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鬼穀文(2 / 3)

天乙貴神合者,謂天乙在貴神,亦合上是也。甲戊庚在子午,乙己在醜巳,丙丁在寅辰,壬癸在申戌,辛在亥未,皆主大福,遇兩合以上者,主貴。

通理物化

清氣陽為天,杳杳而上衝乎陽;濁氣陰為地,冥冥而下從其物。

清濁交分,人物混成,造化始於無相,因而三生。天一地二,蓋乾坤之體,坤為土也,乾為金,金亦土也,為水母。四正四隅,何遐邇之為正。艮為土也,應乎坤;巽為風也,風出木。

坎離未判,以清濁明水火;震兌之前,以左右用金木。易八卦者,以剛柔相半;連四象者,分逆順而生成。二儀分列,各包四象之形;乾坤音土,遂作五行之用。一而兩之,道法乎自然;八卦九宮,乘陰陽以數。

五行分陰陽為十幹,清而不下;五支易剛柔為十支,濁而不上。土逐四時之氣,故有十二支。十二支以夫婦為體,十幹以父子相乘。三才有陰陽之天地,五行運物化之人倫。

故曰:甲己真宮,乙庚真商,丙辛真羽,丁壬真角,戊癸真徵。

寅午戌火體,亥卯未木體,申子辰水體,巳酉醜金體,斯非真體,乃五行生旺庫之地,土則從四事成之。六十納音者,配由十幹十二支,周而終之數也。

自生成而言之,則水得一,火得二,木得三,金得四,土得五。感物化而言之,則火得一,土得二,木得三,金得四,水得五。法乎天地,支幹數乘。支幹配則甲己子午九,乙庚醜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支數四。子寅同途,歲上辰下,未

俱言,其支先甲後子,納音金者數也,始父母之氣而成音,離天地則見名數。

天五地五,則為造化之先;除其數,則納音之用。

自乾而生順,從坤而產逆,陰陽機括於五行,五行之體依八卦。火愛乾為會,水利巽而享,歲守坤鄉,金藏艮位。木落糞本,水流趨末,火顯諸用,金蔽於光。水土金性本下,木火性本巍。沉者得形而上騰,升者期卑而高會。

以坎為離,精玄者能知,易兌作震,通鬼神而作旨。故以庚申、乙卯為夫婦之本宗,子癸亥壬丁馬丙蛇之寄位。勞而不息,驛居病方。馬得縱橫,更觀乎幹;生而不運,以氣建推之。

出五行之外者,生死在乎我,居清濁之內者,存亡從數焉。

元命勝負三元者,幹祿支命納音身,各分衰旺之地。

幹主名祿貴權,為衣食受用之基;支主金珠積富,為得失榮枯之本;納音主材能器識,為人倫親屬之宗。支幹納音之氣,順四柱以定休囚;祿馬神煞之方,分二儀以求勝負;劫災天歲遇用處,不能為凶;祿馬奇輿逢破處,未始為福。

四柱者,胎月日時。胎主父母祖宗者十分,主事者二分。月主時氣者十分,主事者六分。日主未得氣者十分,主事者八分,時主用度進退向背力氣勝負皆十分,吉與凶同。

九命論互相奔刑,反順生煞,以別源流。先看重輕盛衰尊卑逆順,次分彼我緊慢情意,相續幹音親義四柱,然不合衝類幹頭配合之理。大抵年為本則日為主,月為使則時為輔。主本保合,未有貧賤之人;時日乖違豈有久榮之理。

三元入墓,日時自旺,雖運並絕逢鬼,鬼亦不能取。四柱集旺運逢於祿馬,祿馬無用。過與不及,遊移顛倒,氣數中庸,應期而發。方信陽唱陰和,須分幹正支邪;陰靜陽從,更忌祿衰鬼旺。必死有生,凶中反吉。

旺衰之理,審量生克;輕重之名,須識向背。輕得地而可敵重衰,重無地而製之輕敗。各衰各旺,輕重自然。守凶煞者,在其尊者製其卑;生克交加,應得先者令其後。五行相敵,二凶一吉。複以輕重之理,方得貴賤之原。

