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遠近相持,親疏兩用。並兼路塞,逆節不生。夫封之太強,則為噬臍之患;致之太弱則無固本之基。由此而言,莫若眾建宗親而少力。使輕重相鎮,憂樂是同。則上無猜忌之心,下無侵冤之慮。此封建之鑒也。斯二者,安國之基。
——李世民《帝範》
白話
不管是皇族親戚還是其他與朝廷關係較遠的人才,都要一並啟用。親近和疏遠之人同時並用,就能堵塞兼並之路,防止違抗中央政令事件的發生。如果分封諸侯實力過強,對其管束和規製不嚴,就有以下叛上,危害心腹之患;分封諸侯實力太弱,那麼朝廷又沒有鞏固基業的根基。由此看來,最好的辦法是多分封諸侯但是要減少其他們的實力,一方麵使他們既能拱衛王室,另一方麵又不會有過強的實力與朝廷對抗,與朝廷憂樂與共,利害一致。君主對諸侯無猜忌之心,諸侯對君主沒有怨恨、恐懼的念頭,這是我從曆代分封製的教訓中得出的結論。損強抑弱地實行分封製度,是奠定國家長治久安的基石。
家訓史話
唐太宗即位之初,農民起義的餘散力量同唐王朝統治者之間仍然處於相對緊張的狀態;另一方麵,建成、元吉餘黨既不甘心也不安心,總想侍機搗亂。武德九年和貞觀元年,地方上不止一次發生過局部變亂,這些都給唐太宗政權帶來威脅。國內形勢並不是很好。
為了盡快地穩定局勢,唐太宗必須恰當地協調和處理好各種複雜的階級矛盾和社會矛盾。在確定用人政策方麵,首先要考慮如何正確對待以下三種人員:即秦王府屬、高祖時政府機關的官吏、建成的東宮官屬和元吉的齊王府屬。
秦王府屬是幫助唐太宗取得皇位的主要力量,對他們的任用,唐太宗不能不慎重考慮。首先,在唐太宗看來,這些人不一定都是賢才。如果隻按關係的親疏和資曆的深淺來確定對他們的任用,便無法“服天下人之心”;其次,在唐太宗取得政權之後,“諸將爭功,紛紜不已”,他們依仗自己的功勳,容易壟斷大權,把持朝政,甚至把唐太宗給包圍起來;再次,唐太宗從盡快穩定局勢的需要出發,準備對建成、元吉餘黨“皆赦不問”。而秦王府屬對建成、元吉餘黨懷有強烈的敵對情緒,害怕建成、元吉黨人被太宗重用後會分散自己的權益,曾經想全部除掉建成、元吉黨人。這種關係如處理不好,容易使矛盾更加激化。
武德年間,唐高祖網羅了前朝的許多貴族士族,讓他們參加統治集團。他們往往無功受祿,在社會上享有種種特權。唐高祖沿襲舊製,將皇族子孫乃至童孺都封官進爵,這對才路的開辟無疑是一大障礙。在上層統治階層中的士族,雖然有的是為唐王朝的建立功不可沒,有的也曾支持過唐太宗,但他們在思想上畢竟與唐太宗不是一致的。對於這些人,唐太宗很不放心,既要對他們有所利用,又不能依靠他們。
李建成的東宮官屬和李元吉的齊王府屬曾經是反對唐太宗的。但是,他們官署畢竟不同於李建成和李元吉,因此與唐太宗並無根本的利害衝突。唐太宗認為,他們過去反對自己,乃是“各為其主”。隻要自己能對他們“蒙國士之遇”,他們是可以“以國士報之”的。何況其中有不少人具有豐富的政治、軍事才能,擢用他們,對治理國家並不是沒有好處。
唐太宗認為,士族官吏對朝廷廣開言路的政策是一個阻礙,於是就設法對它加以限製。他認為“遍封宗子”於天下不利,下令“降宗室郡王皆為縣公,惟有功者數人不降”。同時明確宣布對皇族成員也實行論功定賞的原則。但是唐太宗對於他們中有才幹的人,還是適當予以重用的。如關隴軍事貴族在朝廷大臣中仍占一定的比例。壓抑士族的結果,廣泛地開辟了才路,使一些寒微地主和庶民中有才能的人得到升遷和獲得參預政事的機會。
古訓今鑒
唐太宗即位之後,一方麵改組原政府機構,削弱士族在朝廷的力量,罷免了其中許多思想保守的官吏,另一方麵本著“惟才是與”的原則,大膽擢用包括士族在內的各類人員中的賢才。這樣,既有效地協調了各統治階級之間的關係,促進了政局的穩定,又將他們中精明善幹的賢才引置在自己左右,為組成一個新的強有力的統治集團奠定了基礎。皇帝與諸侯上下和合,共同維護國家的安全,這才是分封諸侯所應該借鑒的。既不使諸侯太強大,也不能使諸侯太弱小,折其中而行,實現了實現組織權力的製約和平衡,這才是安邦治國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