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七 楊胡硃梅雲傳第三十七(2 / 3)

至成帝時,丞相故安昌侯張禹以帝師位特進,甚尊重。雲上書求見,公卿在前。雲曰:\"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屍位素餐,孔子所謂'鄙夫不可與事君','苟患失之,亡所不至'者也。臣願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以厲其餘。\"上問:\"誰也?對曰:\"安昌侯張禹。\"上大怒,曰:\"小臣居下訕上,廷辱師傅,罪死不赦。\"禦史將雲下,雲攀殿檻,檻折。雲呼曰:\"臣得下從龍逢、比幹遊於地下,足矣!未知聖朝何如耳?\"禦史遂將雲去。於是左將軍辛慶忌免冠解印綬,叩頭殿下曰:\"此臣素著狂直於世。使其言是,不可誅;其言非,固當容之。臣敢以死爭。\"慶忌叩頭流血。上意解,然後得已。及後當治檻,上曰:\"勿易!因而輯之,以旌直臣。\"

雲自是之後不複仕,常居鄠田,時出乘牛車從諸生,所過皆敬事焉。薛宣為丞相,雲往見之。宣備賓主禮,因留雲宿,從容謂雲曰:\"在田野亡事,且留我東閣,可以觀四方奇士。\"雲曰:\"小生乃欲相吏邪?\"宣不敢複言。

其教授,擇諸生,然後為弟子。九江嚴望及望兄子元,字仲,能傳雲學,皆為博士。望至泰山太守。

雲年七十餘,終於家。病不呼醫飲藥。遺言以身服斂,棺周於身,士周於槨,為丈五墳,葬平陵東郭外。

梅福字子真,九江壽春人也。少學長安,明《尚書》、《穀梁春秋》,為郡文學,補南昌尉。後去官歸壽春,數因縣道上言變事,求假軺傳,詣行在所條對急政,輒報罷。

是時,成帝委任大將軍王鳳,鳳專勢擅朝,而京兆尹王章素忠直,譏刺鳳,為鳳所誅。王氏浸盛,災異數見,群下莫敢正言。福複上書曰:

臣聞箕子佯狂於殷,而為周陳《洪範》;叔孫通遁秦歸漢,製作儀品。夫叔孫先非不忠也,箕子非疏其家而畔親也,不可為言也。昔高祖納善若不及,從諫若轉圜,聽言不求其能,舉功不考其素。陳平起於亡命而為謀主,韓信拔於行陳而建上將。故天下之士雲合歸漢,爭進奇異,知者竭其策,愚者盡其慮,勇士極其節,怯夫勉其死。合天下之知,並天下之威,是以舉秦如鴻毛,取楚若拾遺,此高祖所以亡敵於天下也。孝文皇帝起於代穀,非有周、召之師,伊、呂之佐也,循高祖之法,加以恭儉。當此之時,天下幾平。繇是言之,循高祖之法則治,不循則亂。何者?秦為亡道,削仲尼之跡,滅周公之軌,壞井田,除五等,禮廢樂崩,王道不通,故欲行王道者莫能致其功也。孝武皇帝好忠諫,說至言,出爵不待廉茂,慶賜不須顯功,是以天下布衣各厲誌竭精以赴闕廷自C674鬻者不可勝數。漢家得賢,於此為盛。使孝武皇帝聽用其計,升平可致。於是積屍暴骨,快心胡、越,故淮南王安緣間而起。所以計慮不成而謀議泄者,以眾賢聚於本朝,故其大臣勢陵不敢和從也。方今布衣乃窺國家之隙,見間而起者,蜀郡是也。及山陽亡徒蘇令之群,蹈藉名都大郡,求黨與,索隨和,而亡逃匿之意。此皆輕量大臣,亡所畏忌,國家之權輕,故匹夫欲與上爭衡也。

士者,國之重器;得士則重,失士則輕。《詩》雲:\"濟濟多士,文王以寧。\"廟堂之議,非草茅所當言也。臣誠恐身塗野草,屍並卒伍,故數上書求見,輒報罷。臣聞齊桓之時有以九九見者,桓公不逆,欲以致大也。今臣所言非特九九也,陛下距臣者三矣,此天下士所以不至也。昔秦武王好力,任鄙叩關自鬻;繆公行伯,繇餘歸德。今欲致天下之士,民有上書求見者,輒使詣尚書問其所言,言可采取者,秩以升鬥之祿,賜以一束之帛。若此,則天下之士發憤懣,吐忠言,嘉謀日聞於上,天下條貫,國家表裏,爛然可睹矣。夫以四海之廣,士民之數,能言之類至眾多也。然其俊傑指世陳政,言成文章,質之先聖而不繆,施之當世合時務,若此者,亦亡幾人。故爵祿束帛者,天下之B54D石,高祖所以厲世摩鈍也。孔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至秦則不然,張誹謗之罔,以為漢驅除,倒持泰阿,授楚其柄。故誠能勿失其柄,天下雖有不順,莫敢觸其鋒,此孝武皇帝所以辟地建功為漢世宗也。今不循伯者之道,乃欲以三代選舉之法取當時之士,猶察伯樂之圖,求騏驥於市,而不可得,亦已明矣。故高祖棄陳平之過而獲其謀,晉文召天王,齊桓用其仇,有益於時,不顧逆順,此所謂伯道者也。一色成體謂之醇,白黑雜合謂之駁。欲以承平之法治暴秦之緒,猶以鄉飲酒之禮理軍市也。

今陛下既不納天下之言,又加戮焉。夫B16A鵲遭害,則仁鳥增逝;愚者蒙戮,則知士深退。間者愚民上疏,多觸不急之法,或下廷尉,而死者眾。自陽朔以來,天下以言為諱,朝廷尤甚,群臣皆承順上指,莫有執正。何以明其然也?取民所上書,陛下之所善,試下之廷尉,廷尉必曰\"非所宜言,大不敬。\"以此卜之,一矣。故京兆尹王章資質忠直,敢麵引廷爭,孝元皇帝擢之,以厲具臣而矯曲朝。及至陛下,戮及妻子。且惡惡止其身,王章非有反畔之辜,而殃及家。折直士之節,結諫臣之舌,群臣皆知其非,然不敢爭,天下以言為戒,最國家之大患也。願陛下循高祖之軌,杜亡秦之路,數禦《十月》之歌,留意《亡逸》之戒,除不急之法,下亡諱之詔,博鑒兼聽,謀及疏賤,令深者不隱,遠者不塞,所謂\"辟四門,明四目\"也。且不急之法,誹謗之微者也。\"往者不可及,來者猶可追。\"方今君命犯而主威奪,外戚之權日以益隆,陛下不見其形,願察其景。建始以來,日食地震,以率言之,三倍春秋,水災亡與比數。陰盛陽微,金鐵為飛,此何景也!漢興以來,社稷三危。呂、霍、上官皆母後之家也,親親之道,全之為右,當與之賢師良傅,教以忠孝之道。今乃尊寵其位,授以魁柄,使之驕逆,至於夷滅,此失親親之大者也。自霍光之賢,不能為子孫慮,故權臣易世則危。《書》曰:\"毋若火,始庸庸。\"勢陵於君,權隆於主,然後防之,亦亡及已。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