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了原主的記憶後,許淩菲是真的生氣!

她恨不得替原主踹死許家這三口人。

接收原主的記憶後她已確定現在才1976年。

而原主也才剛滿22歲。

五年前,原主高中畢業後在姥爺的幫助下進了一所廠辦小學當老師。

這年頭有了工作就不用‘上山下鄉’,原主還以為自己運氣不錯。

誰知道她們這地方的政策是多子女家庭隻能留一人在城裏。

比原主大兩歲的許淩雲畢業後就沒工作,許順和閔安想辦法為他辦了‘留城證’。

他一直在家等進廠機會。

原主留城工作就意味著許淩雲必須‘上山下鄉’。

重男輕女的許順和閔安哪裏肯讓許淩雲去吃苦?

於是他們逼著原主賣掉工作,讓她下鄉。

原主也是窩囊的讓人咬牙切齒,同意賣掉工作也就算了,賣掉工作的二百五十塊錢居然也讓閔安拿走了!

真是個二百五!!

而此時此刻,許順和閔安還不知道他們的女兒換了個‘芯’,所以還以為給點錢給點糧票布票就能哄好。

“淩菲,你工作和下鄉的事情已經過去了,這些錢和票你拿著,對了,媽給你買了雪花膏,你去媽的屋裏取。”

說話間,閔安想將手裏的錢和票塞進許淩菲手中。

許淩菲麵無表情往後退了兩步,“還想像打發叫花子一樣打發我?滾開!”

就在這時,被宋明哲提溜的王銘身體上的痛已經緩了一點,他更怕許淩菲去找公安,有力氣說話後趕緊出聲,“女…女同誌,咱們有…有話好好說,隻要你當什麼都沒發生過,條件你來提!”

許淩菲本就在等著王銘出聲,她這時轉過身來,“行啊,你寫個保證書,再給我五百塊補償費,今兒我就放了你!”

“!”宋明哲眉頭皺的都能夾死蒼蠅了,聲音清冷,“必須送他們去公安局。”

閔安立馬瞪他,“這有你什麼事?我女兒都願意私了了,你從哪來回哪去!”

隻要這件事許淩菲不計較就不嚴重。

宋明哲一個眼神都沒給她,隻盯著許淩菲。

許淩菲知道他極其不滿她這個決定,隻能過後再跟他解釋了,她這時故意說道,“表哥,我知道你是為我好,也知道你現在當了軍官,有能力為我出頭,可他們到底是生我的父母,這次就當是我最後一次還他們的生恩,以後他們再敢做什麼,我絕對大義滅親,依法辦事。”

“?”宋明哲被她這一聲‘表哥’喊愣了,他什麼時候成她表哥了?

不過他聽懂了她這句話隱含的意思,她和他不熟,她在生產大隊五年也不怎麼和他家裏人來往,絕對不可能知道他當沒當軍官。

更何況,除了爺爺,家裏沒人知道他的軍銜。

許淩菲故意這麼說是想震懾這四人,尤其是所謂的‘王副廠長’。

這許淩菲說話辦事居然會用腦了?

不過這都跟他無關,既然她確定不送這人去公安局,他毫不猶豫將這人扔到一旁。

而在許淩菲說完後,許家三口也很懵,他們家親戚沒有當軍官的啊?

更何況他們咋不知道許淩菲還有個表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