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符合會計核算前提的說明
(2)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說明
(3)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的說明,以及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的說明,主要包括以下事項:
1)會計政策變更的內容和理由;
2)會計政策變更的影響數;
3)累積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的理由;
4)會計估計變更的內容和理由;
5)會計估計變更的影響數;
6)會計估計變更的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的理由;
7)重大會計差錯的內容;
8)重大會計差錯的更正金額。
(4)或有事項的說明
1)或有負債的類型及其影響,包括:
a。已貼現商業承兌彙票形成的或有負債;
b。未決訴訟、仲裁形成的或有負債;
c。為其他單位提供債務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
d。其他或有負債(不包括極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或有負債);
e。或有負債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如無法預計,應說明理由);
f。或有負債獲得補償的可能性。
2)如果或有資產很可能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時,則應說明其形成的原因及其產生的財務影響。
(5)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說明
應說明股票和債券的發行、對一個企業的巨額投資、自然災害導致的資產損失以及外彙彙率發生較大變動等非調整事件的內容,估計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的影響;如無法作出估計,應說明其原因。
(6)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的說明
1)在存在控製關係的情況下,關聯方如為企業時,不論他們之間有無交易,都應說明如下事項:
a。企業經濟性質或類型、名稱、法定代表人、注冊地、注冊資本及其變化;
b。企業的主營業務;
c。所持股份或權益及其變化。
2)在企業與關聯方發生交易的情況下,企業應說明關聯方關係的性質、交易類型及其交易要素,這些要素一般包括:
a。交易的金額或相應比例;
b。未結算項目的金額或相應比例;
c。定價政策(包括沒有金額或隻有象征性金額的交易)。
3)關聯方交易應分別關聯方以及交易類型予以說明,類型相同的關聯方交易,在不影響會計報表使用者正確理解的情況下可以合並說明。
4)對於關聯方交易價格的確定如果高於或低於一般交易價格的,應說明其價格的公允性。
(7)重要資產轉讓及其出售的說明
(8)企業合並、分立的說明
(9)會計報表重要項目的說明,包括:
1)應收款項(不包括應收票據,下同)及計提壞賬準備的方法
a。說明壞賬的確認標準,以及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和計提比例,並重點說明如下事項:
①本年度全額計提壞賬準備,或計提壞賬準備的比例較大的(計提比例一般超過40%及以上的,下同),應單獨說明計提的比例及其理由;
②以前年度已全額計提壞賬準備,或計提壞賬準備的比例較大的,但在本年度又全額或部分收回的,或通過重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應說明其原因,原估計計提比例的理由,以及原估計計提比例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