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幽秘奇事(2 / 2)

老仆魏哲曾聽他父親講述過一件發生在順治初年的奇事。有一位書生,他家距離我家約有八九十裏,可惜如今已忘卻其姓名。這位書生與其妻先後離世,過了三四年,他的妾室也去世了。

當時,他家有個傭工人,夜晚行路途中恰逢下雨,便宿於東嶽祠的廊下。那一夜,他似夢非夢之間,看到那位書生身負重枷,站立在庭前,其妻妾也伴隨在側。隻見有一位神,衣冠服飾類似城隍,正恭敬地向嶽神稟報:“某生曾玷汙二人,此乃有罪;但他也曾救過二人的性命,此又有功,應當功罪相抵。”嶽神聽後,卻怫然大怒,說道:“那二人畏懼死亡,忍受恥辱,尚可饒恕。但此書生救二人,正是為了想要玷汙二人,隻應治罪,怎能說功罪相抵?”言罷,便將他們揮之而出。書生及其妻妾也隨之而出。傭工人嚇得心悸不已,不敢言語,待到天色破曉,便匆忙趕回家中,將此事告知家人,眾人皆無法理解其中深意。

有一位舊仆聽聞此事後,不禁泣不成聲,說道:“真是奇異啊,主人竟因這件事被記錄在案!此事唯有我父子知曉,隻因受恩深重,曾發誓絕不敢言。如今已曆經兩朝,方才敢追述。兩位主母,實際上並非真正的婦人。”

原來,在前明天啟年間,魏忠賢殺害裕妃,其位下的宮女內監,皆被密捕送往東廠,遭受了極為慘烈的刑罰。有兩位內監,一位名叫福來,一位名叫雙桂,他們亡命逃匿。因與這位書生的主人曾相識,當時主人正在京師經商,他們便在夜間前去投奔。主人將他們引入密室,老仆魏哲曾透過縫隙暗中窺視。隻見主人對二人說道:“君等聲音笑貌,介於男女之間,與常人稍有不同,一旦外出,必定會被捕獲;若是改穿女裝,便難以被人察覺。然而兩位無夫之婦,寄宿於人家,形跡可疑,亦必然會敗露。二位身體已淨,本與婦人無異,若肯屈意成為我的妻妾,便可萬無一失。”二人聽後,進退兩難,沉思良久,最終無奈地一並屈從。主人遂為他們置辦女飾,用鉗子夾他們的耳朵,使其逐漸能夠佩戴耳環。並買來軟骨藥,暗中為他們纏足,經過數月之後,二人居然變成了兩位美貌的婦人。主人便用車載著他們回到家中,詭稱是在京所娶。

這二人久在宮禁之中,皆皮膚白皙,溫文爾雅,沒有一絲一毫男子的模樣。再加上此事太過離奇,出乎眾人意料之外,竟然沒有一個人察覺到異樣。隻是驚訝於他們不擅女紅,以為是恃寵驕惰罷了。二人感激主人的再生之恩,所以在事情平定之後,也甘心與主人相伴到老。

“然而,主人實則是巧言誘脅,並非是憐憫他們的窮困,如今遭受司命的譴責,也是應當的。的確如此啊,人或許可以被欺騙,但鬼神終究是不可欺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