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縣令的走道錢
元末明初的時候,胡孝任山東昌邑縣知縣。一天早上,胡孝升堂問案,這時,王家山的大財主王道明上前遞了狀子。狀告同村的王誠,說他沒有“夥巷”(幾家共同走的通道或胡同)卻硬要強走。隨著狀子還遞上10兩銀子。
胡孝不動聲色,吩咐衙役們傳被告王誠到案聽審。王誠來到後,胡孝問他王道明所告是否屬實。王誠說:“王道明所說純屬誣告,請大人明察!小人世代居住在王家大院,怎能反而沒有夥巷?那王道明想強買小人的房子,小人不願意,他便捏造事實,說家父在世時曾經以80吊錢把走道典給了他,現在要我拿80吊錢來贖走道,否則不讓小人走道。這分明是王道明仗勢欺人,想借此訛詐小人的房子。請大人替小人作主!”
胡孝心裏已經明白了八九分。他轉身問王道明:“你說他沒有夥巷,可有證據?”王道明說:“那年恰逢災年,王誠家裏窮得揭不開鍋,王誠的父親便托人求情,把夥巷以80吊錢典給了我。我看他家困難,為人忠厚,仍許可他家行走。誰知他父親死後,王誠拒不承認,還誣陷說我訛詐他。現有出典契約,還有當初在場的中人,請老爺當堂查驗。”
胡孝接過契約一看,墨跡新鮮,便問王道明:“這張契約是何時寫的?”王道明說:“30年前。”胡孝吩咐把證人們都傳上來。幾個證人上堂來,異口同聲有鼻子有眼地為王道明作證。
胡孝心裏明知這契約是偽造的,這幾個證人都是被王道明收買了來作假證的,可他卻一拍驚堂木,朝王誠發起火來,聲嚴色厲地說:“大膽王誠,你父親,30年前已經把夥巷典給了王道明,現在物證人證俱在,夥巷屬於王道明。你如果想從夥巷中行走,就拿出80吊錢來,把夥巷贖回來。”
王誠一聽又急又怕,大喊冤枉。胡孝又一拍驚堂木說:“父債子還,天經地義,王誠你有何冤屈?”停了一下,他看王誠垂頭喪氣、無可奈何的神態,又問他:“你是不是沒有錢贖夥巷呀?”王誠連連點頭。胡孝說:“沒有錢別著急,立下字據本縣可以借給你80吊錢。
接著,他對王道明說:“現在本縣替你們立個字據。”說完提起筆來,寫道:“立約人王道明,願將院外走道交還給原典人之子王誠;收回典金80吊整。經縣衙公斷,當堂兌付。從此以後,王誠子孫世世代代可在此巷中行走,任何人不得幹涉。”
胡孝寫完以後,讓他們簽字畫押,最後蓋上了自己的印章。他把契約交給王誠說:“你拿著這個回家去吧!”又對王道明說:“你在大堂裏等著,我去給你拿錢。”
王道明站在大堂上等啊,等啊,一直等到日墜西山,也沒見胡孝出來給他送錢。他饑腸轆轆,頭暈眼花,這才知道自己上了知縣的當。卻又不敢離開。等到天黑下來以後,胡孝才慢慢地邁著方步走出來。王道明哭喪著臉對胡孝說:“老爺,錢我不要了,求你放我回家去吧!”胡孝看他一眼說:“錢不要可以,但你上我的大堂,也得給我夥巷錢。”王道明哭笑不得地說:“老爺,自古以來,這衙門大堂哪有向人收夥巷錢的?”胡孝說:“王誠從你家門前走,你向他要夥巷錢。你上我的大堂,難道不許我收你的夥巷錢嗎?今天你不拿出夥巷錢來,就別想離開這兒!”
王道明心想:今觸了黴頭!無論怎樣,還是趕快離開這兒吧!他對胡孝說:“老爺,我沒帶錢,你要多少夥巷錢,我回家去拿。”
胡孝擺一擺手說:“用不著回去拿。我要你80吊錢,隻要你立個字據就行。”
王道明毫無辦法,在胡孝的授意下,隻得寫道:“立字人王道明,今以王誠贖夥巷的80吊錢,抵縣衙門大堂夥巷錢。從此以後,子子孫孫再上公堂,不用再拿夥巷錢。”
王道明立完字據,轉身想走,胡孝攔住他說:“王道明你身為鄉紳,應該注意名節!你那典契,字跡新鮮分明是偽造的。那夥證人,定是你花錢買通的地痞流氓。告狀時還附有10兩銀子,分明是想賄賂本縣!今天,本來可以判你訛詐誣告,賄賂官員,本縣念你年老體衰,一時財迷心竊,就不作追究了!那10兩銀子本縣替你上繳國庫。希望你從今以後自重自愛,不許再欺壓百姓,訛詐鄰裏!”
王道明聽了,嚇得渾身戰戰兢兢,連忙叩頭認罪。從此以後,他再也不敢作威作福,欺侮鄰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