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我們為什麼總是能夠大難不死嗎?”死侍將一瓶‘冰酒’咕嘟咕嘟的喝光,醉醺醺的說道。
“為什麼?”金剛狼聽到關於女兒的事情,已經清醒到一大半。
“因為我們有人氣。”
“人氣?”
“嘻嘻嘻,就和好萊塢那些電影明星一樣,有人氣。那些大明星有人氣,就可以接到電影、電視劇的片約,我們有人氣,就可以繼續活著。編輯就不會把我們寫死。”
咕嚕,咕嚕,金剛狼羅根聽得有點蒙,大口的喝著酒。
他不太明白死侍在說什麼?他需要酒精來冷靜冷靜。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們漫畫人物?”
站在櫃台後麵,擦著玻璃杯的山鬼感到很驚訝。
“你成為食靈都這麼久了,還不知道自己的真實出生?”山鬼插話問道。
金剛狼羅根猛吸一口煙,不耐煩說:“我沒有功夫注意這些。死侍,你早就知道這些了??”
死侍有些得意,說道:“我在成為食靈之前,在那個《漫威世界》就知道了。
我們這些有著很高人氣的人物,是不會死的。這無關正義、無關對錯、無關正派人物還是反派人物。關鍵是要有人氣,這樣給編輯才會接著給你劇情。就算寫死了,也會通過前傳、同人小說等方式讓你複活。”
死侍吃著‘鹽烤哥斯拉肉片’,給自己倒了一大杯的冰酒,頗為得意的說道:“我可愛蠢萌的小爪爪,你那麼多次的大難不死,不會以為都是運氣或者自己的能力吧?”
“你的意思是什麼?”羅根還是感到難以置信,點起一根煙抽起來。
“那是因為你人氣巨大!傻瓜,《漫威》宇宙世界的粉絲不讓你死。就算死了,也會埋下伏筆,再讓你複活。難道你沒有發現,有些反派中也有這樣的人物……怎麼殺都殺不死嗎?那個萬磁王手裏可是沾滿了鮮血,好多次都差點被你們X戰警殺死,卻又總是逃出生天.....因為萬磁王也是頗有人氣的角色。”
“所以,我受的那些苦難,都是那家漫威公司編輯部的編輯們搞出來了???!!!!”
“我的小爪爪兄弟,雖然這點難以接受,但是,這是事實。”聳了聳肩肩膀,在一片哥斯拉肉上擠上番茄醬,美滋滋的說道。
小爪爪兄弟,我來告訴你,我是怎麼脫離號FOCK1001《漫威漫畫宇宙》成為食靈的。
......
死侍的能力主要就是自愈和武士刀格鬥,還有偶爾使用的槍械,他本來是一個得了癌症的特種兵,後來被改造金剛狼的那個將軍改造,獲得了金剛狼的自愈能力,後麵又被滅霸詛咒,永生不死,所以自愈能力比金剛狼還強,剩下一隻手,可以長出全部身體。
(滅霸也就是複仇者聯盟1中坐在寶座上,複仇者聯盟2彩蛋裏拿上手套,銀河護衛隊裏那個沒出手的大boss)
個性主要是話癆。
死侍的漫畫,大量冷笑話,無聊的雙關語,文本特多,而且這人有點精神病,有的時候很喜感。而且他非常逆天的知道自己是漫畫人物,所有有的時候,他會直接說話給讀者聽,還能和旁白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