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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一位署名黎靜的女性寫給《中國婦女》雜誌的文章,可以說道出了改革大潮衝擊下職業婦女們共同關心的問題。在向市場經濟過渡的過程中我國女性就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衝擊,女性就業難呈普遍趨勢,社會就業結構於女性不利。首先表麵在城鎮女性就業特權得而複失,隨著承包、租賃等經營形式的出現,用工製度的改革,使女性麵臨被調整、被解雇的危機。在“編餘人員”名單中,女性占絕大多數,如山東某廠為提高經濟效益,解決結構性待業,121名職工帔列為編餘,其中120名是女性;北京某公司因生產不景氣,讓680名職工拿部分工資回家息工,其中90%是女性;南京市交通局下屬的三個公司,編餘回家的職工共683人,其中女性486人,占71.6%……。女性就業危機蔓延到整個社會,在招工、招生,大中專畢業生分配問題上,重男輕女的現象普遍存在。更有甚者,有些適合女性工作的行業,如商業,輕紡工業等,也強調多收男工。使城鎮女性失業率持續增加。有些企業不顧女職工願望,硬性推行孕產期女性放長假、廠內提前退休等做法,也傷害了女性就業及勞動的權利。
其次表現在改革使農村女性獲得了湧入城市的權利,但仍然處在轉移滯後和無保障的狀態,農村女性向非農產業轉化不僅代價大、困難多,而且規模小、速度慢。此外,青春職業的出現為女性提供大量新職業機會的同時,進一步加速了女性就業結構的不合理。青春職業仍然是女性家庭角色的社會延伸,仍屬於體力勞動的層次,青春職業隻接受年輕美貌的女性,而不是接納全體女性,這就使得大部分女性,特別是二次就業的女性被擠壓到那些勞動條件差、勞動強度大、收入低的職業領域。轉移到城鎮或工業部門的農村女性勞動力聚集於城市人不願意幹的髒、累、差的職業領域,不僅延續了農村女性的低職業結構狀況,而且也使城鎮女性低職業結構狀況得到“平衡和穩定”。縱觀一些發達國家的興衰史,無論是19世紀中葉的工業革命,還是二次大戰後日本經濟的騰飛,都遇到了女性就業這一社會問題。其結果,又大都是以犧牲女性為代價的。我國正值經濟騰飛的起點,正視我國現實及女性就業問題,不僅是關係到女性個人發展的大事,也是關係到整個社會的穩定與發展的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