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如何杜絕假冒偽劣產品(1 / 1)

為了杜絕假冒偽劣產品,全國連續3年開展了“打假”工作,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3年中,全國查處的假冒偽劣商品涉及200多個大類、幾千個品種,標值總額達104億元,立案查處了37萬起假冒偽劣案件,逮捕了6400多名違法犯罪分子,判刑1600多人,其中死刑14人,無期徒刑16人,査處黨政幹部參與、包庇製假售假案件75起,有146人受黨紀政紀處分,有10人被判刑。大規模的“打假”工作,遏製了一大批假冒偽劣惡性事故的蔓延。

但是,年年打假,年年有假,假冒偽劣產品屢禁不止,甚至在某些地方有上升的趨勢。為什麼假冒偽劣產品不能杜絕?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的原因:第一,地方保護主義的阻力。有些地方對中央關於打假的部署不響應,上動下不動。有些地方保護主義較嚴重的人甚至把製假、售假當作“致富的門路、效益的來路、發展經濟的出路”。因此,他們對一些製假售假的集散地,不加取締,放任其害人。涉及異地的案件,普遍出現了當地不支持查辦的現象,取證難,追捕難,辦案難。地方保護主義成了某些假冒偽劣產品的保護傘。

第二,市場管理法規不完善,監督體係不健全的情況比較普遍,使假冒偽劣產品得以滋生和蔓延。相當多的藥品集貿市場無證經營、超出經營範圍的現象嚴重。許多國營商店出租櫃台,由個體商承包,又缺少嚴格的監督管理,質量無法保證。而且,某些商販、假冒偽劣的窩主,用“好處費”、“回扣”,打開缺口,助長了假冒偽劣商品的泛濫。

第三,製裁不嚴,打擊不力。以罰代刑,罰過放行,懲處偏輕的問題較普遍。一些行業管理部門,對國營大中型企業管得住,對鄉鎮、個體企業管不住。

為了克服以上假冒偽劣產品滋生泛濫的薄弱環節,國家采取了各方麵的措施,正在收到積極的效果。

其一,頒布《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法》,並廣為宣傳,動員全社會增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地與假冒偽劣產品的蔓延作鬥爭。動員群眾,打假有望。

其二,嚴格市場管理,加大懲處力度。近年來,全國打假采取了收繳、封存、焚毀等措施,取締違法商販116230個,查封櫃台28947個,查封商店14898個,端掉黑窩點53814個,破獲犯罪團夥5672個,勒令停業的企業達12000個,還整頓了問題嚴重的市場26735個,一些嚴重違法的市場被取締。

其三,將一般管理與集中檢查相結合,將地方查處與中央查處相結合。近年來各地都采取了查辦假冒偽劣商品的措施,中央組織的“質量萬裏行”活動,也有力地促進了杜絕假冒偽劣產品的工作,同時震懾了一些采取地方保護主義的領導幹部。河南假藥案,經“中國質量萬裏行”活動,不僅查明了其製假的犯罪事實,也査明了該企業假典型、假“質量信得過單位”的真相,捅破了地方保護主義的保護傘。

其四,鼓勵打假先進單位,形成良好商業風氣。假冒偽劣蔓延,與是非不清、賞罰不明、良莠不分常常連在一起。為此,許多地方開展了“消費者信得過企業”、“消費者滿意單位”的評比活動。武漢市洪山商場1994年推出“讓顧客購物無風險”服務活動,規定,如果售出假冒偽劣商品,除全額退款外,還按商品價值50%獎給舉報人。結果信譽提高,1994年比1993年利潤增長54%。這類做法必然會日益推廣。

經過各方麵共同努力,假冒偽劣產品的市場會越來越小,杜絕其存在是可以做到的。

(劉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