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軍雖經苦戰,完全控製了京漢路北段和京綏路東段,卻已無力南進。況且,此後不久,南方各派又重新聯合起來,再度北伐,奉軍更是隻有招架之功,無還手之力了。
當新的一年,即1928年來臨時,張作霖絕望地發現,不但他反攻美夢已完全破滅,而且他那名為“安國軍政府”的北方小朝廷也瀕臨絕境。
懸在頭上的“滿蒙懸案”
正當張作霖為前線的潰退焦頭爛額之時,日本方麵開始乘人之危索取侵略權益。說起來,這也是張作霖自己種下的禍根。當初由於郭鬆齡倒戈,張作霖一度瀕臨垮台的邊緣。為了獲得日本的幫助,張作霖曾私下答應日本提出的條件,即承認日本在東三省和內蒙古東部享有商租權等。事後,張作霖雖然親自去旅大,拜訪日本關東廳長官、關東軍司令官,感謝日本對自己的支持,還派代表拜訪日本駐奉天總領事吉田茂表示謝意,但是,由於張作霖在王永江的提醒下,意識到他答應這些條件,等於承認日本滅亡中國的“二十一條”,便想反悔。為了推翻已經作出的承諾,張作霖玩了一個花招,他讓王永江暗中指使東三省議會出麵,堅決反對上述條件,他自己則以此為借口,拖延不辦。他對要求兌現承諾的日本人說:“等待風頭過去再說吧。”日本人十分惱怒,認為“張作霖說話不算數”“言而無信”“忘恩負義”。此後,日本把它作為“滿蒙懸案”的內容,一次又一次地逼迫張作霖兌現,搞得他不得安生。
非但如此,張作霖還不顧日本反對,堅持自行籌款,在東北修築中國的自有鐵路。
日本自在日俄戰爭中獲得南滿鐵路的控製權之後,不斷地擴大對東北鐵路權的侵略,妄圖壟斷東北的鐵路。20年代初,東北的鐵路交通雖然是全國最發達的地區,但除京奉路以外,中國的自營鐵路卻隻有58公裏。為了發展實業,張作霖不顧日本的反對,於1924年成立“東三省交通委員會”,開始自行籌款,修築中國自營的鐵路。1925年以後,東三省當局先後築成奉天至海龍、吉林至海龍、打虎山至通遼等幾條鐵路,並進一步計劃修築由葫蘆島經由通遼、齊齊哈爾至璦琿,自京奉路經由海龍、吉林到佳木斯的兩條鐵路幹線。日本方麵蠻橫地認為,這些鐵路的修築違反了雙方所簽條約,侵犯了南滿鐵路的利益,等等。但是,張作霖並沒有理會日本的反對,繼續我行我素。日本方麵則不斷施加更大的壓力,以迫使張作霖回心轉意。
首先出麵的是駐奉天總領事吉田,他與張作霖一見麵就提出了一個所謂解決《滿蒙懸案大綱》的草案,要求張作霖務必盡快簽訂。大綱列舉解決商租權、在東三省增派日本警察等要求。張作霖看後,認為不能接受。於是,吉田便對張作霖威脅說:“你要真不接受的話,日方當另有辦法。”張作霖一聽,頓時火了起來,對吉田說:“怎麼樣?你有什麼好辦法,盡管拿出來。難道又要出兵嗎?我姓張的等著你好了。”說罷便站進來送客。
吉田被張作霖頂了回來,很不甘心。當天晚上,吉田派人送來一份最後通牒式的照會,限張作霖三天內答複。張作霖氣憤地說:“哼,三天?我半天就答複。”他讓秘書起草了一份通知,要日本方麵在接到通知的第二天12點鍾以前,把東北的日本僑民全部搬走,聲稱過了12點,東北當局對他們的生命財產便不負保護之責。張作霖這樣做,隻是想回敬一下吉田,而吉田一接到通知反倒慌張起來。他急急忙忙趕到帥府見張作霖,劈頭質問道:“你這是準備開火,請問要打多少年,是不是打十五年?”張作霖回答說:“沒年頭,頭天開仗,第二天把我張作霖打死,我就不管了。”吉田被他那真不真、假不假的話弄得哭笑不得,隻好暫時停止交涉。
事情當然不會這樣輕易了結,隨著形勢的變化,尤其是隨著1927年4月若王貝內閣的倒台和田中內閣的上台,日本政府對待張作霖的態度也日趨強硬。
田中等人一直認為,他的前任,特別是以外交大臣幣原為代表的對華政策過於軟弱,沒有采取果斷措施解決“滿蒙懸案”。因此,上台伊始,田中便決定把對華政策作為最重要的事情來處理,尤其是要加速解決所謂的滿蒙問題。
在敦促田中內閣采取強硬政策的過程中,吉田、森恪、齋藤恒等人也起了很大的作用。田中內閣成立的第二天,一貫主張積極擴張日本在東北侵華權益的吉田,就給外務省亞洲局長木村銳市寫了一封信,為田中內閣出主意。在這封信中,吉田提出四條建議,主要內容為:“1.滿洲和平之維護,凡是能夠布置我軍的地方,不論是否在鐵路附屬地以內或以外,切望交由我軍負責。2.南方軍隊或蘇聯利用經濟界的困難和奉票暴跌而煽動起來的罷工,切望我國當局嚴加鎮壓。3.切望憑借帝國的實力來經營滿洲,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要放棄細瑣計謀。我們不應該依賴張作霖或楊宇霆或王永江把事情搞成。4.我們經營滿洲最重要的兩點,是東三省的鐵路政策和金融政策。在這個地區,我們應當施行兩個方案:一是擬定一個實用的計劃作為貨幣體製;二是斟酌出一個體製,以便能夠把東三省、日本、俄國和中國的鐵路聯成一線。”非常明顯。上述建議的實質,是日本企圖直接接管東北,將東北變成名副其實的日本殖民地,改變以往利用張作霖等人、羞羞答答地擴大侵略權益的辦法。當時擔任田中內閣外務省政務次官的森恪,和擔任關東軍參謀長的齋藤恒,也持同樣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