至如體輕用重,不免漂沉,本重末輕,廣謀自勝,主客從容,優遊享福。

水得水多,則沉潛伏溺,小巧多權,苗而不秀,聲譽汪洋。

水得火多,則崇禮貪饕,自恃深慮多憂,猛斷後悔。

水得木多,則流而不止,執誌反柔,臨事汗漫,奢儉失中。

水得金多,則本末常安,多得資援,好義不實,智大多淫,智勝義負則性靈強。

水得土多,則沉靜執塞,內利外鈍,忍妒多恨,信義無決。

火得火多,則崇禮義洎,明外昏內,自華而儉,既旺即已,不可速達。

火得木多,則自恃威福,聰明誌懦,動思依輔,靜則誌明,好辯是非。

火得金多,則誌不自勝,好辯而剛,禮義失中,直而招謗。

火得土多,則立用沉密,利害敢為,言清行濁,執不通變。

火得水多,則為德不均,巧而忘禮,多易多難,摭取艱險,計深反害。

木得木多,則柔懦泛交,曲直自循,多學不實,聰明華潔。

木得金多,則克製憔悴,剛而無斷,靜思悔動,譽義不常。

木得土多,則取舍自信,華而不奢,體柔伏剛,言必鑒人,智不自勝。

木得水多,則漂流不定,言行相違,處吉不寧,趨時委曲。

木得火多,則馳騁聰明,好學不切,禮繁義亂,明他害己,善惡決發。

金得金多,則剛直尚勇,見義必為,過不自知,忘仁好義,思禮好勝。

金得木多,則辯分曲直,利害兼資,置德懷忿,朋友失義。

金得火多,則口才辯利,好禮忘義,動止寬和,中心鄙吝。

金得水多,則計慮不深,為人無恩,臨事齷齪,或是或非。

金得土多,則失中有成,口儉心慈,作為暗昧,多處嫌疑。

土得土多,則重厚藏密,守信容物,或招毀謗,恩害敢為。

土得金多,則信而好義,剛而多躁,不能持重,庶事無容。

土得木多,則形勞誌大,雜好狂徒,用柔爽信,曲直黨情。

土得火多,則施義忘親,外明少斷,奢儉失中,好禮口惠。

土得水多,則貪功好進,泛順伏機,誌善若昏,愛惡無義。

誠能以此,更分輕重明作為之性情,消息盈虛依於禍福,然後為能言,以前五行多寡論性情,而複推禍福正氣無刑。名背之半。馬無害,祿無鬼,食無亡,支合無元辰,祿無厄。旺無喪,衰無吊,妻無刃,財無飛,孟無孤,季無寡,生無劫,死無敗。火無水,水無土,土無木,木須金,金須火。

體重須鬼,祿輕須官,刑雖全,敗雖孤,夫須鮮,妻須倍,吉須顯煞,凶須沉昧,天盤須會,地帶須連。幹全順則為清,氣完和者為貴。陰附陽帶歲則富貴,陽合陰背本則虛浮。應凶觀空而無空,旺相得空而尤利。

至若空亡有用,賴虛中而有應。庫中鬼勿取生旺繼衰殃。木奔離而化薪,金趨坎而育水。水有火,火有金,金有木,木有土,土有水。幹備而祿備,命成而財成;身有地而官行貴賤,自此而見矣。祿為君子之性,命為定性,身為用性,時納音為居性。貴氣無地賤生貴中,本賤有時貴生賤內。

貴絕處觀殃因貴賤中亡,賤臨貴鬼旺賤向貴中死。支幹太和而塞,夫婦失時而凶。三元有地而貴,四柱遞合而崇。

真假邪正

變通拙而蔽於神,執一明而瞽於眾,辨明真假,消息盈虛。

守位則正,失方則邪。陰生陽死,逆順相因。甲絕申方,乙絕酉位。子為天正,歲時始於一陽。寅為地首,陽備人興於甲。天左中而左吉,地右半而坤鄉。先天後地,宮土其中;人中貴神,醜上己土;正體大吉,形體小吉。

戌亥為天之成,辰巳為地之往,故貴神逢天則左,遇地則右。天乙不守魁罡,庚辛陰陽合異。魁為大煞,正月厭元。亥為地將,正期神合。德將無厭清華總領之人,德合月承金殿凰台之貴。金墜於土,乾坤妙用無方。

