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補簽合約(2 / 2)

洗過澡,看看鏡子,總算看出來不像宿醉了,這才心滿意足的去公司。三場二十一世界型男第一階段已經拍完,下周播第二期。等第四期要到下下周播完第三期才會去拍外景。今天來開會也是為了這件事,另外還有些補充合同要簽。

主要是杜翰文弄的那首歌,是翻唱,就有個版權問題。當然韓國人沒那麼閑為一首歌就跑來跟公司洽談,主要是跟公司簽。這裏就有個最初簽合約時候出現的問題,也不能說是問題,隻能說是局限性。

公司跟杜翰文簽的是綜藝演藝合約,也就是杜翰文作為一個綜藝藝人,相關的事務交由公司代理。其實這也是柴稚屏一直不把這份設有高額違約合同放在眼裏的主要原因,姐又沒打算找你來當綜藝咖。不上綜藝節目就不上,演戲不好嗎?

所以這份合同是不涉及音樂和演戲方麵,不過雖說是不涉及,相關規避條約是有的,也就是公司有權代理藝人因節目找上來的其他合約。簡單說就是雖然我不管你在音樂圈和戲劇圈的發展,但你想去發展,必須得通過我代理。這是一份公對公的生意,藝人私下跟其他公司簽訂合約視為無效。

合同怎麼寫是一回事,藝人怎麼做是一回事。要不然為什麼每年都有藝人因為經紀約去打官司呢,還不是為了逃避這些條約。大小s就是個例子,這事兒純看藝人前景和公司後台硬不硬,至於合同,那是個隨時可以撕掉的紙。

公司找杜翰文來補簽的合約,就是關於音樂方麵的。以前沒發現這貨在音樂方麵有潛質,上音樂培訓班都是從普及五線譜開始。誰能想到這家夥整出來一首歌歌詞,當時彩排時候都驚訝到要死。填詞的功力不錯哦,承認自己看走了眼,公司趕緊補一份代理合約。

為的是防止一些公司,歌手私下找杜翰文填詞。這事兒避免不了,但你願意在作品裏不署名,或者署名為他人,那公司不管。想要署你的名,對不起,公司不攔,但要分成。

其實簽約也不全是公司為了賺錢,還有一部分原因是要扛版權官司的問題。拿人錢財**,簽約對藝人的好處就是層出不窮的版權問題有公司去處理。杜翰文這首歌就是這樣,你作為在綜藝節目裏唱,沒問題,因為這是非盈利的表演性質。但電台,電視台音樂節目要播,不行會被告。活動商演,更不可能,想都不要想。除非是公司去韓國去跟原唱公司談翻唱權,這事兒公司已經在做,這邊杜翰文簽了合約,那邊就出發韓國去買。

杜翰文爽快的簽了合約,沒打算成為什麼天王歌手,也沒那個潛質,那就隨意嘛。雖然合約上條款都挺嚴厲的,沒關係啦,不以此為生。順嘴問了句,“小s不是出不了唱片嗎。”

韋忠哥翻了翻白眼,“你兩是唱歌的料嗎?在節目表演下就好了嘛。”

杜翰文汗顏,總算明白公司意思了,原來是打算賣啊,果然好打算。---------------------------推薦,收藏~點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