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氛有些不對勁,周臣轉頭看向莫夕霧,“喲,眼睛紅了,是不是哭了?”
容軒聽言站了起來,身體前傾,似乎在仔細打量她的臉,說出一句差點讓莫夕霧氣死過去的話,“你真的會哭嗎?”
什麼意思!她真的會哭嗎?他把他當作什麼了?是冷血的動物,還是從沒有把自己當作一個人來看!
“你才不是人!你才冷血無淚!”她像是從牙縫裏擠出這幾個字,逃也似的跑出教室,假裝聽不見身後一片嗡嗡聲。
從此以後是理科二班的學生都知道,新轉進來的插班生莫夕霧和叱吒校園的校草容軒在第一次見麵後就大打出手,唇舌相向,到了不死不休的地步。
莫夕霧哀歎一聲,無端的惹了一身騷,她已經夠隱忍了,難道這還不夠?她從來不貪心,隻是想好好把高中念完,上一所自己想去的大學,這難道都是奢望嗎?還是她遇到他之後,她想要的一切都成了奢望?
或許換做別的女孩會幻想,被這樣一個男孩糾纏著,是一件幸福的事。男孩是學校的優等生,擁有高智商,相貌堂堂,家裏又有錢,是一隻一出世就被認定的績優股,家族繼承人,這不是白馬王子的最佳人選嗎?
可是莫夕霧卻知道,他不是喜歡她,而是天生喜歡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好死不死的,自己成了建立快樂的基石。莫夕霧曾一度認為,一定是自己平時太隱忍,太好說話,被人無視,才會讓他認為自己是一個軟柿子,可以任他捏。
想到這,莫夕霧覺得容軒是最可惡的人,曾經幾次她也想站起來反抗,但是一想到自己是插班生,家庭的出身,自己的理想,最後就隻能默默的坐下去,任他怎麼說。
這一坐就是幾個月,眼看著寒假就要到來,莫夕霧覺得自己也要解脫了,這半個學期以來,每天在為學習而心煩意亂的同時,還要麵臨他是不時的挑釁和惡習。
她討厭每天他路過她麵前時,突然把頭伸過來,指著她的作業本,誇張的罵著自己怎麼怎麼笨,連小學三年級都會解的題,她竟然還要思考那麼久,討厭他對自己的作業指手畫腳,奚落自己;討厭他故意把東西掉在地上,然後他故意的拿筆頭戳她的衣服,讓她幫他撿;討厭他在外麵弄得一身汗,還故意把占滿汗漬的衣服放到她的桌上,等等……他的惡行不勝枚舉。
然而,時間一久,莫夕霧就找到對付他的辦法,以不變應萬變,他越是招惹你,你就越漠視掉他,最後都能不了了之。
這樣的日子雖然過的煩躁,但當莫夕霧回憶時,卻覺得十分的有趣,那時容軒給她的印象簡直糟到不能糟,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他從來都是嘴上威脅她,找人教訓她,卻從來沒有履行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