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7章 不要輕易說分手(1 / 1)

一個人要做出離婚的選擇比做出結婚的選擇要難得多。

——猶太箴言離婚不是私人的事情,猶太人認為:除了年輕時的妻子,一切都能換。一對結發夫妻如果要離婚,聖壇也要流淚。為什麼呢?因為上帝是丈夫和妻子的結發見證人,離婚就背叛了對它的忠誠。拉比祖斯雅的妻子對他們的婚姻感到不幸福,堅持要求離婚。有天晚上拉比對她說:漢黛爾,看這裏。他給她看自己淚濕的枕頭。妻子轉頭來看。“如果一個人和結發妻子離婚,聖壇也會為他流淚。我的枕頭被那些淚水打濕了。現在,你還堅持要離婚嗎?”祖斯雅說。從那時起,拉比祖斯雅的妻子變得幸福而滿足。猶太人還有一則這樣的故事,說明對於即將破裂的婚姻,一個聰明的女人應該用自己的辦法贏回丈夫的心。有一對住在西頓的夫婦結婚10年了,沒有孩子。丈夫要求離婚,兩人去見拉比。堅決反對離婚的拉比試圖說服他們繼續一起生活,但是丈夫非常堅定。“既然你們決定離婚,拉比對他們說,你們應該舉行一場聚會紀念分手,就像你們舉行婚禮那樣。夫妻倆同意了。在聚會中,喝了很多酒的丈夫對妻子說:親愛的,在我們分開以前看看我們家裏有什麼你認為最寶貴的,你回到你父親那裏住的時候可以帶走。丈夫喝醉睡著了,妻子就讓仆人把丈夫抬到她父親的家裏,把他放在床上。半夜裏丈夫醒過來了。“我在哪裏?”他叫起來。“在我父親家裏。他的妻子回答說。你說我可以帶走任何我認為最寶貴的東西。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比你對我更寶貴。丈夫被妻子的愛深深地打動了,從那以後他們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如果夫妻關係不好,特別是在妻子失節的情況下,猶太人認為可以離婚。但必須經過雙方冷靜思考後和地方猶太人社團的調解。當為家庭恢複和睦所做的一切努力都失敗後,經男女雙方同意,猶太宗教法庭將發布一份離婚書“蓋特”在拉比主持下,由兩個見證人簽字,再由丈夫交到妻子手中。這份離婚書使她擺脫了對丈夫的所有婚姻義務,夫婦關係宣告結束。現在,如果未經過這個儀式,即便雙方在政府當局辦了離婚手續,猶太教會也不予承認。在大多數情況下,離婚雙方需要先進行一次民事離婚,再由猶太宗教法庭發布一份離婚書,作為宗教機構對這一離婚的確認。這一做法,體現了猶太教對於人們之間婚姻關係的重視。因為婚姻是神的旨意。在決定離婚之前,有一段漫長的痛苦、艱難的思索理由的過程,即從個人的需要、利益、見解、價值觀的角度全麵為自己的決定提出根據的過程。一旦不幸到了一定的程度,要想製造愛也製造不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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