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是寒冬臘月,於小曼光著身子,又冷又餓,卻無處可去,她現在已經臭名遠揚,既不能回學校,又不敢回家,不敢到有亮光的地方,隻有蹲在黑暗的角落裏,一邊簌簌發抖,一邊想天亮了怎麼辦,到哪裏找身衣服來穿?
前麵不遠處是一家大酒店,不斷有人進出,於小曼躲在黑暗裏看著,這裏的路燈恰好壞了一盞,才能勉強隱住她的身影。
一個人從酒店裏匆匆忙忙走了出來,走到於小曼身邊的時候,身上的東西掉了,正掉在於小曼的頭上,於小曼忍不住叫了一聲。
那人說:“誰!”從身上拿出一隻小電筒,照著她,於小曼滿臉驚恐。
“你是誰?怎麼會蹲在這裏?”那人問,於小曼不敢回答,她也不知道應該怎麼回答。
那人看見於小曼光著身子蹲在那裏,動了惻癮之心,將身上的外衣脫下來,披在她身上,提上他的東西走了。
於小曼楞了楞,急忙起身追上去:“大哥!”
那人回過頭來,於小曼此時已經站在路燈下,他看見她披著他的衣服又長又大,卻露出了一雙修長的腿,他似乎明白了什麼,想了想:“你跟我來吧!”
那人將於小曼帶到一間出租屋裏,把自己的衣服給她找了一套,於小曼穿上了,雖然又長又大,卻暖和了不少。
於小曼對這個救命恩人很感激,將自己的遭遇和盤托出,那人很同情她,知道她無路可去,就留下了她。
這個人是一個流浪歌手,在各個大酒店唱歌,因為一般都在晚上出入,有的路段沒有路燈,為了照明,他隨身總是揣著一個小小的手電筒。當時掉在於小曼頭上的東西就是他的吉它,正是這把打在她頭上的吉它使她得遇這個好心的年輕人。
從那以後,於小曼和這個流浪歌手一起,四處唱歌,四處流浪,越走越遠,最後離開香港,來到了大陸。
這個流浪歌手的老家是綿城的,在外漂了十多年了,歌手突然想回家鄉看看,於是,他們一路走一路唱,前不久,兩人來到了綿城。
到綿城不久,流浪歌手病倒了,為了給他治病,於小曼不得不獨自出來唱歌。
因為抽煙的緣故,於小曼的嗓子遠不如從前,這些年主要靠流浪歌手掙錢糊口。現在的歌手越來越多,很多年輕人都加入了這個行列,他們這把年紀了在這裏麵混,已經舉步維艱!
說完了,於小曼又取出一支煙來,莫雲聰注意到,她這會兒已經抽了好幾支了。
於小曼點燃煙,吸了一口,說:“好多年沒有說過這麼多的話了,現在一口氣說出來,心裏真痛快,謝謝你!”
莫雲聰看著她,聽完她這些年的經曆,他的心裏很痛:“你……以後有什麼打算?”
她苦澀地笑笑:“還能有什麼打算?活一天是一天吧,象我這種人,活著不過是混日子。”
“你這樣……還能唱多久?”他知道,她的嗓子幾乎毀了,而她的年齡也不可能讓她再唱多少年!
於小曼又吸了一口煙,吐出煙霧,說:“不知道,唱不動了再說!”
過了一會兒,於小曼說:“也沒有什麼,車到山前必有路,我不相信我們會活活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