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叫李國平對吧?這裏也不是說事情的地方,我們找一個清靜的地方坐下來,我要和你認真的談一談,如果你答應了我的條件,那我馬上就給你母親的住院賬戶上打款,然後……”
李國平聽了秦雅麗說完之後,他點點頭,然後,隨她離開了醫院,在離醫院附近不遠的地方,找到了一家咖啡館,隨即他們一起走了進去。
“帥哥,美女您們倆想要點什麼?”
“來兩杯咖啡,一杯卡布奇諾、一杯拿鐵。”服務員說完,秦雅麗回答道。
……李國平和秦雅麗兩個人坐在咖啡館的角落,窗外是熙熙攘攘的街道,而他內心的世界卻是一片寂靜。他端詳著麵前那杯未動的咖啡,思緒如同攪動的奶泡般翻湧。
秦雅麗,這個在他生命中突然出現的女子,此刻正用冷靜而堅定的眼神望著他,手中緊握著一份看似簡單實則沉重的婚後協議。
……,“秦小姐,你確定這是唯一的條件嗎?”李國平的聲音微微顫抖,他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但又不得不麵對現實的無奈。母親的病情日益加重,高昂的醫療費用像一座大山壓在他的心頭,讓他喘不過氣來。而秦雅麗的出現,仿佛是一束光,雖然帶著一絲不可名狀的陰影,但至少給了他一線希望。
秦雅麗輕輕地點了點頭,她的眼神中沒有絲毫的動搖。“是的,李國平,我的條件就是這麼簡單。一年的時間,我們各自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對家人、對外都保持夫妻的假象。但請記住,我們之間不能有任何超越協議之外的關係。這是我最後的底線。”
李國平接過秦雅麗遞來的協議,一頁頁地翻閱著。每一個字都像是冰冷的刀刃,切割著他內心的猶豫和掙紮。
協議書上寫著:鑒於甲乙雙方基於特定原因,同意進行一場為期一年的假結婚安排,為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確保此次合作順利進行,特製定本協議。本協議內容經雙方充分協商,自願簽署,具有法律效力。協議一經簽署,甲方會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五十萬的費用,從次月起,每個月再付給乙方一萬元。
一、婚姻性質:本協議所指婚姻為形式婚姻,雙方無實質夫妻生活,不涉及情感及性關係,旨在滿足甲方特定需求。
二、婚姻期限:本協議自雙方登記結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後,雙方應無條件辦理離婚手續。
三、公開形象:在公開場合及社交平台上,雙方需維護和諧夫妻關係,不得做出有損對方名譽的行為。雙方應對假結婚事宜嚴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除非獲得對方書麵同意。
四、居住安排:雙方同意婚後,乙方要住到甲方家裏,但是,在同一個房間裏要保持各自獨立居住,不能在一張床上共同休息。如遇必要家庭聚會或社交活動,雙方需相互配合,扮演好夫妻角色。不得對甲方的親人、親戚朋友有不禮貌行為,不能頂撞早方的父母、親人……
五、財務安排:雙方婚前及婚後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不因婚姻關係產生財產混同。婚禮費用及因婚姻產生的必要公共開支(如節日禮物、家庭聚會費用等),由甲方承擔。
六、社交活動:雙方應參與對方家庭的重要節日慶典,必要時需共同出席社交活動,展現和睦家庭形象。任何一方有權拒絕參與對方個人或家庭的非必要活動,但需提前溝通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