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七章(1 / 2)

“小九,為什麼要跑?”司馬銘彥一手尚提著滴血的短劍,另一手一把扯住往外跑的林朗。

林朗隻覺得心底的懼意無限蔓延,幾乎要將他整個人吞沒,眼前這人便是他的修羅他的克星,不論到那裏躲不掉逃不開,終究要索他性命。

他拚了命地掙紮著,手腳並用地踢打,嘴裏大聲喊道:“放開我,你這個瘋子!”

司馬銘彥臉色微變,手勁卻是半點沒減,他冷冷道:“小九,你不是說過不管我是什麼人,也不管將來發生什麼,都要跟在我身邊,替我分憂。現在不過死了幾個人,這點兒血腥,你便受不住了?”

“那是我瞎了眼,看錯了人!”林朗心中一陣絞痛,他也分不清是替自己說的,還是替那個無辜枉死的劉九。看著眼前那張與前世毫無二致的臉,林朗隻覺得脖子上似乎還存著那時的感觸,痛徹心扉,連胸口也是憋悶著,簡直要喘不過氣來。

他大喊道:“我隻願永生永世不再同你見麵,最好是從一開始就沒遇見過!你快放開我!”

司馬銘彥笑道:“現在明白也不算太晚,既然如此,你千萬不要忘記剛剛說過的話。”

“我死也不會忘記!”以一世的死亡為代價所換得的教訓,又怎麼可能忘記。

林朗胸口的窒息感越來越明顯,明明隻是被司馬銘彥抓著手臂,那人手掌熱燙的溫度像是火焰一般,滲進他的皮膚——林朗覺得又再次被他扼住了喉嚨,那種煩悶到沒有出口的感覺,讓他簡直想要破壞些什麼才能得以紓解——與其將來重溫那種緩死,不如幹脆一刀來個痛快;如若傷不了他,那就從此兩眼一閉,大家永不相見!

他使勁一擰,終於從司馬銘彥掌下掙脫,而後撲上前去,欲奪他手中短劍。

司馬銘彥臉色一變,立馬還劍入鞘,另一手化掌為刀切在林朗後頸。

林朗眼前一黑。

司馬銘彥一把攬起林朗,自嘲一笑,吩咐下人收拾了書房後,便抱住林朗往後院去了。

過了正午,司馬攸一回太守府便一路小跑直奔司馬銘彥所在。

“大哥,聽說早上太守府有刺客?”

“不過幾個小毛賊罷了,算不得刺客。”司馬銘彥無所謂地笑笑。

“劉伶哥哥呢?他沒事吧。”司馬攸左瞧瞧右看看,也沒見著林朗。

“他受了點驚嚇,現在正昏睡著。”司馬銘彥擱了手中的卷宗,正色道,“對了,以後不要有事沒事就去找小九,他和我們不同,沒必要把他卷進我們這灘渾水。”

“可是大哥你喜歡他啊。”司馬攸不解道,“喜歡一個人,不是應該把他留在身邊嗎?我真不明白大哥,為什麼要對劉伶哥哥那麼凶,總是戲弄他惹他生氣,這樣他可是會討厭你的。”

“就是要他討厭才好,他不適合我們所在的地方。”司馬銘彥道:“當初我同你一樣,也是慕竹林七賢的名聲來臨武尋訪,但和他們相識越久,越覺得他們所言雖然有理,但卻太過理想,沒多大的實用價值。他們當中,小九年歲極輕,僅僅及冠,雖頗有才氣,但相較而言就更為浮躁,加上年輕氣盛,鋒芒太露,即便我納入麾下,到了京城,也多半隻能用了當馬前卒使。”

“大哥是覺得馬前卒式的人物手底下並不缺,犯不著讓對你有情的劉伶哥哥來當吧。我記得大哥說過:寧可欠不相幹的人一條命,也不欠相幹的人一份情。”司馬攸笑道,“隻是那時大哥尚未對劉伶哥哥動心吧,我記得你跟躲什麼似的快馬加鞭回來,連驛馬都累趴了好幾匹。我還聽說劉伶哥哥追了你十幾裏地,從山上摔了下來,結果失憶了。”

“失憶總比沒命要好。”司馬銘彥歎了口氣,“可是聽說他偏偏還記得我的名字。”

“那證明劉伶哥哥對你用情至深啊。”司馬攸道。

“我實在受之有愧。”司馬銘彥苦笑道。

“我雖然是第一次見劉伶哥哥,他也與傳聞中的相差極大,但我覺得現在的他人很好啊,比京城那些追在大哥身後,成天拿腔捏調獻媚的家夥順眼多了。”司馬攸雙手撐著腮,嘟嘴道:“大哥,我看你也很喜歡現在的劉伶哥哥才對,什麼適合不適合京城的,先把他拐走再說啦……”

“現在的他,真是變了個性子,看起來倒是越來越像……”司馬銘彥微露緬懷之色,略頓了頓,這才正色道:“攸,我說過,我不想欠別人的情,更不想這個人因為我的緣故身處險境。而且我從來不認為,在我為司馬家□□不暇的時候,我帶著一個沒有戒心的人到京城會是一件明智的事。現在唯一的辦法,便是叫他對我徹底死心,最好是一想到我,就下定決心永不踏足京城。”

“大哥你可真是……我不明白啦!”司馬攸苦惱地抓著頭,道,“我要是喜歡一個人,不管怎麼樣都要把他鎖在身邊,決不讓他離開的!”

司馬銘彥笑得苦澀,話語中盡是滄桑:“那是因為你沒有嚐過迫不得已,必須親手了斷自己所愛的痛苦。”

司馬攸哪裏見過他這般模樣,怔愣了半晌,這才小心翼翼開口道:“大哥,我從未聽你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