土重而金生,金強而育水,水流而歲成,木交而火熾。火無我也夫薪歸土,火遇土不能生,鬼在旺方看五行之輕重。測於無形,不執手相而得真際。或有陽守陰多而利,陰逢陽盛而殃。日遇隔角孤絕陽就妻而成家,婦若奔夫二位雖貴合六馬。

先上清而得之下濁,後下濁而升越上清。甲子己醜,是天地合輕重自分;丁亥壬辰,清潔會支幹尤亨。寅中有甲得陰土以為妻,方知甲與己合,醜寅未會。子巳體壬丁之會,卯申同乙庚之交;丙午辛酉無幹不為破刑。癸始亥中辰,戌得同乎戊,此乃有無之相承,異乎六合之配偶。同形則貴在簷廊,六合則清居邦教。

連屬不言孤寡清絕,一作純粹可勝乖違。大凡多取真形,慎勿專持假體。寅午戌氣禧於申,更觀幹頭之輕重。合守安馬於戌全要無形,土馬守於離陽具應於子。三元失地,雖貴而弗貴。上下得真,雖賤而未賤。蓋陽盛則禧陽,陰極則殺陰是也。

升降清濁

父子之行年同體,子享父利;夫婦之祿馬並傷,妻殃夫病。五墓為歲葬之地,時貴亦妨;四孟是孤絕之方,帶煞必克。子午乃陰陽之至,卯酉為日月之門,死敗全逢刑憂壽考。有祿者幹支生成,動則周觀;闕祿者財命身祿,行遊一理。

祿位有無,認於官鬼。官鬼並馳,災殃並亂。身土遇火生而漸利,命水得金降而優長;金多須火或從革以成名,木重得金揉曲直而任使。水流不止,息土以攘之;火盛無依,惟水以濟之。

丙寅丁卯,秋冬宜以保持;戊午庚申,彼我得之超異。時居日祿,當得路於青雲;五馬交加,可置身於黃閣。丁壬喜乎丙辛,乙庚愛乎甲己。甲午愛官旺,辛酉忌生旺。物之未哄,盛衰有漸。以慶為吉慶弗吉,知凶遠凶凶敗無。有根而無苗,實貧而尚可甘餐;本氣絕而花繁,縱子成而味拙。

君子小人之用,否泰各端;支煞納音之情,體何一揆。寅申巳亥生成,而有子有孫;祿命身源衰旺,而存終辨始。順往而亨逆者則否,逆順之情從大小運而言之。。智仁禮信義,水木火土金,論十二數者,支幹極也。智仁則清,禮義則濁,信從四時之氣。清無地而後濁,濁有時而反清。清得地而轉清,濁會濁而愈濁。旺相之義,官鬼豈分;清濁之源,輕重可別。

應得墓者,守成而無害。臨生旺者,自損抑而崇性。祿馬氣聚,刑備貴全;清則清貴,濁則濁榮。偶者則升,孤者則降。德將相扶,金印垂腰之貴。遞相揖讓,調鼎位極人臣。

論一方之氣,不可過角。進角為孤,退角為寡。

既旺不過一方之氣,卻言衰者成功也。華過衰而實成,是窮則變通之象。始生於沐浴,為風水陶化之因;冠帶則材器可任;臨官則鬼害之難。旺則剛介自處,衰則去華立實,病者孤也。死兮無物,墓藏為造化之終,絕煞有鼎新之氣,氣盡後成,胞胎凝結,始分形狀。

夫物出自然,端倪莫測,直須仔細探賾,消息龜數。衰病之所,有鬼則止,無鬼則停。

水性本寒,火體本熱,極寒則醜寅以為期,大暑則未申而自定。極也反也,五行之常體;生也殞也,萬物之自然。歲隱其神,神成而歲死。智從義出,智盛則義藏。信從四事,物物皆歸。鬼財相會,則凶中得吉。觀刑逢妻生旺不取,生月為父,胎月為母,身克為妻,妻生為子,時生是妻子之數,成敗自然。

胎氣同往,當有異母;月幹相逢,須依二父。子息則先明生氣,或用克以推之。自生自旺,更看運元胎月。祿馬不閑,子孫未必絕滅。陰陽和會,交友結心,同氣連枝,同名定數。或有偶然同產,一母以生,須分深淺之時,複看五音向背。本音生旺,須至福勝於休囚;時日初終,更看先後之凶吉。歲月各計於氣交,胎月定推於幹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