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社會(1 / 2)

有些記憶回憶起來特別美好,有些人想還依然忘不掉,有些悲傷在心裏隻能夠慢慢品味,對,就是慢慢品味,然後借著酒勁把它發泄出來,痛哭一場。這個世界上有太多的美好,太多的無奈,太多的不甘,太多的太多的,總之太多的……什麼是社會,我個人理解是,人與人之間相遇,五彩繽紛的世界,形形色色的人,每個人是個獨立體,當所有獨立體能夠湊到一起,便是社會,這是我個人理解。當兩個獨立體在五彩繽紛的世界中相遇,相知,那是多麼大的緣份。這一章節我想了好久不知道標題是什麼,我其實想用初遇來做標題,但是想想我覺得社會比較現實一點,也許都是社會中的一切。閑言少敘,書歸正題。

時間一點一點的過去,童年的美好一點一點的消失,也許童年本來就沒有消失,消失的隻不過是是自己心中那份美好罷了。

轉眼間十五歲的我上到了初二,我本來就是個不喜歡上學的孩子,當所有同學坐在教室裏咿咿呀呀的去背誦那些讓我頭痛的英語課文時,我正在和我有著共同目標想去逃學的夥伴在河裏摸魚,父母對我的態度也就那麼樣,這孩子不適合讀書,而且每年學費也挺貴,當時錢來之不易,對於農村出生的我,真的來之不易,父母靠的是土裏刨食,那幾個錢供我讀書。我卻令他們失望了,我也隻能在小說裏對他們說聲對不起。

初二下半年我輟學了,對於學校外麵的生活,更加確切的是社會上的認知與好奇,我對步入社會充滿好奇,也同時充滿探知欲。輟學後的一年多時間,我和所有剛步入社會上的新人一樣,無所事事,整天東逛逛,西溜達,我父母看到我這樣,也不是個辦法。也許是巧合,正在這個時間段,我二姨家的我大表姐李敏從大慶回來,回家探親,看到我沒有工作,就說張明你和你姐到我歌廳去打工,一個月給你五百塊錢,當時五百塊錢對於我來說已經很不少了。

這裏說下我姐,我叫張亮,那個本該叫張明的姐,卻叫張亮。我姐比我強的太多,直到現在我還一直認為,她太堅強,不服輸,比一般男的都強。遇到事情也不怕,所以說我感覺我和我姐兩個調過來多好,而我偏偏和她相反。我姐以前在阜新市,對就是錦州市相鄰的阜新市裏一個小餐館幹服務員,那時她一個月才六百塊錢,每個月還給家裏五百,兜裏隻留一百,我姐她特別懂事,從小的時候就懂得照顧家。其實我到現在都覺得對不起我姐,我一個男的都不怎麼補貼家裏生活,我姐把我應該照顧我父母的責任她都扛下來了。如果有一天我發達了絕對不會忘記我姐,但是這一天什麼時候到來呢。我姐正好也從阜新那個餐館不幹了,正好也在家裏,想找個工作,正好趕上我大表姐李敏從大慶回來,我姐一聽說馬上答應了,本來我也想去的,但是我媽舍不得我離開,硬是沒讓我去,雖然我媽看著我整天無所事事,但是真正離開去外麵闖蕩還舍不得。我再去大慶的時候是我姐在大慶都幹了一年之後。

我記得2001五月一號左右去的大慶,我和我媽兩個人坐火車去的,當時火車太擠了,整個車廂都是人,擠不開,上廁所都去不了,坐了十來個小時,真是遭了一宿罪。

第二天早上八點左右到的我表姐開的歌廳,睡了一上午,我媽因為不放心我,所以跟著我來看看,我媽待了兩三天之後就回老家了。家裏還有農活要幹,說什麼也不住了,沒辦法我表姐給買的車票,送我媽到火車站,我媽臨走時告訴我好好聽你姐話,我目送著老太太踏上火車,那一刻心裏有說不出的滋味,我最對不起的是我母親。辛辛苦苦撫養我長大,我卻讓她操了不少心思。直到現在心裏都有一種愧疚感。唉,我這個人沒心沒肺,我媽經常說我心眼不全。做什麼事太衝動,想幹什麼就幹什麼,也不考慮後果。其實她說的特別對。

等我母親走後的第二天,我姐,就是本來叫張明卻叫張亮的我親姐,白天歌廳裏沒有什麼事,我姐畢竟在大慶市呆了一年多,對周圍的環境也熟悉了,也認識了很多新朋友,我姐說帶我去走走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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