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真房主的辯詞
18世紀美國西部有個人新蓋了一座房子。一天,一個過路的陌生人經過這兒時,天已經黑下來了。過路人走得筋疲力盡,就請求房主人讓他住一晚上。房主人看到他趕路很辛苦的樣子,就答應了他的請求,並給他收拾好床鋪,請他吃了飯,讓他在家裏住下了。
可是,第二天早上起來,過路人借口昨晚走得太累,身體很乏,要多住兩天,房主人心善又答應了。
就這樣斷斷續續住了40多天。過路人每天在房前屋後看來看去,暗暗地數清了房子有幾根椽,地上鋪了多少塊磚,房頂上用了多少片瓦,甚至連梁是用什麼木料做的,也觀察得一清二楚。
過路人一直這麼住著,不僅在房主人家裏吃飯,而且吆來喝去讓房主人幹這幹那。房主人有點煩了,便笑著問他什麼時候上路,他反而一本正經地說:“這房子本來就是我修的,你讓我到哪兒去?”
房主人覺得很生氣,讓你在這兒住了一段時間,怎麼房子就成你的了?於是,房主人氣憤地說:“我好心待你,你不好好回報也就算了,還想霸占我的房子,天理何在?”
過路人看到房主人很惱火,卻還是不緊不慢地一口咬定說這房子是他的。
兩人爭執不休,隻好去找法官評理。
法官問他們事情是怎麼一個經過。房主人說:“這房子是我新修的。他借住了40多天,他就說房子是他的。”過路人卻說:“簡直是一派胡言!我敢對天起誓,這房子是我千勤萬苦親手修的。要是這房子是他的,您問問他房子有幾根椽,地上鋪了幾塊磚,房頂上用了幾塊瓦。還有,大梁是用什麼木料做的。看他自己說得清嗎?”
房主人被問得張口結舌,答不上來。
法官問過路人:“這麼說你很清楚?”
過路人得意洋洋地說:“這房子是我蓋的,我自然知道得很清楚。”於是他絲毫不差地背出了平常特意記下的那些數字。
法官聽過路人講得非常準確,心中不禁有些疑惑。他想:平常人們蓋房子,為的是能住上新房,決不會想到刻意去記這些複雜的數字。這些數字在平常看來似乎沒有什麼作用,所以真正的房主人也未必說得清楚。隻有想到要用這些數字的人,才會記得這麼準確和熟練。看來這裏麵有問題!
法官仔細地想了一想,對過路人說:“你能記得這樣詳細,說明你平時很留心。我想問一下,那座房子的地基是用什麼顏色的石頭砌的?是青色還是紅色?”
過路人隻能看見露在地麵上的東西,埋在地下的東西他哪裏知道?聽見法官問他,心裏有些慌亂,但他裝出平靜的神態回答說:“地基是用青石砌的。”
房主人一聽,插口說道:“不對,是用紅石砌的。”
法官又問過路人:“告訴我,房柱子底下有什麼東西?”
過路人心裏開始發虛,額頭上已經滲出了汗珠,聲音有點變調,輕輕地說:“柱子底下什麼也沒有。”
房主人卻脫口而說:“因為房子東南低窪潮濕,所以修建的時候,我在那邊柱子底下墊了方方正正四塊石頭。”
法官立即派人前去查驗,果然像房主人所說,地基是用紅石砌的,房子東南麵的柱子底下墊了四塊方石。
法官把房子判給了真正的房主人,又命手下人抽了過路人30大鞭,並判他如數付給房主人一個月的飯錢和住宿錢,為真房主討回了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