臣之間的關係。程頤還反對婦女改嫁,宣稱“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流毒頗深。二程的著作有後人編成的《河南程氏遺書》、《河南程氏外書》、《明道先生文集》、《伊川先生文集》、《二程粹言》、《經說》等,程頤另著有《周易傳》。二程的學說後來由南宋朱熹等理學家繼承發展,成為“程朱”學派。
二程把“理”作為其思想體係的最高範疇,基本內涵包括三個層次:
第一,“理”是宇宙的終極本原和主宰世界的唯一的存在。
第二,“天理”又是封建道德原則及封建等級製度的總稱。
第三,“天理”也具有事物特性及發展變化規律的意義。
這樣,張載以物質狀態的“氣”為宇宙本原的本體論就被否定了,精神性的“天理”就在理學體係中被確立了最高本體的地位。
二程的人性論認為人性有“天命之性”與“氣稟之性”的區別。前者是天理在人性中的體現,未受任何損害和扭曲,因而在至善無疵的;後者則是氣化而生的,不可避免地使“理”受到“氣”的侵蝕,產生弊端,因而具有惡的因素。
人性中的善自然是其“天理”的本質特征,惡則表現為人的不合節度的欲望、情感,二程稱之為“人欲”或“私欲”。“人欲”是“天理”的對立麵,二者具有不相容性。
二程在其“天理”論的基礎上對《大學》裏的“格物致知”進行了新的闡釋,形成他的認識論。二程還以其“天理”論發揮孔子“克己複禮”的命題,提出了自己的修養論。
總之,二程的理學思想體係,是北宋時期理學初創階段比較典型的形態,它勾勒出了程朱理學的基本輪廓,為朱熹思想的產生提供了理論基礎。
具體到二程各人,他們的思想盡管在本質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學術傾向上是存在一定差異的。程顥認為萬物本屬一體,人生的最高境界就是發明本心,自覺達到與萬物一體,因此較多地強調內心靜養的修養方法,不大重視外知。後來的陸王,大致沿著程顥的理路,發展為心學。而程頤則主張探求事物所以然之理,人生的根本在於居敬窮理,格物致知,較多地強調由外知以體驗內知。後來的朱熹,大致沿著程頤的理路,發展為純粹的理學。所謂的“程朱理學”,實際上主要指的是程頤和朱熹的理學。當時有許多人追隨二程學習,尤其是程頤弟子很多,主要有謝良佐、遊酢、呂大忠、呂大臨、呂大均、侯仲良、劉立之、朱光庭、邵伯溫、蘇昺等(其中三呂與蘇昺原為關學學者),形成了著名的洛學學派,為南宋理學的集大成者朱熹建立其龐大的思想體係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